..續本文上一頁生,何況無因生?這是不難了解的,所以頌文 [P66] 也就不說了。
丁二 觀四緣不生
戊一 立 因緣次第緣 緣緣增上緣 四緣生諸法 更無第五緣
觀四門不生,遍破了一切自性實有者;觀四緣不生,卻針對著佛法內部的學者。一切有系主張四緣能生諸法。論主說,因緣生不是自性生,他雖表同情,但他以爲四生中的他生,是沒有過失的,緣生還不是他生嗎?所以引證佛說與阿毗昙中的四緣,成立他實有一切法可生。「因緣」,在大乘唯識學上,說唯有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是因緣。但有部說因緣,體性是一切有爲法,在有爲法作六因中的前五因(同類因,俱有因,相應因,遍行因,異熟因)時,都名因緣。意義是能爲親因的緣。「次第緣」就是等無間緣,體性是一分的心心所法。前念的心心所法,能爲次第的後念心心所法生起之緣,所以叫次第緣。有部的因緣,是通于叁世的,次第緣則限于過去現在, [P67] 因爲未來世的心心所法,是雜亂的,還沒有必然的次第性。過去現在中,還要除去阿羅漢的最後心,因爲剎那滅後,不再引生後念的心心所,所以也不是次第緣。「緣緣」,就是所緣緣。心心所的生起,必有他的所緣境,這所緣境,能爲心心所生起之緣,所以叫(所)緣緣。像滅谛無爲等,都是所緣的,可知的,所以緣緣通于一切法。「增上緣」,不論那一法,凡是有生起他法的勝用,或者不礙其它法的生起,都叫增上緣。這本可以總括一切緣,這裏是指叁緣以外的一切。一切法生,不出此四緣,此外更沒有余緣可以生法的。所以說:「四緣生諸法,更無第五緣」。從緣生的一切有爲法,不外心、色、非色非心叁類。色法是依因緣增上緣二緣生的。心心所法,依四緣生。非色非心的不相應行法中,像無想定、滅盡定,有因緣、次第緣、增上緣叁緣;不是心法,所以沒有所緣緣。其它的非色非心法,也從因緣、增上緣二緣生。由此四緣,一切法得生。就是有名目不同的,也都可包括在這裏面,所以說更無第五緣。同時,彈斥外道的邪因,像自然生,大自在天生等 [P68] 。解深密經說:依他起不從自然生,名生無自性,也就是這個道理。
戊二 破
己一 審定 果爲從緣生 爲從非緣生 是緣爲有果 是緣爲無果
這一頌的性質是審定。凡要破別人,必須先將他的執見,加以審定准確,他才無可詭辯,無從諱飾。本頌的含義很晦澀,各家譯本都這樣。外人立四緣生果,當然主張果從緣生,爲什麼還要問是不是從緣生呢?依青目釋說,這是雙定二關。立果從緣生的人,聽到性空者說緣生不成,他是會轉而執著非緣生的。現在要審定所指的果性,究竟從何而生,所以作雙關的問定:「果爲從緣生」呢?還是「從非緣生」呢?使他進退不通,無路可走。這二問,般若燈論的解說:是緣中有生果的作呢?還是離緣有生果的作呢?緣中有作固然不成,離緣外有生果的作,同樣的是不成。上半頌,審定他的果法是從什麼生;下半頌是審定他生果的緣,是「緣」中先已「有」了「果」呢 [P69] ?還「是緣」中「無果」呢?如說木能生火,未生火前,木中就有火了呢?還是沒有火?這二門四關,可以總括一切,因爲說有果可生,不出此從緣生的先有果先無果,與從非緣生的叁門。
己二 別破
庚一 觀四緣不成
辛一 觀因緣不成 因是法生果 是法名爲緣 若是果未生 何不名非緣 果先于緣中 有無俱不可 先無爲誰緣 先有何用緣 若果非有生 亦複非無生 亦非有無生 何得言有緣
觀因緣不成有叁頌,初頌用一門破,次頌用二門破,第叁頌用叁門破。正破審定中的緣生門中的有果無果二關。
第一頌,先從常識的見解出發,總破他緣的生果不成。什麼叫做緣?「因」爲「是(此)法」能「生」彼「果」,所以「是法」就「名」之「爲緣 [P70] 」。這樣,緣之所以爲緣,不是他自身是緣,是因他生果而得名的。如父之所以爲父,是因生了兒子才得名的。那麼,「若是」在「果」法尚「未生」起的時候,爲「何不名」爲「非緣」呢?如炭能發火,說炭是火緣,在炭未發火前,爲什麼不說炭非是火緣?緣不能離果而存在,可見預想有他緣而後從緣生果,是不成的。這是用一門破。
