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作者認爲,妻子財物,都是身外之物。是在世俗生活中才必須的。追求佛道的人,不應追求這些世俗之物,而應以恬淡爲志。身心的清淨無爲,才是“道”之妙用。《老子》說“名與身孰親,身與貨孰多。”作者還說“許由棲巢木,夷齊餓首陽,孔聖稱其賢曰:求仁得仁者也。不聞譏其無後無貨也。”相傳許由爲上古叁代的賢人,當他聽說堯要把君位讓給他時,他即逃至箕山,農耕而食。夷齊即伯夷、叔齊兄弟二人。當初其父想以弟弟叔齊爲繼承人,叔齊認爲不合禮製,要讓與哥哥伯夷。伯夷則以父命不能違而推辭,結果兄弟二人一起離家投奔到西周。後因反對周武王伐商,又雙雙逃避到首陽山,恥食周粟而餓死于首陽山。作者認爲這些人爲顧全道義而不惜以身相殉,連孔子也稱贊他們是求仁得仁。而未譏諷他們沒有後代,遭受貧困,是違背禮法。現在佛教的出家者是以“修道德以易遊世之樂,反淑賢以貿妻子之歡,是不爲奇,孰與爲奇;是不爲異,孰與爲異哉!”沙門爲修至高的道德而離開妻子家庭,放棄世俗的享樂生活,這是一種高尚的行爲。
至于說到沙門違背服飾禮儀,不跪拜父母王者,不遵守傳統禮製的問題。牟子認爲這更不能光看表面形式了。《老子》中說:“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換德,是以無德。”不能光看表面現象。牟子繼續說道,上古叁皇之時,人們食肉衣皮,住在荒野洞穴中,以質樸爲尊,根本沒有後世所謂的禮法,也沒有衣冠服飾的講究。但是人們卻稱贊叁皇之時“有德而敦龐”。沙門之行,也是同樣的道理。“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不溢其情,不淫其性。故其爲貴,在乎所用,何棄之有乎!”(《理惑論》11章)另外,說到太子須大拿的事情,牟子認爲,他雖然把父親的財物送人,把寶象送給敵國,把妻子舍給了婆羅門,看來似乎有違常道,“不仁不孝”。但他按佛教教義樂施好善,不僅能使自己擺脫生死苦海,也會使父母兄弟來世得到好處,這樣的行爲不算孝,不算仁,還有什麼可以算仁和孝呢
總之,牟子極力用佛教教義迎合儒家。這種態度真實地反映了當時社會上佛教與儒家的關系。在牟子之後,東晉的孫綽也同樣以佛教教義調和儒、釋思想。並作《喻道論》來闡述他的觀點。
孫綽是東晉著名的文學家,他精通佛教和玄學,與當時名僧支遁交往密切,是東晉士族階層信奉佛教的代表人物之一。在他所作的《喻道論》中,曾明確提出“佛即周孔,周孔即佛”的觀點,在當時社會上有很大影響。
《喻道論》中有很大篇幅談到了佛教的孝道觀。孫綽在論中說,有人批評:“道德之教以孝爲首,孝德之至,百行之本,本之道生,通于神明。故子之事親,生則致其養,沒則奉其祀。叁千之責,莫大無後,體之父母,不敢夷毀,是以樂正傷足,終身含愧也。而沙門之道,委離所生,棄親即疏,元剔須發,殘其天貌,生廢色養,終絕血食,骨肉之親,等之行路。背理傷情,莫此之甚。”
對此,孫綽辨解道:“孝之爲貴,貴能立身行道,永光厥親。”所以,“父隆則子貴,子貴則父尊”。如果僅在飲食、生活方面禮敬父母,而不能“令萬物尊己,舉世我賴”,就不能說是給父母帶來了更大的尊榮,就不能算是盡了孝道。
孫綽認爲,出家修行才是更大的孝行。他舉例說,就如佛祖釋迦牟尼,雖然貴爲一國之太子,但他抛棄尊位,棄國學道,剃發變服,終于修成無上之道。後來他回到本國,爲父親說法,使其父親感悟。“以此榮親,何孝如之
”即使一般的出家修道者,“既得弘修大業而恩紀不替”,更可以“令逝沒者得福報以生天”,這不也是在盡孝道嗎
孫綽認爲佛教的教義與傳統的儒家思想正好可以互補,一個可以治本,一個可以治表。兩者結合起來,就能“無往不一”。就孝道而言,佛教雖然主張出家修行,表面看來是離家疏親,但通過修行,悟得無上之道,即能榮親耀祖,還可以爲祖先祈福,所以並不違背孝道。孫綽之後,東晉著名的佛教高僧慧遠,也曾對此問題有過論述。
