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從佛法觀點看「情」與「欲」▪P4

  ..續本文上一頁所動,遠離並止息一切之散亂,使心寂靜。止成就時,即可達于叁摩地(samādhi),即平等持心,專注一境。由此而有淺深不等的禅定階次,這時會引發身心的重大變化,讓人身心輕安,自然離欲。但禅定有進有退,久不習定,將會退失定力;而耽著在禅定中的清涼喜樂,依然是一種微妙牢轫的系著。因此禅定在佛家而言,只是當作進一步修習慧觀的准備工夫:住叁摩地,觀想凝照,智慧明朗,即能斷除一切煩惱而證得解脫。

  二、修習慧觀:毘缽舍那(vipaśyana),中譯爲「觀」,依于禅定的基礎,讓人得以用強大的專注與透視力,對身與心的狀況作微細、清明的觀照,清楚覺知它的生滅變化,也清楚的看到「身體的變化牽動心、心念又牽動生理變化」的因緣。由此智慧的洞觀力,也能讓人自然離欲,而且無有退失。

  總之,「欲」能障道,但對治此一障道法,與對治「情」的方式不同,它不是靠轉化與升華,而是靠節製與超越。欲的節製依于戒學,欲的超越則依于定、慧二學。

  (六)對「情」與「欲」的自處之道

  前面依研究對象——「情」與「欲」,分別解析其爲障道法的原因,並分別說明兩者的對治之道。此下則依行爲主體——在家與出家——來說明面對「戀情」與「性欲」的自處之道。

  1、在家衆:忠于配偶並節製欲望的「不邪淫戒」

  由于「情」與「欲」難以切割,一旦雙方締結婚約,互爲配偶之後,兩造間就不祇于「欲」的滿足,而包括了「情」的牽系。因此無論是自我期許,或是配偶相互間的期許,都必須具足「忠誠」的要件。這帶有強烈的相互系屬特質,與手足或好友間的交情不同。而且「忠誠」不僅是一種默契,甚至要填具于婚姻契約中,形成白紙黑字的證據。這在後現代,似乎已是一種過時的道德觀,但人性的需求不會過時,倘若不堅持要「對配偶忠誠」,除了傷害對方,自己也會因爲不知節製欲念而陷入險境之中,甚至傷及其它第叁者。因此婚姻關系中,情的忠誠與欲的節製是必須貫徹的。佛陀要求在家衆必須持守「不邪淫戒」,原因在此。

  可是堅持「忠誠」並不容易,或許在欲求不得滿足時,專注力容易系著在對方身上,因此情有獨锺。然而一旦欲求已得滿足,與配偶長期共處,就不容易生起「得來不易」的珍惜之情。

  其次,宿世因緣的深淺不同,很有可能因爲與某位第叁者的情緣深厚,而出現無法自拔的婚外情。情愛牽系的力量如此強大,身處其中,宛如生了一場大病。這時不妨順著因緣生法的無常性,先不在行爲方面助長情愛牽系的力量(例如:與對方頻繁見面,甚至發乎情而行諸欲地産生性關系),那麼順乎「無常」法則,心理的翻騰攪動,勢將從最高峰逐漸往下平息。原因是:心理攪動也是因緣生法,如果沒有進一步的密切接觸作爲助緣,加上時間、空間的距離,心念還是會由翻騰而逐漸止息。但倘若跨越而爲身體的親密接觸,則勢將助長情愛的牽系,要止息就更不容易了。

  這時,婚姻關系中相互「忠誠」的承諾,是一種重要的自我提醒,如此便不至于有意勾牽其它情緣。即使婚外情緣在無意間到來,依因待緣而生者,還是可以依因待緣而滅。依于以上這叁道防線的因緣:不與對方做生理的接觸、不在同一空間共處、分離的時間拉長,將可讓婚外情緣漸形淡化。這是指婚外「戀情」的自處之道。至于性欲,則依然是要循著如前所述的節製與超越之途,否則縱欲而使欲貪熾盛,終將熱惱自苦,也在婚姻關系中損惱他人。這也是自利而利他的修行,防止自己在性欲的滿足中,逐漸「習以成性」,過度依賴感官滿足與感官亢奮,卒至不得自在解脫。

