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叁十一節課
我們繼續宣講自他平等的修法,今天是說對自他平等的道理應當生起定解。
子二(理當生起)分二:一、安立因;二、成立周遍。
醜一(安立因)分二:一、對境苦樂相同;二、有境意願相同。
寅一、對境苦樂相同:
吾應除他苦,他苦如自苦,
吾當利樂他,有情如吾身。
這個偈頌,每個大乘佛教徒一定要重視,要背誦,記在心裏面,平時的言行舉止應該以這樣的教言來攝持。否則,我們自以爲是大乘修行人,可是不要說在實際行動中利益衆生,有時候連名稱上也算不上大乘佛教徒。
此頌的意思是,我應該解除一切衆生的痛苦,因爲這些衆生不喜歡痛苦,如同我的痛苦一般;我應該盡力饒益一切衆生,因爲這些衆生都是有情之故,如同我的身體一般。(利益衆生的方式有兩種,一是暫時的利益衆生,一是究竟的利益衆生,這兩種都應該去做。)
按照因明的叁相推理,可以這樣說:“我應該解除衆生的痛苦,因爲無意義的痛苦之故,如同我身上所遭受的無意義之苦。”當然,有些痛苦是有意義的,比如爲求法而苦行,或者爲幫助衆生而受苦,這些看起來是痛苦,實際上功德非常大,對今生來世都有利益,所以這種痛苦不包括在這裏。而世間人每天爲了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忙碌,這些痛苦一點意義都沒有。我們作爲大乘佛教,最可怕的就是自私自利,對一切衆生來講,最可怕的就是俱生我執,這是我、那是他,這些狹隘執著沒有消除之前,利益衆生和解除衆生的痛苦始終不會付諸予行動。
昨天也講了,衆生的痛苦雖然沒有降臨到我的頭上,但也應該解除,因爲衆生難忍之故。其實偈頌的意思是:只要我把衆生執爲我所,我的心裏就會很難忍。爲什麼呢?因爲本來五蘊不是我,但我偏偏以我執把它執爲我,只要五蘊受到損害,我心裏就會很痛苦。既然如此,如果將叁界所有的衆生執著爲我,當衆生遭受痛苦時,我心裏照樣會痛苦。
在座的各位,你們從小受到的教育就是:這是別人,是怨恨的敵人,與我毫不相幹;這是我的親人,一定要幫助。再加上無始以來被俱生無明緊緊纏縛,所以長大以後親怨分明,這是非常可憐的。昨天我資助的一名學生考取了深圳某某大學,他來的時候很開心,我們談了一會兒,最後他離開時,讓我多加持一下他的父母親友,讓他們不要遭受任何痛苦,他去上學也許兩叁年不能回來,所以一定要加持他們。
雖然這是一種世間傳統,但如果嚴格一點,以我們學習的大乘精神來衡量,這種說法非常非常不合理。天下無邊的一切衆生,都可以執爲我所,何必把幾個人當作唯一的父母?而對其他的衆生,一方面根本不關心,另一方面也不願意關愛他們,這些與我們的教育、我們的障礙有著密切聯系。因此,從現在開始,大家能不能將以前的傳統和習慣改過來?沒有改過來的話,始終以自私自利的心爲出發點,離解脫確實相當遙遠。
這種推理真的非常非常尖銳,我們看到任何一個衆生受苦時,必須要想法解除他的痛苦,爲什麼呢?他畢竟是衆生,對他來講肯定痛苦。就像如果有人用刀來砍你,你感覺怎麼樣?不要說真正將你的肉一塊塊地割下來,看到那種架勢,你也會嚇得全身發抖。所以只要是有生命的衆生,用刀砍他肯定會痛。然而,有些人爲了滿足自己的快樂而殺害別人,或者爲了短暫的口腹之欲而殺害衆生,這種行爲多麼愚癡啊!
大家一定要從內心中去思維,這是不可推翻的一種推理。我昨天也講了,每個衆生的愛好不相同,習慣不相同,習氣不相同,但是唯一有一點相同:只要是衆生的話,都會避苦求樂,對自己的生命有執著。我們如果肆意去摧毀它,這個衆生一定會痛苦。
有些人認爲,旁生可以殺害,人類不能這樣。這是極其不合理的,旁生只不過不能說人的語言而已,實際上它的苦樂與人完全相同。有時候牦牛遇到下冰雹或者豺狼來了,它就拼命地跑,拼命地躲,爲了什麼?就是自己的生命不要遭到威脅,想獲得快樂。世間上大大小小的衆生,都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喜歡快樂而不喜歡痛苦。因此,我們作爲佛教徒,始終要觀自他平等,自己是怎麼樣的,其他衆生也如是。如果有人說旁生可以殺害,那你可以用這種推理方法:“你不能害這個衆生,它是有情的緣故,只要是有情就不能害,如同你自己的身體一樣。”倘若在一個家庭裏,有些人信佛教,有些人不信,那信佛教的人可以用因明的論式進行辯論。
現在有些人口頭上說是居士,但實際行爲經常損害衆生,一點佛教的味道都沒有。不管你是成就者也好,修行人也罷,只要危害衆生的話,連小乘的沙門四法都不具足。因此,“甯可衆生殺我,我也不要傷害衆生”,平時我們一定要這樣發願。《中觀寶鬘論》的後面也講了很多發願文,如觀音菩薩的發願 、文殊菩薩的發願 ,提醒我們念念不忘利益衆生,時時刻刻發下殊勝大願。其實佛教的教言全部歸納起來,就是對上師叁寶起信心,認識自己心的本性;對可憐的衆生起悲心,超離叁界輪回,這樣的理念永遠也不能離開。