慧遠本姓賈,雁門樓煩(今原平縣大陽都)人。他精通儒學和佛學,曾追隨東晉名僧釋道安門下二十五年之久。後來他離開道安,來到江南廬山,在東林寺度過他的余生。在廬山叁十多年中,慧遠領導江南佛教僧團研習佛教理論,組織佛經翻譯,倡導往生淨土,廣泛結交社會名流,在社會上有著極大的影響。
慧遠的佛學理論主要是繼承和發揚了道安的思想,他以老莊玄學解釋南北朝以來流行的佛教般若學,進一步發揮了神不滅思想和佛教的叁世輪回報應說,所作《沙門不敬王者論》、《叁報論》和《明報應論》等,對于中國佛教的發展,曾經起過重要作用。這些著作主要收集在《弘明集》、《廣弘明集》和《出叁藏記集》中。
關于佛教和儒家禮製之矛盾,慧遠著重從出家和在家的區別上加以論述。慧遠認爲,佛教僧人是出家修行者,出家修行者屬“方外之賓”,因此不能以世俗的禮法來要求和衡量他們的道德情操和行爲標准。在他所著《沙門不敬王者論》中說,在家的佛教徒未脫離世俗的生活方式,所以應當遵循世俗的禮法,對父母盡孝,對國家盡忠。“處俗則奉上之禮,尊親之敬,忠孝之義”都要遵守,不容置疑。至于出家修行者,則“隱居以求其志,變俗以達其道”。所以在禮儀方面不能同世俗一樣。從現象上看,沙門不敬君親是“內乖天屬之情,外阙奉主之榮”,好象違背了中國傳統的禮製孝道。但從本質上來講,“一夫全德,則道洽六親,澤流天下,雖不處王侯之位,固已協契皇極,大庇生民矣”。這就是說,作爲出家修行的佛教僧人,雖然表面上沒有遵從傳統的禮法,看起來是傳統的禮製在這一問題上作出了讓步,擡高了出家者的身份地位,但這樣一來,能使出家的佛教徒作爲世俗庶民追求高尚道德理想和日常行爲規範的道德榜樣,更廣泛、更深刻地影響群衆,有助于社會統治秩序的穩定和鞏固,從根本上維護統治者的利益。這樣,慧遠更加突出了佛教在道德教化方面的社會作用和維護社會穩定、鞏固社會秩序方面的政治作用,以此來強調佛教的教義和儀規並未違背中國傳統思想和儒家的“孝道”。
經過南北朝佛教義學的發展,中國佛教慢慢吸收和融合了中國傳統倫理思想中的許多內容,其孝道思想逐漸發展,經過隋唐,日趨完善。到了宋代,儒佛合流已成了中國佛教的一大趨勢。宋代僧人契嵩,就是倡導儒佛合流的集大成者。其所作《輔教篇》,通篇論述儒佛一致的思想,其中《孝論》一篇,是專門論述有關孝道問題的。其思想主要是吸收融合儒家的學說加以闡述。其中主要觀點是:一、認爲佛教是講孝道的宗教;二、認爲佛教之孝與儒家之孝並不矛盾;叁、認爲佛教之孝乃真正之大孝。關于契嵩之《孝論》,筆者另有文章論述,這兒就不再贅述。佛教的孝是與報恩思想緊緊聯系在一起的。無論是《佛說孝子經》,還是《佛說父母恩難報經》,都著重強調父母養育之恩。一些佛教經典還詳細列舉說明了父母養育子女的艱辛。並指出,對于這些恩情,做子女的光是在生活方面給予奉養是遠遠不夠的,必須以佛法化導,讓父母信奉佛法,修行佛道,從而獲得徹底的解脫。佛教的孝道觀與報恩思想緊密相關,這是符合佛教教義的。佛教曆來強調“報恩”,有所謂“報四恩”之說。所謂“四恩”,據《本生心地觀經》等,其第一條就是父母恩,其余的則是衆生恩、國王恩、叁寶恩。經中認爲,父母養育子女之恩,廣大無比。如有男女,背恩而不孝順父母,將來即墮于地獄、餓鬼、畜生叁惡道中。如孝順父母,那麼將得到諸天護持,福樂無盡。
行孝是爲了報恩,這是佛教孝道觀的基本思想之一。此外,佛教的孝道觀還是建立在平等觀的基礎上的。
佛教講衆生平等,這是佛教創立時,爲了反對婆羅門教的種姓說而提出的教義思想。在婆羅門教的教義中,世人分爲四個種姓,處于最低種姓的首陀羅是最下賤的種姓,在宗教上,他們是所謂“一生族”,即沒有再生的希望。佛教創立者釋迦牟尼針對這種說法,在教義上提出了平等說,認爲衆生在修行成佛方面是人人平等的,人人都有覺悟的希望和可能。因此在佛教的僧團中,理論上在宗教修行方面人人平等,僧人們並不是按其出身的高下,而是依據其出家的先後而決定其在僧伽中的地位的。釋迦牟尼在世時曾允許出身低微的理發匠優婆離加入他的僧團,並在僧團中享有很高的地位。當然這種平等僅僅是在宗教修行方面的平等。在這種平等觀基礎上建立的佛教孝道觀,在孝的實踐上,不僅僅是單向的,是由下而上的侍奉和順服的關系,而應該是互相相應的,是權利和義務的結合。這是佛教孝道觀和儒家孝道觀的一個很大區別。
