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中觀論頌講記▪P34

  ..續本文上一頁。爲令有情離有漏樂趣無漏樂,所以不遺余力的呵斥他。第二、五欲本是給有情受用的,有情自己沒有把握,不能好好的受用他,反而被他所用,這就要不得了。如吃的飯,煮得好好的,適當的吃,可以充饑,也能增進健康,有精力才能做自利利他的事業,這是誰也不能說他不對。但普通人貪食,吃了還要吃,好了還要好,超過營養與維持生存的正當需要,那就成爲不好了。衆生的欲望無窮,佛才種種的呵斥五欲,免爲五欲所包圍,埋沒自己。就五欲境界的本身說,大乘佛法以之莊嚴淨土,這有什麼不好呢?二世的五欲樂,爲學佛者應積集而努力的去實現他,以作爲自利利他的資糧。這是白業感得的妙果,所以特別的成立他。十善業爲什麼是善的?因爲修十善業的「人能」夠調「伏」自己的內「心」,使內心的煩惱,我 [P290] 見、我愛、瞋恨等不起;煩惱不起,使自己的身心高潔、安和、喜樂、堅忍、明達,得身心修養的利益。同時,修十善業道,也能「利益衆生」的。不殺、不盜等的十善業,看來是消極的禁止的善法,實際上也能利益衆生。如不殺,能使有情減少畏懼的心理;不盜,能使有情的生活安定;不邪淫,能使人們的家庭和樂融洽,也能保持自己家庭中的和樂,這不是有益衆生嗎?進一步,不但消極的不殺、不盜、不邪淫,而且積極的救生,施舍,行梵行;不但自己行十善業,而且還贊歎隨喜別人行十善業道。十善業的擴大,不是通于大乘行嗎?所以不要以爲十善業道,是人天的小行;能切實的履行他,是可以自利利他的。十善業,是道德律,確立人生道德的價值,指出人類應行的正行。因爲有了這,人們就能努力向上向解脫,提高自己的人格,健全自己的品德,不會放逸墮落。這十善業道,爲佛教的人生道德律。行十善業,能夠自利利他,所以說他「是慈善」的事業。能實行這十善業,才能把握自己,才能創造現生未來「二世」快樂的「果報」。唯有如此,才能受用 [P291] 福樂。善業才是微妙五樂的因「種」;否則,受用欲樂,不過是欲樂的奴隸,那裏能得到有意義的可樂的受用!

  

  辛二 破 若如汝分別 其過則甚多 是故汝所說 于義則不然

  論主說:假使「如」譬喻者那樣的「分別」,說由業相續而感果報。「其過」失那就太「多」了。所以「所說」心相續的業力說,是不合乎道理的。怎樣的不合理,有怎樣的過失,論主沒有明白的說出。他的困難所在,仍舊是有自性;理解實有者的困難,譬喻者的業種相續說,也很可以明白他的無法成立了。青目釋中又略爲談到一點:譬喻者的中心思想,是不斷不常,所以就在這上面出他的過失。你說種子不斷不常,試問從種生芽,是種滅了生芽?是種不滅生芽?假使說種滅生芽,這是不可以的,種力已滅去了,還有什麼力量可以生芽?這不脫斷滅的過失。假使說不滅,這也不可以,不滅就有常住的過失。所以,從剎那生滅心去觀察他的種滅芽生,依舊是斷是常 [P292] ,不得成立。所以後來的唯識家,說有阿賴耶識,種子隨逐如流。無論從現業熏種子也好,從種子起現行也好,都主張因果同時。以性空者看來,同時即不成其爲因果。而且,前一剎那與後一剎那間的阿賴耶識種,怎樣的成立聯系?前滅後生?還是不滅而後生?如同時,即破壞了自己前後剎那的定義。唯識者要不受性空者所破,必須放棄他的剎那論,否則是不可能的。青目說:世間植物的種芽果,是色法的,可以明白見到的,他的不斷不常,還成問題;內在的心法,異生異滅,不可觸不可見,說他如種果的相續,這是多麼的渺茫啊!所以說:過失衆多,「于義」「不然」。

  

  庚叁 破正量者的不失法說

  辛一 立

  壬一 敘說 今當複更說 順業果報義 諸佛辟支佛 賢聖所稱歎

  正量者說:一切有部、譬喻者的業力說,都不能建立,我「今」應「當 [P293] 」「更說」一種正確的業力觀,符「順業」力感「果報」的正「義」。這是我佛所提示的,是一切「諸佛」與「辟支佛」,及聲聞「賢聖」者「所」共同「稱歎」的。義理正確,有誰能破壞他呢?

