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節課
學習《入行論》的過程中,希望大家在從理論上了解佛法的同時,也要將其含義在內心中再叁串習。
末法時代,講經說法、聽經聞法的人比較少;即使有一部分,大多數也耽著在字面上,沒有思維其甚深意義;即使個別人思維它的意義,但也沒有長期修持,所以現在人證果不太多,原因也在于此。其實如果下一番功夫,悲心、出離心或菩提心的境界,誰都可以生得起來,只不過每個人前世積累資糧不同、罪障不同以及根基不同等所導致,有些人比較容易、有些人比較困難而已。因此,大家學完了以後,有機會就應該長期思維,通過閉關等方式經常串習,這是非常重要的!
佛陀時代曾有兩兄弟,哥哥特別喜愛修行,弟弟特別喜愛聞思,經過幾年的精進,二人各有所成:哥哥證得阿羅漢果,弟弟深入叁藏教典,成了一個叁藏法師。弟弟總以自己廣學多聞而炫耀,哥哥很爲他擔心,經常勸他人身難得、佛法難聞,得了人身當以修行爲重。但是弟弟不以爲然,認爲佛法猶如浩瀚的大海,廣聞多學十分重要,待自己精通叁藏後,再修道也不遲。
後來,弟弟突患怪病而離開人間,哥哥通過神通觀察,發現他因生前聽聞佛法的功德,轉生到寺院附近的一戶人家中。轉世的弟弟長到3歲時,哥哥去那裏讓他皈依。到了4歲,有一次乳母抱他去寺院的路上,因爲山路崎岖不平,乳母失手將其掉落山下,頓時頭破血流,粉身碎骨,淒慘地死了。當他臨命終的一刹那,對乳母生起極大的嗔恨心,由于這一念瞋恨,他命終之後,墮入地獄。哥哥知道這件事後,再入定觀弟弟的生趣,發現他已墮于地獄,不禁歎息道:“地獄的罪業,諸佛菩薩尚且不能奈何,何況是我了?”
廣聞博學確實很好,可以斷除輪回的根本,但如果沒有用好,雖然口頭上講得很好聽,但對正法和聖者生起邪見,反而容易墮入惡趣,自己得不到真實利益。《大圓滿心性休息》引用《華嚴經》的教證說:“譬如聾樂師,能令他衆樂,然自不得聞,未修法亦然。”聾子演奏音樂給別人帶來歡悅,可他自己根本聽不到,同樣,我們給別人講法的口才再好,但自己不修行的話,也得不到真正的法益。
在座的有些道友,因爲前世的殊勝因緣吧,即生中凡是遇到的法,就經常在心裏串習,最終也能品嘗到佛法的妙味。相反,有些人從來沒有串習過,聽了二十幾年的法,自相續還是與法很遙遠。因此,剛開始聞思的人,心態一定要轉移到修行上面,否則,聞思多年而沒有修行的話,這種習慣比較難改。
當然,大城市裏的人修行的機會比較少。我講《入行論》開頭時,曾要求大家每天修半個小時的菩提心。當時在一段時間內,很多人都比較積極,而現在呢,除了極個別人以外,大多數人都因各種散亂而放棄了。其實,每天如果連半個小時都抽不出來,想成就可能有一定的困難。
修法方面的習氣和因緣,在家人與出家人確實截然不同。有些在家人認爲自己的功德、福德、智慧遠遠勝過出家人,這種傲慢真的不合理。佛陀在經中講了很多出家人的功德,龍猛菩薩在《大智度論》中也說:“孔雀雖有色嚴身,不如鴻雁能遠飛,白衣雖有富貴力,不如出家功德勝。”孔雀表面上看來很美麗,但不如大雁能遠飛,同樣,白衣(在家人)就算福報極大,能做很多佛事,有錢、有勢力、有智慧,但由于沒有看破世間,對名利和感情割舍不下,故在某種功德上,根本比不上出家人。因此,在家人不應斜眼蔑視僧衆,而應追循釋迦牟尼佛的傳統,恭敬每一位剃光頭、披袈裟的出家人,即使他的戒律不清淨也要如此。
現在有些在家人,習慣性地對出家人不滿,這完全是在造惡業,如果你看不起出家人,那不妨放下一切出家試試。還有些人認爲:“出家、不出家一個樣,凡事不要太執著,不出家對社會的貢獻更大!”這種說法也不對,出家與不出家根本不一樣,佛陀在經典中也說了,千劫佛最終成佛時均是出家形象,所以出家的功德不可思議。
作爲出家人,穿上出家的僧衣,在人群中是一種莊嚴。不過,有毒蛇的地方,如意寶的光芒通常不太亮,在不信佛教的人群中,披著紅黃袈裟的有些出家人,也覺得是一種壓力。當然,這可能是你業力現前吧,真正來講,僧衆于在家團體中是十分莊嚴的,藏傳佛教中對出家人就非常非常恭敬。然而別的地方由于對佛教不了解,對出家人的態度有所不同。但不管怎麼樣,大家對出家人要有恭敬心,出了家的人有修行的因緣、修行的機會,很多方面跟在家人完全不同。你沒有出家之前,因爲要生活,世間的事情不得不想、不得不做,但出了家以後,很多在家的想法只有放下,包括記電話的小本本,也得重新換一個。
好,不啰嗦了,下面開始講正文。
寅叁、破實法常有:
故樂等常性,畢竟不可得。
樂等若恒存,苦時怎無樂?