這本是破自性實有的他緣不能生果的。他們不理解本身的矛盾,又想法來解說。執著從因緣生果的。不會承認非緣生。所以就從兩個不同的見解來轉救。有的說:緣中果雖沒有生,但已有果法的存在,這存在的果法,有說是果的能生性,有說是果的體性。因爲緣中已有果,所以在沒有生果時,已可說是緣,從此緣能生。有的說:緣中雖還沒有生果,也還沒有果,但從以前的經驗,知道他是緣。如過去見過從炭生火,現在見了炭也就可以知他是火緣。從這樣的緣,能生後果。這兩個不同的見解,就是因中有果派,因中無果派,其實同樣是不對的。「果」還沒有生起之前,不能說某法是緣。如 [P71] 「先于緣中」去觀察他,先有果體呢?還是先無果?先「有」先「無」二者,都是「不可」的。假定說緣中「先無」果,那這個緣到底是「誰」的「緣」呢?因中無果者,常從世俗的經驗,以爲從前見過,所以知道是某法的緣。但現在是抉擇真理,不能以世間的常識作證。並且,你執著緣中無果;不能答複現前研討的對象,卻想引用過去的來證成。過去的是緣中無果不是呢?過去的還不能決定,卻想拿來證明現在的,豈不是以火救火嗎?若說緣中「先」已「有」果,那還用緣做什麼?爲了生果才需要緣;果既先有了,還要緣做什麼呢?一般人,總以爲緣中先有果的可能性,或果的體性存在,加上其它條件的引發,就可顯現起來了。他們常從動植物的種子去考察,才産生這樣的結論。不知因果的正義,決不是那樣的。如一粒豆種,種下土去,將來可生二十粒豆,若說這二十粒,早就具體而微的在這粒豆種中,那麼,這種豆,還是從前種生的,從前那一粒種豆,不是有更多的豆嗎,這樣的一一推上去,那不是幾百年前的豆種中所有的豆果,多到不可計數了嗎?因中 [P72] 先有果,是不可以的。若緣中先有果,緣就沒有生果的功能,也就不成其爲緣了!這就是用二門破。
或者說:執緣中有果是肯定的,是一邊;執緣中無果,是否定的,也是一邊,都有困難。所以緣中應該是亦有果亦無果,這是矛盾的統一,是綜合,是沒有過失的。龍樹論對這一類妄執,認爲是不值得多破的,因爲他不出上說的有無二門。況且真實存在的自性有,不能是如此又如彼的。有不是無,無不是有,說緣中又有又無,這不是矛盾戲論嗎?假定矛盾就是真理,那自相矛盾的真理,真是太多了!所以說:「果」于緣中「非」先「有」可以「生」,「亦非」先「無」可以「生」,「亦非」亦「有」亦「無」可以「生」。有,無,亦有亦無的叁門,都不可生,怎麼還可「言有緣」呢?這是用叁門破。十二門論的第二門,對這個問題,有詳廣的抉擇。青目論師說前二頌總破,後一頌是別破因緣;但龍樹的大智度論,說這叁頌都是觀因緣不成的,所以現在也就作這樣的解釋。 [P73]
辛二 觀次第緣不成 果若未生時 則不應有滅 滅法何能緣 故無次第緣
次第緣,是說前念的心心所法滅,有一種開辟引導的力量,使後念的心心所法生。現在觀這自性有的次第滅心,不成其爲緣。因爲真實自性有的前念後念脫了節,不能成立他的連續性。前念滅,後念生,滅有未滅、已滅、正滅叁者,生也有未生、已生、正生的叁者。現在唯破前念的已滅,與後念的未生,不破已生未滅,及正生正滅。因爲已生是後心已經生起,生起了還談什麼緣?未滅是前心未滅。未滅,後念當然不能生,所以也不成緣。那正滅正生不離已與未,也不必再談。先從後念的未生來說,後念的次第「果」法,「若」還「未生」起的「時」侯,「則不應」說「有滅」心爲緣。後念沒有生,如前念已經滅了,那就前後脫了節,而不成其爲因果了。若說前念的滅心,在滅下去的時候,有一種力量,能使後念的心心所法生。這也不行,因爲滅就是無,沒有一種滅法能夠作緣的,所以說「滅法何能緣」。也不 [P74] 能說法體已滅,作用還在;無體之用,是不可思議的。這樣,後果未生,不應有滅心爲緣。滅法已滅了,又不可爲緣,是「故無次第緣」。有人說:將滅未滅時,有一種力量,在他正滅的時侯,後念心心所法正生。龍樹說:不是已滅,就是未滅、沒有中間性的第叁者,所以不能說正滅時能生。他們不能成立次第緣,間題在執著不可分的剎那心。
辛叁 觀緣緣不成 如諸佛所說 真實微妙法 于此無緣法 雲何有緣緣
佛在經中,說一切法時,什麼有見無見,有色無色,有漏無漏,有爲無爲等,在世俗幻有的心境上,雖有種種的相貌,但觀察一切法的真實時,就是一切法性空,所謂『百卉異色,同是一陰』。這一切法性空,就是「諸佛所說」的「真實微妙法」,就是一切法的真實相。離卻戲論顛倒錯覺,不是凡夫所能正覺的。一切法真實相,沒有證覺到的,不認識他,他是畢竟空,悟入這真實相的聖者,深刻而透徹的現覺了他,他還是畢竟空。「于此」畢 [P75] 竟空中,一切戲論相都不可得,「無」有所「緣」的「法」相可說。假使能緣所緣,就不是真正的證見畢竟空。平常說般若智慧,能證法性,似乎是有能所的對立,這實在是一種說明,並非通達了一切法性空的,有能證所證之別。龍樹說:『緣是一邊,觀是一邊,離此二邊名爲中道』,也就是入不二法門。這樣,在如幻的世俗心境中,說能緣所緣。從真實上看,並沒有所緣的實體,那怎麼執著有真實自性法能作「緣緣」呢?護法的唯識宗說:證法性的時候沒有疏所緣緣的影像相,親所緣緣的真如體相是有的,這就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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