  

  壬二 正說

  癸一 標章 不失法如券 業如負財物

  正量部的業果聯系者,就是不失法。經中佛也曾說過:業未感果之前,縱經百千億劫,也是不失的。他根據佛說的『業力不失』,建立不相應行的不失法。他的不失法,也是從世間事上推論出來。如世人借錢,恐口說無憑,立一還債的借券;到了約定的時期,還本加息,取還借券。在沒有還債以前,那借券始終是有用的。他本身不是錢,卻可以憑券取錢。正量者以爲造業也是這樣,由內心發動,通過身口,造作業力,業力雖剎那滅去,但即有一不失法生起。這不失法的功用,在沒有感果以前,常在有情的身中。到了 [P294] 因緣會合的時期,依不失法而招感果報。感果以後,不失法才消滅。造業招果,不是業力直接生果。可說不失法是業的保證者,是保證照著過去所作的業力而感果的。所以,正量部的意見,「不失法」「如」債「券,業」力「如」所「負」欠別人的「財物」。憑券還債,等于照著不失法的性質而感果。不失法,與有部說的得是相似的;不過得通于一切法,而不失法唯是業力才有。這因爲正量部是犢子系的支派,犢子系與說一切有系同是從上座系所出的。所以他們的思想,有著共同點。

  

  癸二 別說

  子一 不失法 此性則無記 分別有四種 見谛所不斷 但思惟所斷 以是不失法 諸業有果報 若見谛所斷 而業至相似 則得破業等 如是之過咎

  先說不失法,以善、惡、無記的叁性分別,不失法雖是善不善業所引起 [P295] 的,而不失法本身卻是非善非惡「性」的「無記」。因爲無記性的法,才能常常的隨心而轉,不問善心惡心的時侯,都可存在。假使是善的,惡心起時就不能存在;是惡的,善心起時就不能存在了,所以唯是無記性的。同時,是善是惡,就可以感果報;不失法是感受果報的保證者,他本身不能再感果報。否則,他能感果,他也更要另一不失法去保證他,推衍下去,有無窮的過失了。所以是無記性的。

  以叁界系及無漏不系去「分別」,不失法是「有四種」的。欲界系業,有欲界系的不失法;色界系業,有色界系的不失法;無色界系業,有無色界系的不失法;無漏白淨業,有無漏的不失法,他是不爲叁界所系的。這樣,總合即有四種。

  以見所斷、修所斷、不斷的叁斷分別,不失法是「見谛所不」能「斷」,而「但」爲「思惟」道(即修道)「所斷」的。見所斷的,是惡不善法;不失法是無記的,所以非見道所能斷。見道後的初果,還有七番生死,而招 [P296] 感這生死的,是不失法。這可見見道以後的修道位中,還有不失法存在。甚至阿羅漢聖者,有的還招被人打死的惡果呢!所以,不失法決不是見道所能斷的。由于有這「不失法」的存在,所以見道後的聖者,還隨「諸業」所應感的「有」種種「果報」。「若」不失法是「見谛」道「所斷」呢,那就有失壞業力感果的過失了。「而業至相似」,清辨與青目釋中,都沒有說明,意義不很明顯。可以這樣的解說:不失法假使是見谛所斷,而又說業力還能夠感到相似的果報,如善得樂果,惡感苦果,這是不可能的。因爲不失法是業果的聯系者,作業過去了,不能常在與果發生直接關系;所以可說由業感果,這就是因爲有這不失法。現在說不失法在見谛也斷了,這樣,作業久已過去,不失法也巳滅去,修道位中的業果,如何建立?豈不就成了「破」壞「業等」感報的「過」失了嗎?所以不能說他是見谛所斷的。不失法中,有有漏的爲叁界所系的,有無漏的不爲叁界所系,這是上面說過的。這樣,解說斷的時侯,也應當說有漏的是修道所斷,不系的無漏不失法是不斷的,爲 [P297] 什麼頌中沒有說明他?難道無漏的不系不失法,也是修道所斷嗎?當然不會的。這不是分別有四種另有解說,就是此中所說的不失法,主要是成立作業感果,所以唯約有漏的叁界系法,分別他的何所斷。無漏不系的,姑且不談。古代的叁論學者,常以正量部的不失法,類例的說到唯識家的阿賴耶。阿賴耶的異名叫阿陀那,陳真谛叁藏譯爲無沒,無沒不就是不失的意思嗎!就是玄奘譯阿賴耶名藏,藏的作用不也就是受持不失嗎?賴耶在叁性中,是無覆無記的;在系中分別,也是叁界系及無漏不系的;約叁斷分別,有漏賴耶的種子,在修道位上一分一分的滅去,是見道所不能斷的。再探究到建立阿賴耶的目的,主要也還是爲了業力的受持不失,使業果得以聯系。所以唯識家的阿賴耶,與正量部所說的不失法,確有他的共同性;不過唯識學說得嚴密些吧了。

  

  子二 諸行業 一切諸行業 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 爾時報獨生 [P298] 如是二種業 現世受果報 或言受報已 而業猶故在 若度果已滅 若死已而滅 于是中分別 有漏及無漏

  再說業。然論文的意義,實爲解說業力,以說明不失法的性質。「一切」的「諸行業」,有「相似」的、有「不相似」的兩種。欲界與欲界的業相似,色界與色界的業相似,無色界與無色界的業相似;善的與善業相似,不善的與不善業相似;有漏的與有漏業相似,無漏的與無漏業相似:這是相似業。這業不同那業,那業不同這業,就是不相似的業了。清辨說:不相似業,各有一個不失法;相似的業,有一共同的統一的不失法。也就是凡業力的相同者,和合似一,有一共同的不失法,將來共成一果。我以爲此相似不相似業,也可以說是共業不共業。屬于某一有情的,各各差別,是不相似業。如衆生共業,將來感得衆生共得的依報等,即是相似業。每一有情,現生及過去生中,造有很多的相似與不相似的業,但他在前一生命結束,即死亡了以後,重行取得一新生命的時…

《中觀論頌講記》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 继续阅读 ▪ 攝大乘論講記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