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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論講記》第五冊 第六品 安忍 第八十二節課

  第八十二節課

  癸二(破嗔于受害者造罪之人)分叁:一、深思法理之安忍;二、不畏損害之安忍;叁、修承受痛苦之安忍。

  子一、深思法理之安忍:

  于害上師尊,及傷親友者,

  思彼皆緣生,知已應止嗔。

  昨天前面講了,若人毀壞佛塔、佛像、佛法,不應對彼生嗔恨心,叁寶所依遠離一切損害之故。同樣,若人加害上師親朋好友等,也不應該生嗔恨心,因緣所生之故。

  當然,這跟世間原則有點相違,世人認爲上師親人受到傷害,一定要報仇,否則就是沒膽量,不懂世間法。但大乘的做法與之相反,本來,自己的根本上師或傳法師、皈依師、授戒師等恩德非常大,不僅自己恭敬,而且渴望成千上萬的人對他恭敬承侍。若有人诋毀甚至傷害上師,或者侮辱謾罵父母親友,此時我們該如何面對呢?應該心裏想:這是一種因緣。

  前段時間也講過,“所有衆過失,種種諸罪惡,彼皆緣所生,全然非自力”,無論是過失還是罪業,皆依因緣所生,全然無有自主之力。上師親友受到毀謗損害時,其中必定存在著因果的玄妙,不能隨便生嗔恨。那遇到別人輕辱上師時,我們該怎麼辦呢?無垢光尊者在《心性休息》中說:“有些人惡語誹謗上師時,應當想方設法加以製止。如果自己無有能力製止,則一邊思維上師的功德,一邊用手指捂住耳朵,不聽他的胡言亂語,切莫與該人親密交往、暢所欲言。”這就是一種原則。

  現在有些人,聽到別人對他上師不滿,說一點過失,就馬上吵起來:“你憑什麼說我的上師?我上師跟佛沒有差別,你這種人哪有資格評價他老人家。”互相爭執不息,進而拳腳相加。這說明他對大乘教義不精通。不管是上師也好、親朋好友也好,當受到诋毀侮辱時,自己應了知是因緣所生,沒必要爲此而妄生嗔恨。《四十二章經》中也說:“惡人害賢者,猶仰天而唾,唾不汙天,還汙己身……賢者不可毀,過必滅己也。”

  當然,對一個佛教徒來講,最執著的就是自己的上師,一旦有人進行加害,拼了命也要跟他搏鬥。世人這樣做情有可原,但大乘修行人一定要學會安忍。聽說有些人揚言:“我的上師與蓮花生大師無二無別,如果有人毀謗他,我就拿刀子殺了他。”表面上看來,他對上師的信心非常不錯,很有膽量,實際上完全違背了《入行論》的宗旨和教義。因此,大家以後若遇到有人對上師不敬,千萬不要生嗔恨心。

  印度佛教的曆史中有這樣一個公案:聖天論師一生中和不少外道辯論,晚年亦不放棄口誅筆伐。有個年輕的婆羅門外道,見師父被折服,心裏很不服氣,他發誓道:“你聖天以口勝我師,我要以刀勝你!”他一直暗暗跟蹤,找機會行刺聖天論師,但因其弟子衆多,無從下手。一日,終于被他得到了機會,他看見聖天論師在大樹下坐禅,就縱身跳到跟前,憤怒地說:“聖天,過去你以利口戰勝我師,而今我要以快刀劈開你腹,看看誰厲害!”說罷舉刀就砍。

  聖天論師中刀後沒有馬上死,他心無怨恨,反而憐憫那年輕人的魯莽。他誠懇地說:“學術上的爭論哪有用刀劍來代替的?你毀了我的肉體,毀壞不了佛法。你是被無明烈火燃燒得神智昏迷了,我原諒你的愚昧無知,快逃到山上去吧,暫時不要下來。我的弟子們快要回來了,有不少人還沒有獲得法忍 ,他們必不饒你。”那年輕人一聽,愣住了!聖天接著說:“你的所作所爲,是沒有受過佛法教化,個人情見太重,爲愚癡所欺、狂心所惑,我不會計較,快逃命去吧!”年輕人見聖天論師竟如此寬恕他,怎忍再砍第二刀,反而跪下來忏悔認罪。聖天論師催他快走,他只得逃上山去了。

  不一會兒,衆弟子回來,見上師倒于血泊之中,大吃一驚。沒有證到法忍的,果然怒火中燒,要追趕凶手報仇。此刻聖天論師尚未氣絕,他竭力用微弱之聲勸阻道:“行刺者早已遠去,原諒他吧,他是被妄心愚見所驅使。我已到暮年,終有一死,冤冤相報,必無了期。佛法講的是無我、能忍,我要你們寬恕他!”說畢,瞑目而寂,面無一點憎恨之色。

  可見,真正的高僧大德,縱然受到生命危險,也從來不怨恨別人。從他的弟子也可以看出,得到法忍的不會生嗔恨心,而未得法忍的,在違緣面前根本控製不住情緒,但這種做法上師並不願意,即使倒在血泊中,也是勸他們不要報仇。

  佛教曆史上,聖天論師的圓寂,大家還是應該深思。當我們的親人和上師受到傷害時,自己會怎麼樣對待?這是個非常關鍵的問題。前不久,有位出家人的弟弟被殺了,他聽到這個消息後怒不可遏,准備還俗找凶手報仇。如果他受過大乘教育,此時就變成一紙空文了,對他相續沒有任何作用。學習這部論典的人,大家也應該想一想:“如果我的父母、我的上師今天被壞人害了,而且還殺了他,這時候我該怎麼辦?”