《善說海》的作者無著菩薩,就是利益衆生最典型的例子。他老人家的傳記中說:有一次,無著菩薩門口來了一位得嚴重畜癞病 的乞丐,他的身軀早已失去光澤,其坐墊等物密密麻麻遍滿了小虱子,大小便也完全失禁。衆人見後不禁惡心、嘔吐,紛紛要求他不要在此地久留。
無著菩薩目睹之後,大悲心頓時油然而生,眼淚簌簌落下。他把那又髒又臭的乞丐領進屋,還把那些沾滿虱子的坐墊、衣服等物拿進來,將自己好一點的衣服馬上送給他。接著,尊者開始用身體給小虱子們作布施——在虱子窩裏一住就是兩叁天,以致渾身上下到處爬滿虱子。
很多道友看見之後,覺得非常不忍心,祈請尊者停止此種行爲,但尊者並未聽從他們的苦勸,依然在行自他相換。無奈之下,他們把尊者的一位上師蔣陽頓有請來,勸尊者放棄此舉,否則對身體有諸多不利。無著菩薩聞言,即以《本師傳》中的一首偈頌作答:“僅依此肉身,亦能饒益他,我發如此願,當具廣大果。”他老人家經常用這些教言勉勵自己。
我們也可以想一想,自己遇到可憐肮髒的乞丐時,是怎麼樣對待的?可能很多人嗤之以鼻,根本沒有想這是衆生、這是痛苦,自己應該去解除衆生的痛苦。很多人認爲這是大菩薩的行爲,跟自己沒有什麼關系。如果與自己的修行、成就、名聲有關,很多人就爭先恐後,而默默無聞地犧牲自己、幫助衆生,現在很多佛教徒極不情願,發心與行爲背道而馳。華智仁波切說,叁界衆生雖然不想受苦,欲求安樂,可是因爲無明愚癡,根本不知道快樂的因——行持十善業,反而行持痛苦的因——造各種惡業而抛棄自己永恒的幸福。所以,有些人的行爲特別可憐,對今生來世都沒有意義。
話說回來,藏傳佛教中無著菩薩的行爲,無獨有偶,漢傳佛教也有一位唐代的昙韻法師,常年居于五臺山木瓜寺,獨自一人住在瓦窯裏。衣服破舊不堪,遍滿跳蚤和虱子,法師一任它們吸咬,寄生在自己身上。當地土蚤很多,附在身上,他也不排除,一直用身體的血肉作布施,長達四十多年。
我家鄉也有一個羅西喇嘛,他一到夏天,就每天到森林裏面去,脫下上身的衣服,一邊坐禅,一邊用身血布施蚊子。太陽落山以後,他才回到寺院。你們可能也知道,藏地的蚊子在七八月份特別大,不像漢地的蚊子那麼小。去年我們去草地上,很多道友身上有蚊子時,使勁用披單趕,趕完了以後,還用惡狠狠的目光盯著。盡管可能沒有打死,但那種態度根本不把它看作生命。其實那種蚊子在藏地比較多,修行人在對待衆生方面,還是應該跟其他人有所不同。
現在有些所謂的佛教徒,看見老鼠就打,看見螞蟻、蟑螂,就倒開水或噴殺蟲劑,這是非常可怕的。前段時間,深圳有一位居士很苦惱,他問我說:“我這裏有很多白蟻,怎麼辦?”我告訴他:“不管怎麼樣,都不能殺害!有些大德說殺害也可以,念個咒語就行,但這絕對不可以,它們是有生命的,如果這樣殺害,根本不是佛教徒。”昨前天他又給我打電話說,依靠諸佛菩薩的加持,他雖然沒有殺害衆生,但白蟻都已經不見了,現在屋子裏也比較舒服。
確實,現在漢地類似的情況比較多,但這些衆生畢竟也是生命,我們應該想辦法。如果是真正的佛教徒,那暫時可以不住在那裏,想辦法在外面住幾天,通過其他方式來解決。人不至于愚癡到除了殺生以外,沒有別的辦法了吧。所以,今後在生活過程中,只要牽涉到衆生的痛苦,自己務必要注意,否則,大乘的名稱和意義都已經失去了。
總之,只要是衆生,我們就要幫助,不能傷害,這兩個原則務必要掌握。有些菩提學會的道友,以前沒受過系統的佛教教育,光是口頭上說“我是大乘佛教徒”,這是絕對不行的。行爲一定要盡心盡力去做,否則一邊吃活的生命,一邊說自己是佛教徒,真的特別可怕。尤其是現在的南方人,吃衆生好像沒什麼感覺,好多人認爲非常正常,因爲自己從小就在海邊一直吃,現在繼續吃下去,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很多人有這種概念,看起來特別特別可怕,他們雖然牙齒很白,但牙齒的尖尖上有很多血點兒,跟魔王、魔女沒有什麼差別。我們都覺得魔王魔女好可怕,有長長的爪子、尖尖的獠牙,其實到餐廳或菜市場時,有些人甚至比魔王還厲害。魔王害衆生的話,還要經過一段時間,我原來也講過這個故事,但人卻從水裏直接拿來就吞下去。這些行爲完全缺少悲心,缺少悲心的話,所作所爲不會入于大乘之道。
寅二、有境意願相同:
自與他雙方,求樂既相同,
自他何差殊?何故求獨樂?
既然自己和別人兩方面,都同樣追求快樂,一點差別都沒有,那爲何我只求一個人快樂,而將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傷害他衆的基礎上呢?
不管是什麼樣的衆生,大至梵天、大自在天,小至蚊子螞蟻等蟲類,上…
《《入行論講記》第七冊 第八品 靜慮 第一百叁十一節課》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