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然別體。因果究竟是一?還是異?兩俱不可說,說一說異都有過。第一頌否定他,第二頌再指出他的過失。爲什麼不是一?假定說因就是果,果就是因,「因果是一」體的,那能「生」「所生」,也就成爲「一」體,不可說明因是能生,果是所生了。假定說因不是果,果不是因,「因果是」有各別「(異)」自體的,那「因」就等于「非因」。如泥是瓶因,瓶是泥果,泥瓶二者,如截然各別,那麼,瓶望于火,草望于瓶,這也都是截然差別的;同樣的別體,火、草既不是瓶的因,不能生瓶的,泥也應與火草同樣的成爲非因了。既瓶與火草,同樣的無關系,各別有體;那麼如泥生瓶,火草也應可以生瓶。火草如不生瓶,泥也就應不生瓶。所以,切實的說來,因果實有論者,是一是異 [P376] 都有過失。
己叁 約果體破 若果定有性 因爲何所生 若果定無性 因爲何所生 因不生果者 則無有因相 若無有因相 誰能有是果
這二頌,專從果體的有無去觀察。假定「果」體是實「有」他的自「性」,因的能生力,也就不可能,所以說:「因爲何所生」。假定「果」體是實「無」自「性」,也不能說因有所生,如石女兒、空中花,根本是沒有的,能說有因能生他嗎?所以說:「因爲何所生」。這樣,「因」都「不」能「生果」,也就沒「有因」的「相」可得。因之所以成爲因,是由于他的生果。不能生,自然不成其爲因了。假使沒「有因」「相」,無因即沒有果,果是依因而有的,所以說「誰能有是果」?從果不生,說到因體不成;無因,更證實了果的不可得。所以實有自性者,實不能建立他的果法。
己四 約和合破 [P377] 若從衆因緣 而有和合法 和合自不生 雲何能生果 是故果不從 緣合不合生 若無有果者 何處有合法
平常說衆緣和合可以生果,到底什麼是和合呢?不同的種種因緣,和合起來,發生某種關系,而成的一種和合性。此衆緣的和合,外人以爲能生果。又是勝論師,他主張有和合的理性,能和合衆緣。現在先研究這和合性的不可得。和合的本身,細究起來,即是不可得的,他只是衆緣的和合。「從衆因緣而有」的「和合法」,並沒有他的實體。「和合」性「自」己還「不」能「生」起;他的自體都不成立!怎麼能生果法呢?所以說:「雲何能生果」。和合不離衆緣而存在,如數論者所想象的和合性,以爲是別有實體的,可說根本不成立。離了衆緣,到底什麼是和合呀!
由上面的種種道理看來,知道實有自性的果法,是「不從」因「緣」和「合」而生的。和合尚且不生,「不」從因緣和「合」,當然更不能「生」了。和合不和合都不可生果,即沒有第叁者可以生果的。「無有果」法,那 [P378] 裏還「有」和「合法」可得?衆緣和合有果生;因爲果生,所以說有衆緣的和合:既沒有果,自然也就沒有和合法了。本論從和合的不成,說到不生果;再以沒有果體,歸結到和合的不可得。本品的──衆緣,因果,果,和合 ──四章廣破,一般實有論者,也可以反省錯誤的症結所在,不再亂談衆緣和合生果了! [P379]
觀成壞品第二十一
成壞與生滅,含義是有同有異的。約同的方面說:生就是成,滅就是壞。平常說生成滅壞,就是依此同義說。約異的方面說:生滅多依剎那說,成壞多依相續說。又成即是得,含有不失而保存的意思。如犢子與一切有部,在得後建立成就;其它學派,建立成就來現在。壞是失,含有得而複失的意思。所以就法體說,生滅與成壞,是沒有多大差別的;約相續說,就法的系屬行人說,只可說成壞,不可說生滅。如說某人得某功德,某人又失壞禅定。行者道與果的證得和退失,都可作這樣說。世親論師的十地論中,以(總、別、同、異、成、壞)六相說明一切法,也有此成壞的二相。世界,萬物以及有情,都有成壞;所以現象中的成壞,也是普遍的概念。現在要觀察他、尋求他的自相,看他有沒有真實的自性相。成壞是緣起的幻相,假使執有實性,成不成其爲成,壞也不成其爲壞了。 [P380]
戊叁 觀成壞
己一 破成壞
庚一 共有相離破
辛一 總標 離成及共成 是中無有壞 離壞及共壞 是中亦無成
有人說:壞相是有的,現見世間一切事物,都有他的敗壞相。有敗壞相,即有成就相;有成壞相,即一切法得成。這話不能成立!依中觀的考察,「離」了「成」相,「及共成」相不離,都沒「有壞」相可得。反之,「離」了「壞」相,「及共壞」相不離,其「中」也就「無」有「成」相可得。所以壞相與成相,是自性無所有的。
辛二 別釋
壬一 離成之壞相不成 若離于成者 雲何而有壞 如離生有死 是事則不然 [P381]
先破離成的壞相不成。成是生相,壞是滅相,有生才可說有死,所以要有成才可說有壞。假使「離」了「成」,那就不可說「有壞」。如離成而可以有壞,那就等于說「離生有死」。離生有死當然是不對的,所以說「是事則不然」。