  2、出家者超越情欲的叁種力量

  (1)別解脫律儀:言語與行爲「防非止惡」的機能

  別解脫律儀(梵 prātimoks)a-sam!vara),即是對于言行諸惡分別棄舍所奉持的規範,亦即「戒律」。規範的力量來自何處?除了自尊自重與憫念他人的道德感情之外,佛家的因緣論中,也不排除透過外在力量以加強製約的可行性。因此,在家衆以一紙婚姻契約,或是教堂、法院中的鄭重宣告,來保證對配偶的忠誠;同理,出家衆也需要透過莊嚴的儀式與他人的認證,慎重地自我承諾:「我將要持守某種戒法。」這種莊嚴隆重的外在情境,會加深個人持守戒法的殷重心,于是便形成所謂的「戒體」——一道防非止惡的堅固堤防。

  世人無此殷切的自我承諾,因此心理上並不設防,甚至還期待出現白馬王子、俊美情人,即使沒有這種對象出現在真實生活之中,在心不設防的情況下,也可馳騁想象,以致因于心理需求而加深生理欲貪。但是對出家者而言,有了「別解脫律儀」,心念不系乎情緣的追逐,眉宇之間也不會散發出情欲的暗示,這就宛如架設了一道防止病毒入侵的防火牆,比較不致在有意無意間招惹情緣,這即是「戒德莊嚴」。 當然,即使出家,也有可能遇到強烈牽系其心的情緣,例如過去世親愛的夫妻于此世會面,心理很有可能會像磁石吸鐵一般作不得主。雖然「天雷勾動地火」之類的形容詞,不免讓人感覺隱晦,但卻乎形容了這種情緣的猛烈熾盛,難以招架。這種彼此之間自然産生的情愛牽動,是無關乎「罪」的因緣生法,但依然會因心有所系而形成障道法。

  因此如防火牆般的「別解脫律儀」,同樣形成了如上所述的叁道防線:個人不願爲障道法所系的道心,是第一道防線;空間上有僧團生活的隔絕,是第二道防線;時間上拉長以後,隨著無常法則,翻騰的心理將逐漸歸于平息,則是第叁道防線。在遵循戒律的僧團生活中,有大衆威德的助緣,讓眼、耳、鼻、舌、身、意所緣對的都是清淨的色、聲、香、味、觸、法,這也就減少了欲貪湧動的助緣。隨著時間的流逝,一切都將逐漸平息。這是透過僧團生活而持守別解脫律儀,對障道法的防護功能。

  (2)禅定:透過心念專注的定學訓練而自然離欲

  禅定本身的特質,就是離欲,而且是自然離欲,毋須勉爲防範。一般而言,到達「離(欲)生喜樂」的初禅境界時,身心輕安就已使得生理欲念自然消減,禅定漸深時,不但不再出現性欲的熱惱,連呼吸都漸形微細,身、心的輕安更爲殊勝。至第四禅,甚至能超越身心的所有輕安覺受,呼吸也完全中止。因此,出家者倘若修習禅定,將不會有生理之「欲」的困擾。

  至于讓人難以自拔的「情」,在修習禅定中,由于心念強力地專注于所緣境上,因此透過持續的禅定修學,專注一境的心念,就不會爲情所系。

  所以無論是「性欲」還是「戀情」,都可依禅定而得到階段性的對治。何以說是「階段性對治」?原來,禅定成就時,專注力很強,身心體質都有重大變化,但這依然是因緣生法,久不修習禅定,難免還是會退失定力。因此即使有了禅定成就的經驗,倘若不能持續修習定法,並不保證爾後完全杜絕情與欲的困擾。

