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自己的行爲,培養符合佛教理想道德情操的目的。
“條有叁例”中的第一條“行香定座,上經上講之法”;第二條的“六時行道”之法,應是定學和慧學的內容。行香定座,上經上講之法是講經儀軌的規定;六時行道是僧人在每日白天和夜間的各叁個時辰進行禮贊佛德,唱念經文的佛事活動。道安的這種規定,發展到隋朝,完備爲六時禮佛,四時作禅的“禅禮十時,一不可缺”的製度,即僧人們在一天一夜的十個時辰,進行集體的禮佛、誦經或坐禅,缺一個時辰都要受到處罰(《國清百錄》)。這種嚴格的製度,保證僧人有充分的時間集中精力修學佛教教理。
在中國古代,僧人們學習佛教教理的主要形式是講經。剃度爲僧人,進入寺院,就要皈依一位高僧爲師,接受師父的教誨,師父要定期地向弟子傳授經文律儀。道安門下弟子400余人“齋講不斷”,他每年都要向弟子講《放光經》,“未常廢阙”。道安的講經,對以往“唯述大意,轉讀而已”的講法作了改進。他把所講經文的內容析分爲“序分”、“正宗分”、“流通分”叁部分,讓受學的弟子們先掌握經文的中心思想和重點所在,然後自經名、作者始詳加注解,所謂“窮覽經典,鈎深致遠”(以上參見《出叁藏記集》卷十五)。這種講經的方法爲以後各寺院及注經者普遍接受。大概自道安始,寺院講經還通行“都講”製,即在講經時,除講師外,設“都講”一位,專門設難發問。這種講經方法,不僅傳授了經文,還造成了一種教學相長、共同探討經義的學術氣氛。南北朝時,講經的製度受到佛門弟子的普遍重視,講授經論典籍的範圍也十分廣泛,從而形成了影響深遠的“義學”之風,産生了衆多的佛教學派,培養了一大批義學名僧。這種講經之風發展到隋唐時代,逐漸演化爲中國佛教宗派的成立。中國佛教各宗派的創立都與師徒相承傳習某種經典有關。
唐朝中葉以來,禅宗興起,形成了一種新的修學製度,這就是參禅。禅寺的住持,每五日上堂一次,定期爲衆僧開示說法,並接受參問,稱“五參”或“大參”;在每日晚間根據僧人的請求和人數的多少,在寢堂或法堂,不定期的集衆上堂,開示衆僧,稱“小參”(參考《敕修百丈清規·住持章》)。參禅之風開創了中國佛教更爲活躍的參究佛教義理的時代,推動了中國佛教更深層次的發展。
中國佛教僧人修學佛教經論典籍,參究佛教義理,是自古以來就形成的一種優良的傳統製度。這種製度的形成還得力于封建國家的支持和監督。大約自唐高宗時,政府就建立了考試僧尼的製度。一個出家人,經過考試經文,合格者方可度爲正式僧人;一個正式的僧人,每“叁年一試”、“如不及格,便勒還俗”(參見《唐大诏令集·大和年條流僧尼製》)。在宋朝,考試僧尼一度以考《妙法蓮華經》爲主,僧人以能背誦四卷以上者爲合格。蒙元至明朝,這種試經的製度一再被重申。
修習“叁學”是中國僧人寺院生活的基本內容,因此,在中國寺院中也相應的形成了一套十分完善的儀軌。受戒、布薩、忏悔、坐禅及講經等,一般都在僧衆集會的場合中進行。這種僧衆的集會是十分隆重而嚴肅的,各有自己固定的儀式,還配以梵呗念唱。
以上所述中國佛教僧人的修學製度;僅是一個大體的輪廓,它豐富的具體內容不可能在這篇短文中詳加論述。中國佛教僧人正是在這種製度的嚴格約束下,進行自身的修學。這種製度造就了數以千萬計德才兼備的大德高僧,維護了中國佛教較爲純正的發展方向。這也是千百年來佛教能在中國存在並廣泛傳播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中國佛教有自己的特點,有如同上述的那些好的傳統,這是中國佛教在今天仍具有一定影響的原因所在。然而,佛教在中國曆史上盡管曾有過它輝煌的時代,在民衆中也曾造成過深遠的影響,但仍然始終是一種輔助性的意識形態,與傳統的中國政治學說及倫理觀念所賴以建基的儒家思想相比,也只占有次要的地位。正因爲這樣,當它的發展超出一定限度,超出當時社會所能允許的範圍時,就必定要受到限製。中國曆史上“叁武一宗”的廢佛事件和曆代封建政權對佛教所製訂的種種限令,就清楚無疑地表明了這一點。佛教發展一定要保持在一個適當的限度之內,這是中國佛教發展史一再證明的又一個帶有規律性的原則。
當我們談論在今天如何弘揚中國佛教的優良傳統時,首先就必須注意把佛教的發展擺放在一個適當的位置上,處理好佛教與當代社會具有主導地位的社會思潮與道德倫理觀念的關系;要吸取佛教在中國曆史上的經驗和教訓,使自己的教義宣傳和教會組織的發展,能順應時代的需要,與社會主義國家的各項政策相協調。在佛教內部,要嚴格管理,注重戒律,奉公守法;要努力提高僧人品學兩個方面的素養,下大力氣發展佛教教育事業。這方面,中國佛教史已爲我們提供了許多成功的經驗,這些經驗集中到一點,就是要造就一批高層次的佛教學者。這些學者既是戒行圓滿的高僧大德,又是精通叁藏典籍、學有專長的佛學大師。要在他們的帶動下,在佛教寺院中再興講經授學的傳統的修學製度,使博大精深的佛教學說代有傳人;要始終把握住弘揚佛教文化這一中心課題,在教內外佛教學者的共同努力下,廣泛開展佛教學術交流,發展佛教學術事業。當前,中國佛教于十“文革”的破壞之後,在黨的正確宗教政策指引下,出現了一定程度的“複興”,但這種複興,絕不應該僅僅表現爲寺院的修複、法事活動的恢複以及名山大寺旅遊事業的開展,而應是佛教曆史文物及典籍的保護和研究,是佛教學術事業新的開拓,是一大批高水平佛學大師的湧現。
注釋:
①鸠摩羅什語,見《出叁藏記集》卷十五《道安傳》。
②《高僧傳》卷一《竺昙摩羅刹(即竺法護)傳》。
《略談如何弘揚中國佛教的優良傳統》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