壬二 共有之成壞不成 成壞共有者 雲何有成壞 如世間生死 一時則不然
離成沒有壞,那麼,「成壞」相「共有」,該可以說有壞有成了吧?不離成的壞,不離壞的成,二相共有,就是俱時。成壞如俱時,怎麼可說「有成」有「壞」?第一、成壞二法共有,即是各別的各行其是。成不待壞而成,壞不待成而壞,這就是同時不成相待。而且,成與壞是相違的,「如世間」的有情「生死」,是含有矛盾性的。說他是「一時」,這是「不然」的。如同時有壞,成就被壞壞了,不成其爲成;壞就被成所成,不成其爲壞。自性實有的諸法,怎麼能又成又壞呢? [P382]
壬叁 離壞之成相不成 若離于壞者 雲何當有成 無常未曾有 不在諸法時
離成的壞相不成,這就很可以知道離壞的成相也不得成。所以說:「若離于壞者,雲何當有成」?如定執離壞有成,這成就是常住。常住的就該永遠沒有壞相。然世間沒有一法不歸于無常,也即可知「無常」相遍一切時,「未曾有」過「不在諸法」上的「時」候。一切不離無常相:成相不是常住相,是諸行流變中的安定相,是緣起的,是不背無常法印的。所以離壞的成相,決不可能。
庚二 共成離成破 成壞共無成 離亦無有成 是二俱不可 雲何當有成
從上面考察,可知成壞二相的相離或共有,都不能成立。現在更從相成不相成去觀察:即成與壞相,如相互的共成:依成相成壞相,依壞相成成相。此相待的共成,在自性實有者是不可通的,如上面的破相待而成。假定說 [P383] ,成相與壞相,是不相關而分離的;成壞二相,自體能成。這也是不可以的,如破不相待而成(如觀然可然品說)。所以說:「成壞」二相「共」相成立,其實是二相「無」可「成」的。如說二相相「離」而各各自成,也同樣的沒「有成」。若共相成,若相離成,此「二」門「俱不可」,怎麼還可說「有」成相壞相可「成」?本頌有成無成的成,依清辨釋,指成壞二相的能不能成立。
庚叁 滅盡不盡破 盡則無有成 不盡亦無成 盡則無有壞 不盡亦無壞
一切法沒有則已,有必有他的特相。如盡是一切法念念不住的滅盡相,不盡是一切法的常相續不斷的不盡相。以此盡不盡去觀察,可知成壞的自相都不成。因爲盡滅相即是壞相,一切法都有他的盡滅相。盡滅與生成相反,所以說:「盡則無有成」。不盡嗎?一切法本是相續不斷不失的,本來如此,又從那裏說生成?所以說:「不盡亦無成」。外人的心目中,以爲不盡就 [P384] 是成,現在說,一切法本來是這樣,本來如此,何成之有?盡是滅相,一切法本來是念念不住的滅盡;更有何可壞?所以說:「盡則無有壞」。當然的,滅盡的無可再壞。就是不盡,也不可以說壞。不盡就是常相續,常相續的,當然不是壞的了,所以說:「不盡亦無壞」。
庚四 法體法相破 若離于成壞 是亦無有法 若當離于法 亦無有成壞
法,指具體事相的存在。有法,必有他的成壞相;假使「離」了「成壞」相,也就「無有」這一「法」了。因爲,沒有成壞相的,不是沒有,就是常住。沒有,當然不成爲法。世間的存在,與生起的一切法,也決沒有常住的。所以沒有成壞,即無從了知法的存在。同時,成壞也不是空虛的概念,他是某一法所具有的。也唯有有法,才顯出他的成壞相,所以,「離」了某一「法」的當體,也就沒「有成壞」相可得。法是可相,成壞是相,成壞與法是緣起的。但外人主張成壞相與法體是差別的;如生住滅叁相是法外別有 [P385] ,得非得相也是法外別有的。所以現在從相與所相的不相離,破斥他。
庚五 性空不空破 若法性空者 誰當有成壞 若性不空者 亦無有成壞
法性空的法,指具體事相。空與不空,說事相的實無自體,或實有自體,也就是實有法與實無法。假使「法」的體「性」如空花論者所執爲「空」無的,那「誰」還能「有」此「成」與「壞」?等于說沒有有情,即沒有生死可說。假使如實有論者所執,以爲法的自「性」「不空」,是實有的;實有自體的,即不能說「有」始「成」,有毀「壞」。一切有者,不是說叁世實有,法體不可說本無今有的生成,有已還無的滅壞嗎?這簡直就成爲常住的了。常住法,當然不能說有成壞。或者說:本論說不空不能有成壞,性空也不可以有成壞,可見本論的究竟義,不是性空。這種思想,即是唯一的僞中觀論者。不知有所得人所說的性空,是決定無,一切如龜毛兔角的無,所以破壞一切。中觀的性空者,說性空,是無實自性叫性空,不是沒有緣起的 [P386] 幻有。自性空的,必是從緣有的;所以一切可以成立。性空者所說,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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