對方所許與自性同一本體、恒常不變的安樂,在世間上絕對找不到。所謂的安樂,是能感受到的東西,如果是常有的安樂,就像空中鮮花的香味一樣,誰也無法享受到。而且,常有的快樂若存在,那它永遠不會退失,今天快樂的話,明天也應該快樂,永遠都是如此,一直開開心心的,始終保持一種狀態,不可能今天笑逐顔開,明天愁眉苦臉,後天悶悶不樂。
“樂等若恒存,苦時怎無樂?”再加上還有一個推理:如果快樂與自性以無二無別的方式存在,恒常不變,那麼當我們痛苦時,爲什麼感受不到快樂呢?既然它是常有的,就應該永恒存在,但我們離開親人、失去父母、病入膏肓時,爲什麼原來的快樂蕩然無存?因此,我們憑現量也能了知,對方所許快樂永遠存在,這種觀點根本不合理。
我們心裏的快樂,其實是依分別念産生的,愚者卻往往認爲它在外境上存在。麥彭仁波切說:“愚者認爲諸苦樂,皆從他緣而産生,恒時散于取舍境,貪嗔波濤雜念中。”愚笨的人認爲痛苦和快樂依靠外境産生,就像現在有些人,認爲洋車洋房、感情婚姻等是一切快樂的來源,爲了得到這些,心一直散亂于外境上,不斷引生貪嗔煩惱,在這樣的洶湧波濤中飽受煎熬。然而實際上,快樂和痛苦來源于自己,麥彭仁波切緊接著說:“智者了知諸苦樂,悉皆來源于自身,恒時向內觀自心。”有智慧的人明白痛苦和快樂只源于自身,于是始終觀自己的內心,根本不會到外面尋求。
一個真正的修行人,完全了解痛苦的來源,遇到怨敵遭受痛苦時,知道是分別念所造成的,從來不會怨天尤人。而且他清楚,怨恨的敵人無始以來當過自己父母,即使今天與自己爲敵,但通過一些方式調解,也不一定不共戴天;而今天非常親密的親友,搞不好的話,明天就會變成仇敵,所以很多事物皆依心而安立,外境上並非實有存在。
看看大城市裏的人,他們每次進百貨公司,都在買衣服,目的是什麼呢?就是覺得漂亮很快樂,于是天天照鏡子打扮,看衣服的款式、顔色合不合適,認爲快樂可從漂亮上得到;到了冬天時,很多人又到處買羽絨服、保暖衣,認爲快樂可從溫暖中得到……實際上,心如果沒有起主導作用,這些苦樂都沒有辦法建立。
這方面的很多道理,我們應在實際中思維,否則會一直隨波逐流,隨世間人漫無目的地瘋狂追求。有時候看,世間人真的沒有目標,不管人生價值還是生存意義,他們從來不去考慮,遇到什麼就開始追。在這種大環境下,修行人一定要把握自己、控製自己,如果沒有這樣,快樂是很難得到的。
若謂樂衰減,彼豈有強弱?
舍粗而變細,彼樂應非常。
假如對方說:“生起痛苦時,快樂還是存在的,但因爲快樂逐漸微弱,被粗大的痛苦障蔽了,因此感受不到。譬如,你親人死了或者公司垮了,痛苦肯定會強烈地湧現,此時快樂就像糖水中的鹽粒一樣微細,雖然本體常有,但感覺不到它的存在。”
這種說法不合理。既然承認快樂是常有,怎麼會時而粗大、時而細微呢?常有的東西永恒不變,不可能有強弱兩個階段。粗大的快樂,永遠都是粗大的快樂,不能變成細微的快樂。如果它變成細微的快樂,那麼細微的快樂是否等于粗大的快樂?如果不等于,而是大于或小于它,則說明快樂的本體不是常有一體,對方的觀點無法成立。
如果說:“快樂的本體確實不變,但它舍棄了粗相而變成細相,所以無法感受到。”這種說法也不成立,因爲這樣一來,快樂顯然成了無常法。就像一個小孩,7歲時和成年後的樣子必定不同,或者說一個人叁四十歲時很強壯,七八十歲後身體極度衰弱,很多方面不如以前,這兩個階段並非一體,因而這樣的法不是常有。畢竟只要承認常有了,就絕對不能有變化。
我們學過任何因明或中觀的論典都知道,所謂的常法,在世間中不能承認。沒有學過宗派的人,尤其是沒有學過因明、中觀的人,認爲很多法是常有,柱子刹那刹那地變化、人一天一天地衰老,肉眼看不出來,就認爲它恒常不變。其實這些法如同旋火輪,旋轉極爲快速的緣故,就好像是一個圓圈,但實際上只是一個一個刹那相連的錯覺。
世界上的萬事萬物,經典物理學家認爲有不變的東西存在,但現代物理學家把這種觀點推翻了,他們說萬法沒有一個絕對靜止的,全部都是在運動。這樣以後,我們應該知道,一切萬法都是無常,常有的快樂並不成立,正因爲無常,快樂也可以變成痛苦。《四百論》雲:“無常定有損,有損則非樂,故說凡無常,一切皆是苦。”薩迦派果仁巴在《入中論講義》中也引用這個教證說,凡是無常的法,一定有壞滅損害,有壞滅損害則非真正的安樂。一個人的生活如果永遠圓圓滿滿,那倒是很好,但快樂具有無常性,一定會壞滅的,因此,常有的快樂絕對不可能存在。
不要說常有的快樂,就連暫時的快樂,有時候也不容易得到。禅宗曾有一個故事說:從前無德禅師面前來了叁位信徒,他們爲各自的事情煩惱不已,不知如何才能使自己快樂。禅師首先問他們:“你們爲了什麼而活著…
《《入行論講記》第十冊 第九品 智慧 第一百八十二節課》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