  曾有人在深山中修習禅定,受到信徒的崇拜、供養,後來竟然犯了淫戒,甚至有性侵犯或性騷擾的破格行爲,令信衆或道友難以理解。其實原理很簡單,由于供養豐厚,人容易迷失其中,放逸于感官滿足的生活方式,而且崇拜群衆圍繞,人事因緣繁重,也會讓人無法專念禅修,于是定力退失,身心麤重,面對戀情的系著與性欲的渴求,自與尋常凡夫無異。

  生命畢竟是無限長遠的,修習禅定的片刻清靜,相對于無限的生命,「曾不能以一瞬」,那麼修習禅定又有什麼意義呢?仍然有其意義。曾經修習過禅定,要再得禅定成就,較諸一般未習定者來得容易。就像會騎腳踏車的人,雖然長時未騎,但只要再度騎車,一開始或許會晃動,但卻不會像完全不曾騎車的人那般頻頻摔跤,因爲他可以很快就抓到平衡感。

  禅定修學亦複如是:曾有禅定經驗者,即使久未習定,重新習定時,又容易回複到平穩的狀態,縱使離欲清淨是一小段一小段的禅定時段與定後余勢(出定後依然殘留的力量),但相對而言,生命中的情欲波瀾還是可以有效減少,因此離欲清淨也就不僅是無限生命中的一小時段,而會在無限小段的連結中,形成一種清心寡欲的生、心理慣性。

  (3)智慧:透過四念處的身心觀照而以智化情

  以現在出家者忙碌的生活狀況而言,許多人並沒有太多時間修習禅定,但原本修習禅定所産生的身心輕安,也不會在出定之後剎那終止,仍然會有定後余勢。更重要的是,要透過修習禅定所得的專注力,來開發覺照身心情境的深度智慧。專注力不夠的智慧,就是一般所說的「理智」,它很難駕馭非理性的情欲本能,因爲心念的力道不強,所以常常會向頑強的情欲習性、生心理慣性投降。以禅定爲基礎,依「四念處」——身、受、心、法的次第來觀照身心情境,這時便能清楚覺知身心快速的生滅變化,而對情之所牽或欲之所系的對象,因覺知其瞬息變化而生滅無已,也就無從牽系,自然獲致心解脫與慧解脫。

  縱使因爲忙碌,對自己身心的變化狀況,沒有那麼清楚的覺知,但是由于別解脫律儀的殷重持守,因此不爲遇境逢緣而就想入非非,至少在面對情欲誘惑時,比較容易生警惕心。這種警惕除了來自「別解脫律儀」的心理防火牆,還可來自因緣生法的覺察與觀照:從現在的身心狀況,就能預知它發展下去的後果,因此不容情欲束縛而讓未來生大苦惱,從而于情轉化、升華,于欲則止息想象而不助長。這是出家者雖不見得終年累月都在禅定之中,卻依然可以過著離欲生活而身心平穩的原因。

  叁、漢傳佛教與僧侶獨身主義

  如前所述,情欲既然障道,那麼僧侶必須獨身,就是理所當然的基本規範。然而曆史演變的過程中,也有些僧侶徒具剃發染衣的身形,而將「不得非梵行」的根本戒律擱置一邊,如藏傳佛教的部分教派,以及日本佛教因政治力介入,而産生的「寺子製度」——寺院住持的承襲者來自婚生子嗣。于是,堅持佛教僧侶的獨身主義,就成了漢傳佛教(除了日本以外的中、越、韓等佛教化區)以及南傳佛教的特色。

  除了「『性』與『欲』是障道法」的基本佛法觀點外,對情欲嚴加戒絕的另一個重要因素,來自儒家文化的禮教觀念。在儒家主流的禮教文化中,「發乎情而止乎禮」,「非禮勿視,非禮勿聽」 即可,因此原本只是要求節製情欲,並沒有全面禁止情欲。但是「嫂溺而援之以手」是否可行?竟也會被納入討論。 由此可知:對于情欲的萌動力量,儒者也是有所覺察,所以處理相關問題,也就顯得小心翼翼。

