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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論講記》第八冊 第八品 靜慮 第一百叁十七節課

  第一百叁十七節課

  《入行論》在講自他交換的道理,今天的內容主要是舍棄自己。

  癸二(舍棄自己)分二:一、現世生怖畏故當舍棄;二、後世生痛苦故當舍棄。

  子一、現世生怖畏故當舍棄:

  貪著自身故,小怖亦生畏。

  于此生懼身,誰不似敵嗔?

  爲什麼要舍棄對自我的貪執呢?因爲如果沒有舍棄貪執自己,不僅來世會墮入叁惡趣遭受無量痛苦,甚至今生中,縱然遭受微不足道、極爲渺小的危害,如蚊子咬你、身上有虱子,或者別人說你有一點缺陷等,也會産生極大的恐懼之心。

  按理來講,身體如是的龐大,被一個小蟲咬或者別人說點誹謗之詞,不應該那麼恐懼痛苦,但是因爲有了我執和我所執,對自己有強烈的貪執,故而很快就會生起極大的畏懼。有些人身上爬一個小蟲,就“哇——”,特別害怕。其實這個蟲這麼小,肯定不會把你咬死,又不是毒蛇獅子來到你窩裏,用不著這麼緊張。(可以說“窩”吧。有些道友的家,就像金窩銀窩不如自己的那個窩一樣,所以應該沒有說錯,廣義上說得過去。)

  藏地曾有一位大德,他在山裏閉關。有一天黃昏出去,回來時看見床上盤了一條特別大的毒蛇,他當時非常害怕,但轉念一想:“不對,這是執著自身的一種表現。”于是不加理睬,在毒蛇上坐了下去,但也沒有什麼反應。第二天早上一看,原來不是毒蛇,而是自己的念珠。沒有執著的修行人、大瑜伽士,即使面對毒蛇猛獸也不害怕,但我們很多人並不是這樣,不要說面臨死時的四大分離、閻羅卒的殘害、地獄的寒熱等大的痛苦,就算一個小火星濺到身上,或者冬天衣服穿少了,也是無法忍受。

  既然每個人都害怕痛苦,那麼牦牛山羊等旁生也是如此。我看到有些人特別慘無人道,把動物的皮活生生地扒下來,扒完後扔在地上,沒有皮的動物痛苦得輾轉反側。前兩天講“自他平等”時也說了,旁生和我們沒有任何差別,它們也害怕痛苦、喜歡快樂。試想,假如我們是這只動物,皮被剝下來卻沒有死,那該是什麼樣的感受?

  從大的方面來講,衆生特別貪執“我”,一切禍害痛苦的根源,就是執著自己的身體。無垢光尊者在《大圓滿心性休息》中說:“一切痛苦不樂根,此身極大煩惱源。”這個身體是一切煩惱的根源,有智慧的人怎麼會不當作怨敵一樣嗔恨呢?我們稍微有一點頭痛腦熱就非常執著,這些執著的來源就是耽著身體,如果沒有這個身體,不可能有這麼多痛苦。“無有挂礙故無有恐怖”,倘若心沒有挂礙,達到般若波羅蜜多的境界,就不會有什麼痛苦了。所以身體是一切痛苦的根源,佛經中說:“近取五蘊乃有漏法,故爲諸苦之處、諸苦之所依、諸苦之器、諸苦之源。”這個教證,在《大圓滿心性休息》中也引用過。

  總之,大家在剖析自身時,應該清楚它到底有功德還是有過失。倘若不知道它的本性,一味地保養身體、貪愛身體,那不得不造種種惡業。如此一來,不說來世的果報,即生中也難免遭受懲罰。尤其是現在的某些貪官,欲望不斷增長、無有滿足,有時候看來,這個時代確實需要佛教尤其是無常、無我的教育,否則一直想著自己的利益,肯定會貪得無厭的。

  我聽說有一些貪官分子,當他們被判死刑時,有的說:“這個社會的風氣不好,查到我,算我運氣差。”怪整個社會,因爲從小就受這種教育,最後不得不貪。有的認爲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四川原來有一個副省長,貪汙非常厲害,最後被查出來時,他說:“我這是換一種方式爲人民服務。”還有一位貪官,給妻子買了兩棟房子、一些轎車。後來派出所問他妻子一個月八千塊是怎麼花的,她回答說:“我穿的都是名牌,哪像你們呀!”平時除了接送孩子以外,她成天就是打扮化妝、上網聊天,做一些無聊的事情。據說這個貪官每月給她兩萬元當零花錢。

  在這種社會風氣下,大多數有錢人不懂因果、不想來世,平時要麼逛街,要麼美容,一點有意義的事情都不做,甚至爲了滿足自己的欲望,連法律的懲罰都不在乎。這一點,城市裏的人應該深有體會。在這個時候,我們一定要頭腦清醒,明白一切禍害的根源就是耽著身體。作爲大乘修行人,什麼時候把身體看作怨敵,什麼時候你的修行就有了進步。夏吾瓦格西說:“乃至未視自身如怨敵之前,即便上師也無法饒益。”假如沒有把自己的身體視爲怨敵,縱然具法相的善知識整天給你開示佛法,你的相續也不一定改變。一旦對身體像仇敵一樣來看待,那時候一切外境都會變爲修行的助緣。

  大家從小到現在爲身體造了無數惡業,從現在開始,爲什麼不換一種方式來對待它呢?我昨前天也說了,在座的出家人很榮幸,沒有出家的話,自己的定力特別差,在紅塵濁浪中絕對不會有自主的能力,一定會隨波逐流,每時每刻造惡業的。所以,我對出家人從內心中有一個希望——今生最好不要還俗!短暫的人生中,穿個在家衣服,再跟別人成家,那太可惜了。當然,有些人也不一定找得到,畢竟有財富、有智慧、有才華的人,有時候都不好找那些“造惡業的對象”,更何況是還俗的人了。但話又說回來,即使是找到了,也沒有任何實義。

  對外面的居士而言,信仰佛教是很不容易的。世界上的宗教大大小小有兩千多個,在這麼多宗教中,好不容易找到了如意寶般的佛教,千萬不要輕易舍棄,說“我現在不學了,我要學什麼什麼功法”,跟著外道的上師跑。這樣的話,就像扔掉摩尼寶,卻撿起石頭當珍寶一樣,非常可惜,也非常可笑!

