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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講記▪P9

  ..續本文上一頁切」,同時又「無」人「救」治,「無」所「歸」托。或「無」力延「醫」,「無」錢買「藥」;或「無親」戚朋友,「無」父母兄弟,夫妻兒女等「家」屬,可以服侍照應。如此「貧窮」如洗,而又孤獨伶仃,病纏「多苦」,人生世間,真沒有比這更不幸了!可是「我」藥師如來的 [P69] 「名號,一經」那苦難衆生的「耳」鼓,即得「衆病悉除,身心安樂」;而且「家」庭親「屬」,「資」生之「具」,也就能「悉皆」具備「豐足」起來了。不僅如此,以聞的善根因緣,能進修福德智慧,一直到「證得無上菩提」。

  稱念藥師如來的名號,一切病苦便可消除,這確是常事。念佛,或念觀世音菩薩的聖號,獲得佛菩薩的加被,因而病患得以消除,恢複健康,在我們佛教徒中,得到真實經驗的,著實不少。至于沒有家屬,一聞佛名便可具足,這似乎不可能。須知這不是說父母死了,念佛又會複活起來;或本無家屬,一聞佛名便都有了。這是說:過去由于因緣不足,福德薄劣,所以貧窮孤苦。此後,以善根福德增長,身心恢複健康,由于從事事業的努力,便能把家庭建立起來;親屬朋友,也因人緣的轉好而逐漸增多。佛陀的慈悲雖極普遍,但對于孤苦貧病的衆生,特別關懷,特別護念和救濟。所以釋尊在世時,特別倡導施醫施藥,救濟孤獨。凡身爲佛子,修學佛法,須體念釋迦的 [P70] 精神,效法藥師的本願,隨分隨力去做!

  

  庚八 轉女成男願 『第八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有女人,爲女百惡之所逼惱,極生厭離,願舍女身;聞我名已,一切皆得轉女成男,具丈夫相,乃至證得無上菩提。

  藥師如來的第八大願,是說:「若有女人」,「爲女」身「百惡所逼惱」,而「極」其苦痛,「生厭離」心,「願」意能夠「舍」棄「女身」。女人的苦事多,所以說有百惡;這可分生理與心理二方面說。1生理上的苦患,如女孩一到成年,就有月經;又如生育小孩,也是女人最感痛苦的事。2 心理上的病患,如嫉妒心、虛榮心,一般都比男子爲重。3在社會所受的歧視:女人在社會的處境,無論是家庭或社團,從過去到現在,仍未完全取得與男人同等地位;一般對于女人的輕視,還是或多或少的存在。因此,就生心厭惡,希望舍離女子的身形。藥師如來爲滿足衆生的要求,特發此大願:若有願舍女身的,「聞我」藥師如來的「名」號,一心稱念,禮敬供養,「 [P71] 一切皆得轉女成男」,「具」足大「丈夫相」。由此修行,「證得無上菩提」。女人的希求男身,古來社會是極普遍的,可是現代的女性,對于自己,不但不生厭離心,似乎還特別滿意,喜歡修飾,處處表現出自己是女人,要男人注意她;這是愛好女身的表現。據報載,美國有個百萬富翁,也要動手術希望一過女人生活呢!這雖因社會的逐步接近男女平等的理想,而科學發達,醫藥昌明,女人特有的痛苦,如分娩等,也減輕而逐漸消除;然現代女性的地位,還是不平正的,從迷醉于物欲而來的自己愛好,其實是忘記自己了。

  在大乘佛法中,男女本來是平等的。不過女人的性格,確乎要心胸狹窄,嫉妒心重些,特別講究修飾。希望在座的女同道們!要盡可能糾正自己,學作大丈夫。經說:學大乘法,修菩薩行,要有大丈夫的精神才得。關于轉女成男,據經裏說有兩類:一、善根極深,厭離心切,加以精進修行,現生便可轉女成男。二、依大乘法門的開導,如法修行,或稱念聖號,或禮拜供 [P72] 養,來生定可得轉。

  

  庚九 回邪歸正願 『第九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令諸有情,出魔!8統網,解脫一切外道纏縛;若墮種種惡見稠林,皆當引攝置于正見,漸令修習諸菩薩行,速證無上正等菩提。

  衆生不知佛法,淪墮于邪道之中,只要聽到藥師如來的聖號,便可脫離邪道,走上正途。沒有佛法的地方,受邪道的熏染特別深。惟願藥師如來的聖號,遍化全世界,使墮于邪道的棄邪向正。

  藥師如來因地發願;來世證得大菩提時,要「令」一切「有情」,都能「出」離惡「魔」的「!8統網」,和「解脫一切外道」的「纏縛」,網與!8統,樣子差不多;捕魚的叫網,捉獸的叫!8統。迷信魔外邪說,像魚獸被!8統網羅住了一樣,不易解脫出來。魔和外道的不同是:佛法以外的宗教,名外道。魔的意義是殺者,不一定是宗教,如一種主義,一種學說,可使人不信因果法 [P73] 則,抹煞道德價值,或是否定真理。或是使人棄高尚而向凡庸,棄身心修養而求物欲滿足,害人害世的,都是魔。如有衆生落在魔的!8統網中,藥師如來方便,使他脫出魔掌,投入佛法的懷抱;如有衆生受了外道邪見的纏縛,藥師佛也使他得以解脫,歸向正法。不論邪魔的,外道的,通稱爲「種種惡見稠林」。邪惡見,如同稠密的森林,誤入其中,觸處荊榛葛藤,不易覓路出來。現在藥師本願,要用種種善巧方便,導「引攝」受,使出離魔外的邪見,而安「置」于佛法「正見」之中。「漸令修習」四攝六度等「諸菩薩行」,而「速」能「證」得「無上正等菩提」。