在儒家孝道觀中,做子女的必須無條件地服從父母,“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這是儒家孝道觀發展到極端的寫照。即使做父母的有什麼錯誤,做子女的也不能違背,甚至不能對別人講。封建時代的中國有所謂“爲親者諱”之說。在法律上,即使父母違了法,做子女的也不能告發,否則就是“以下犯上”,而以下犯上是違背孝道的,從封建法律的角度來看,這是犯罪。因此儒家的孝道觀是單向的,子女只有服從的義務。
在佛教孝道觀中,除了兒子要孝順父母外,還規定了做父母的對子女應當做的事,如《佛說善生經》中,就對這些問題做了明確的解說。此外,《佛說孝子經》中說,假如父母不明事理,“凶虐殘戾,濫竊非理”,“耽緬荒亂”,那麼做子女的就應當“極谏以啓悟之”,如“極谏”不行,則就應通過引喻說理進行“義化”,如“義化”還不行,就應“吟泣啼嗷”,苦苦哀求,甚至采取絕食的手段,以親子之情來感化他們。這一切,目的是爲了使父母“去惡爲善”,奉持叁寶,是爲了宗教上的理由。就孝的實踐而言,這是與儒家的那種單向的,完全服從而不能有絲毫不滿的孝道觀大不相同的。
佛教的孝又分爲世間的孝和出世間的孝。佛教認爲,侍養父母,及時供給父母衣食,或是恭敬服從父母,即世人常說的“孝養”、“孝敬”,這僅僅是世間之孝。從佛教的立場看來,光有這樣的孝行是遠遠不夠的。佛教是要修行出世間法,因此對佛教徒而言,應當修行的是出世間之孝。什麼是出世間的孝呢
就是要以佛法開導父母,令父母接受佛法而一起修行,這才是真正的大孝。《毗尼母經》卷2中說,如父母貧困,應先授以叁歸、五戒、十善,然後才施與財物。《佛說孝子經》中也說,子之養親,如光以好吃的東西和漂亮的衣服來侍養父母,而不能“以叁尊之至化其親者,雖爲孝養,猶爲不孝”。佛教要求的孝道,是應當使父母接受佛教信仰,“去惡爲善,奉持五戒,執叁自歸”,這就是所謂出世間的孝。《父母恩難報經》中說,父母對于子女,有很大的恩,他們直接賦於子女以生命,他們千辛萬苦,哺乳喂養子女,並撫養子女長大成人,所以做兒女的即使以右肩提父,左肩提母,曆經千年,毫無抱怨之心去孝養父母,仍然不足以報答父母養育之恩。那麼究竟怎樣才能報答父母之恩
怎樣才算真正的孝呢
《經》中說,假如父母不信奉佛教的,能啓發他們于佛教産生信仰,最後信奉佛教;如父母還未接受佛教的叁歸五戒的,能勸他們接受叁歸五戒;如父母未聽聞過佛法的,便應當設法使他們能有機會聽聞佛法;等等。總之,如能使父母聞法得戒,修習叁昧,成就無上智慧,最後獲得解脫,這才算是對父母養育之恩的報答,這才算是真正的孝行。佛教認爲,世間之孝,止于一世是爲孝之小者。而佛教的出世間的孝,不僅惠及現世父母,而且上至七世遠祖,恩澤綿長,此其爲一。世間之孝,唯使父母得一時之歡愉,而佛教出世間的孝,不僅能使雙親“處世常安”,而且能使父母壽終之後,往生佛國淨土,得福壽不止,無時而盡,此其爲二。既生佛國,便能與諸佛世尊,常得相會,得聞佛法,並依法修行,使雙親能獲道得度,從根本上解脫煩惱,徹底離苦得樂,此其爲叁。基于以上諸理由,佛教才認爲“睹世無孝,唯斯爲孝”(《佛說孝子經》)。
在我國,儒家常以孝道思想與佛教相聯。又以不殺、不盜、不邪淫、不飲酒、不妄語等五戒配合仁、義、禮、智、信等五常。以奉行五戒、五常者爲大孝。因爲就佛教立場而言,救渡父母與對祖先報恩實爲最大之孝,並且強調精神救渡與成佛得道乃孝道之根本。
(摘自《五臺山佛教》1997.1)
《中國佛教孝道觀的發展(業露華)》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