  獲得人身、值遇佛教來之不易,有了這種機會時,一定要用智慧觀察,懂得珍惜。現在的人造惡業太可怕了,我看見監獄裏的一些人,很年輕,特別可憐。他們沒有知識,找不到生路,就到社會上去做壞事,要麼搶,要麼盜,要麼做其他不如法的事,最後不得不受到法律的製裁。所以大家具有自由自在的時候,爲了今生來世的快樂,不應該退失自己的道心,如果對佛法有一種珍惜感,自己也會變成一個很好的修行人。

  子二、後世生痛苦故當舍棄:

  千般需療除,饑渴身疾者,

  捕殺魚鳥獸,伺機劫道途。

  貪愛自身的人,爲來世也會造下諸多惡業:爲了遣除疾病纏身、饑寒交迫、口幹舌燥等身體上的痛苦,他們不惜捕殺魚類與飛禽走獸,甚至埋伏在路途中攔路搶劫。即生造的這些惡業,不一定馬上有明顯的果報,但因果是絲毫不爽的,來世定會遭受惡趣的痛苦。

  有些人認爲看不見來世,就不相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當然,信不信是你的自由,但因果是絕對不會錯謬的。善業和惡業就像農民種下的青稞,剛開始雖然看不到苗芽,可是只要種下去了,因緣具足、沒有遭到違緣,一定會長出苗芽的。同樣,殺害衆生不一定當下就能現前果報,然而再過幾年或者再過幾世,因緣成熟時,一定會感受痛苦的。這就是業因果的一種自然規律。

  現在很多人不承認佛教,理由是佛教無法用科學來解釋,這種說法完全是愚癡所限。科學根本沒有觀察佛教的能力,就像對摩尼寶、珊瑚、金剛鑽石等珍寶,不知道它的組成元素,就一口否認它的存在,這樣合不合理呢?佛教所講的一切道理,世間人根本沒有駁斥它的能力,卻偏偏矢口否認因果的存在。當然,承不承認是你的事,別人無權幹涉,但不管你承不承認,只要造了惡業,就必定會感受苦果,這一點毫無疑問。不僅佛法如此,世間法也不例外,假如你犯了法,絕對會受到良心的譴責,不可能産生一個善果。

  現在的人不顧後世,爲了自己的吃住穿,造了很多很多惡業。甚至爲了滿足一時的口腹之欲,濫殺水裏的動物、山上的動物、空中的動物,認爲這些統統是人類的美味佳肴。他們殺害動物的手段也極其殘忍,你們如果了解了,可能一口肉也不敢吃。有些報道裏說:“人吃動物天經地義,但在殺害它的時候,方式要溫和一點。”這種說法根本不合理。不管是哪一種殺法,用刀也好、槍也罷,都不可能是快樂的。我有時候想:“倘若有人今天要殺我,讓我選擇一種死法,閉氣、割脖子這些手段,我一個比一個害怕。可能電擊好一點,一下子就昏過去了,想不起來怎麼死的,除此之外,任何手段都特別特別可怕。”

  人們殘殺動物的原因,如《親友書》中所說,或是貪著它的肉,或是貪著它的骨頭或貝殼,或是貪著它的皮。其實穿動物皮真的非常不好,尤其是佛教徒,應該逐漸杜絕這種習慣。不穿皮衣的話,現在有那麼多人造革,比較保暖的衣服可以找得到。這樣以後,吃肉的人越來越少,穿皮的人越來越少,就可以減少一些血腥,國外許多保護動物的協會在這方面也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以前藏地有種特別不好的習俗,把豹皮、水獺皮、老虎皮、狐狸皮等作爲裝飾品。如今許多高僧大德也是一一地譴責,讓大家知道這是野蠻的行爲、獵人的醜惡行爲,如此一來,現在也慢慢有所改變。

  作爲出家人和在家居士,吃的食物、穿的衣服,最好不要直接與生命有關,若能如此,對今生來世都有利,否則造的業特別可怕。尤其是殺生的果報,不用我多講,相信大家也聽過很多。比如說異熟果報,一次目犍連和華傑施主到大海邊去,看見一個衆生,身體是人,頭是野獸,無數衆生遍滿它的身體,一直啃噬著。目犍連說這個人以前當過獵人,殺了不計其數的衆生,這是以此惡業而現前的果報。

  至于殺生的現世報,現在有,古代也有。唐代的馮源哲在皇宮裏負責膳食,有次來了一批西蕃的客人,招待他們之後,剩下大概有一千只羊,要求馮源哲放到寺院去。結果這個人很壞,在路上把羊全部宰殺了,把肉賣了,自己賺了很多錢。沒過幾年,他在路上走的時候,突然被雷霹死,脖子折斷,就像以前他所殺的羊一樣。當時圍觀的人無數,大家膽戰心驚、議論紛紛,說這就是現世現報。

  我們懂得了因果道理以後,盡量不要殺害衆生,其他善業做不到的話,這一點應該是可以的。藏地有一種說法是:“我兒子去寺院裏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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