  此願是佛令衆生,從魔及外道的黑暗中,奔向光明的正法。魔外的惡見力量極大,如不曾在佛法中得到不退轉,都有受魔外所轉的可能。從前有一比丘,看見裸體的外道,便譏笑他。佛提醒他說:不要笑他,你說不定也還要做外道呢!我們修學佛法,如未得正確而深刻的信解,得不退轉,現生不落魔外,來生,也可能墮入邪網呢!必須如大乘發菩提心,小乘發出離心, [P74] 得不退轉,才出魔外的稠林,才可真正的歡喜!在這邪說猖狂的末世,我們要時時提高警覺,始能免于魔外的迷蒙。

  

  庚十 從縛得脫願 『第十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諸有情,王法所錄,繩縛鞭撻,系閉牢獄,或當刑戮,及余無量災難淩辱,悲愁煎逼,身心受苦;若聞我名,以我福德威神力故,皆得解脫一切憂苦。

  第十大願,是藥師如來在因地中,發大悲願,濟拔犯法受禁的衆生。願說:「若諸有情」,因犯罪或受枉而爲「王法所錄」。國家法律,過去稱爲王法;錄,是受國家法律的製裁或審判。經過法律裁判,或用「繩」索捆「縛」,加以「鞭撻」;或受徒刑,「系」禁于「牢獄」中;罪更重大的,「或當」受剜手足耳目等「刑」,或遭「戮」殺──死刑。「及」其「余」種種的「無量災難」,受欺「淩」、侮「辱」,而致「悲」傷憂「愁」,交「煎逼」迫,「身心」感「受」無邊的「苦」楚!這些苦難,在這個時代,更 [P75] 加普遍。悲心深切的藥師如來,愍念到衆生的苦痛,所以說:受這些刑罰災難的有情,「若」聽到「我」藥師如來的「名」號,由于「我」的圓滿「福德」力,與廣大「威神力」加被他們的緣「故」,便能「悉得解脫一切」災難,而免受「憂」愁「苦」惱!

  國家創製法律,原是爲了製裁惡人,而保障善良人民的權益,維持社會的治安。社會相當複雜,人與人相處,難免發生糾紛;彼此互相猜忌,互相爭執,互相欺詐,互相淩辱,一切殺盜淫妄種種罪惡,莫不于此層出無窮。所以,爲社會的秩序著想,爲人民的安甯著想,就非正之以法律,範之以規矩不可了。但因冤枉而受法律誤害的,當然也在所不免。故上說的種種罪犯,從縛得脫,可約兩方面說:一、冤枉的:過去宿業現前,受人誣告,以致被系,遭種種刑罰。像這類苦難衆生,若能稱念藥師如來聖號,定可業障消除,得免于難。二、確是違犯國法,如匪盜的殺人掠物,擾亂國家治安;或操縱金融,破壞國家經濟;邪淫,或侵占等。像這種罪犯,稱念藥師名號, [P76] 是否也能夠免難得脫?如稱名而能得脫,那等于獎勵犯罪了。不久以前,總統就職時,有人建議大赦;消息一出,牢裏的犯人反而多起來。因爲有人懷著赦免的希望,不惜爲非犯罪。這樣的罪人,當然是不能解脫的。不過,如罪有應得,而能于佛生淨信心,慚愧心,至誠懇切的忏悔,確認錯誤,立願痛改前非,這樣的禮念藥師如來聖號,也有得脫可能。須知國家對人民而治以法律,並非惡意,而是要人民向上;即使不得已而刑殺,也是殺一警百。所以犯罪而能真切的悔悟,約個人說,原可以不必懲處。如現在我國,訂有『自首改過』的寬大法律。像這樣犯罪而能虔誠忏悔,稱念藥師如來名號的,感應道交,也可解脫一切苦難。

  

  庚十一 得妙飲食願 『第十一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諸有情,饑渴所惱,爲求食故造諸惡業;得聞我名,專念受持,我當先以上妙飲食,飽足其身;後以法味,畢竟安樂而建立之。 [P77]

  「第十一大願」說:將來我成佛時,「若諸有情」生活困難,而受「饑渴所」逼「惱」,「爲」了維持生存,不擇手段去追「求」飲「食」,「造」下了重大的「諸惡業」。世間飲食,不是現成而一求便到的。有知識有才能的,可用智力體力去換取,但無技能,又無資本,那從何而來此資生物呢?爲了生活,不是暗偷,便是明劫,或者欺詐,或者恐嚇,但這會造成社會的動亂不安,決非善事。由此,可知作惡也有兩類:一是由于內心的煩惱深重;另一是環境所迫,出于不得已。如由于煩惱所驅使而造罪惡,即應從思想等去解決;若由于貧窮實在沒得吃,沒得穿,就得從經濟方面去解決。藥師如來因地發此大願,即從解決後者著手。所以說:一切饑寒無衣無食的衆生,若「得聞我名」字,依照佛的開示,「專」心憶「念」,信「受」奉「持」,那麼「我當先以上妙」的「飲食,飽足其身」,然「後」進一步,「以」無上的佛「法味」,使他們「建立」于佛的正法中,得「畢竟安樂」─ ─究竟解脫樂。 [P78]

  飲食祗能作暫時的救濟,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如人的思想不正,行爲放蕩,不守信用,不務正業,弄到經濟拮據,生活困苦,這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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