  宋明以後,儒者從佛家得到啓發,重視內心的觀照,于是益發感受到「情欲」的隱微與危險。正因爲其過于隱微,因此鮮見有人能有孟子的能耐:「我善養吾浩然之氣。」 于是便從原本著重內在觀照的心性之學,配合原本戒慎恐懼的禮教觀念,發展而成外相森嚴的禮教約束。一旦禮教森嚴以後,只要跨越禮數,就是「不倫」,形同「罪孽」。因此,雖然藏傳佛教的「雙身修習」之法,很早就傳來中國,甚至用巧妙的語言來說明其爲修行法門,但中國人深受「禮教」影響,總覺得雙身修習逾乎僧侶本份,即使在家修學,也難逃「不倫」之咎。因此密教雖大傳于西藏,卻無法在漢土普遍宏揚。

  禮教森嚴的氛圍,使得漢傳佛教在獨身禁欲方面,更加強化了「萬惡淫爲首」的觀念,于是逐漸將它從「障道法」而提升到「生死根本」的地位,甚至視同「罪孽」。但在漢傳佛教的現實社會中,並非所有僧侶都能嚴持淨戒,許多職業經忏僧,早已公然婚配而無所避忌(如廣東客莊的所謂「香花和尚」),有些行非梵行的僧侶,只要不將問題曝光,佛教界大都采取「睜一眼、閉一眼」的姑息態度。于是社會對那些縱情恣欲之僧侶的鄙視,往往見諸戲曲小說,筆法往往戲谑猥亵,滿足意淫的想象。

  又因爲儒家的宗脈觀念強固,認爲「人死爲鬼」,必須受到後代的供奉祭飨,因此斷絕子嗣就是斷絕祖宗香火,所以有「不孝有叁,無後爲大」的觀念。這又使得漢傳佛教的僧侶在社會中飽受「不孝」的汙名。

  這禮教與宗嗣的兩重觀念交織,于是形成了一種特殊的氛圍:既對出家看不順眼,又對還俗極其鄙視。社會氛圍如此,教內同樣以「卑鄙可恥」的態度來看待還俗,無法如同南傳佛教,坦然面對他人的還俗。例如泰國,任何男子都曾在青少年時出過家,「還俗」就像服完兵役退伍一般的自然。

  在漢傳佛教社會中,一個出家人選擇還俗,往往要面臨很大的壓力。因爲習慣了僧團中修道人互動的生活,久而退失了與社會人士互動的能力,除了要面對未來的不確定感與陌生感,還要面對還俗的羞恥感,以及他人質疑、歧視的眼光。于是漢傳佛教就出現了這樣的怪現象:由于將還俗看得太過嚴重,因此有些早已行非梵行的僧侶,竟還穿著僧服,讓僧團不得清淨,並承受著社會的異樣眼光。

  然而,出家倘若無心超越情欲,又何妨轉換爲在家身份,坦然過著有節製卻非全面禁絕的情欲生活呢?因爲情欲若不能循著前述戒、定、慧叁學的正常管道來超越它,又不能依于戒學而劃地自限地加以節製,那麼往往會讓人在「高標准不能,低標准不得」情況下的自我放棄,一旦自我放棄,就失去了自我節製的動機,這使得某些破戒僧侶,較諸一般在家衆更加情欲熾盛。

  因此漢傳佛教雖已有良好的「僧侶獨身」共識,但還是要回歸到「欲爲本能,情欲非罪」但「情欲系著,情欲障道」的佛法正見,才不會過猶不及。離欲,這是在戒定慧叁學之中自然産生的過程,而不是在極度罪惡感的身心張力之中,勉強壓製的結果。

  (未完待續) 

  

《從佛法觀點看「情」與「欲」》全文閱讀結束。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