  當然,有些人不要說殺自己的親人或上師,就算是說一點過失,他也忍受不了,馬上跟別人打起來。這非常不合理!昨天《親友書》的教證說,不管是爲了任何人,最好不要造惡業,因爲,地獄的果報,他人是無法分擔的。《四百論》中亦雲:“如王分權利,不能分罪惡,智者誰爲他,自摧毀後世。”意思是說,國王雖有能力分配財物與權位,卻無法分配自己所造的罪業,真正了知因果取舍的智者,誰會爲他人造業而摧毀後世的安樂呢?因此,不管是爲了什麼樣的對境——我的國家、我的民族、我的上師、我的寺院,都不應該造惡業。

  有些人平時修得不錯,可是一遇到關鍵問題,經常奮不顧身,爲他而造惡業。以前在“文革”期間,有些上師爲了自己的民族、爲了自己的佛教,親手殺了很多人。表面上看來,他的出發點是爲了佛教,但實際上是不合理的。佛教的興盛毀滅,自有其特定因緣,倘若爲此而傷害衆生,絕對不是大乘的行爲。這一點,從頌詞中也看得出來,至于引申的意義,大家理應再叁去體會。

  子二(不畏損害之安忍)分叁:一、怨敵不應爲嗔恨之對境;二、是故斷除嗔彼;叁、爲斷嗔而除貪。

  醜一(怨敵不應爲嗔恨之對境)分叁:一、與無情損害相同;二、與嗔者罪業相同;叁、害由業生故不應嗔敵。

  寅一、與無情損害相同:

  怨敵的損害與無情法的損害相同,但我們偏偏對怨敵生嗔恨心,對無情法卻不生嗔恨心,這是不合理的。

  情與無情二,俱害諸有情,

  雲何唯嗔人?故我應忍害。

  無情法與有情二者,同樣都會傷害我們,爲何對無情法不生嗔恨心,卻單單嗔恨有情呢?作害者明明有兩種,只挑一種加以嗔恨,另一種卻聽之任之,這也太欺負“人”了!

  比如一個人拿棍棒打你,你不會嗔恨棍棒,卻恨使用棍棒的人;走路時,有人拿石頭砸你的頭,你對石頭不生嗔恨,卻對扔石頭的人恨得咬牙切齒。但如果山上滾下一塊石頭把你砸了,你對山不嗔恨,對石頭也不嗔恨,只會怪自己運氣不好。

  或者遭受洪水狂風等天災人禍時,自己的房子被水淹沒、被火燒掉,你不會與水火不共戴天,但如果是一個人燒了你的房子,那你肯定耿耿于懷、念念不忘,千方百計想要報仇。同樣都是傷害,爲什麼態度如此不同呢?這就是衆生的習慣使然——對無情法的損害不生嗔,對有情的傷害卻拼命想報仇。其實這完全是一種愚癡,如果你真的要生嗔,對無情法也應該生嗔,你若只對有情生嗔,那是否意味著有情的傷害令人痛苦,而無情的傷害不會痛苦呢?

  有些人辯駁道:“之所以對有情生嗔,因爲他有故意害我的心態,而無情法卻沒有。”這種想法也不對。前面已講過,有情害你實際上也不是故意的,他是在因緣催動下不得不做,這完全是因緣的産物。一個人侮辱謾罵你,若詳細觀察的話,語言來源于口腔等器官,操縱這些器官的是心識,而操縱心識的是業和煩惱。業和煩惱也是一種緣起,勝義中它的本體是空性,世俗中是自己以前害過他,種種因緣聚合後,所以今天他反過來加害你。

  那害你的“人”又是什麼呢?就是四大五蘊的聚合。按照《俱舍論》的觀點,很多法聚合于一處即稱爲蘊。所謂的色蘊,聚合了因色、果色、顯色、形色等無數微塵。受、想、行、識四蘊,也是衆多法的聚集體。可見,所謂的“人”,完全是由諸法拼湊而成,根本找不出實有的本體。在這一串因緣中,應該嗔恨誰,大家應該詳細分析,不能不問青紅皂白,亂發脾氣。

  我們今後遇到他人的損害毀謗時,應該用上《入行論》的這些教言。如果做不到,我每天在課堂上不厭其煩地講,你們表面上也是在洗耳恭聽,實際上只有一點聞法功德而已。但我相信不會這樣,因爲此處所講的內容,全是寂天菩薩爲主的高僧大德們智慧和悲心的結晶,在這些金剛語中,顯現了許多甚深竅訣,依靠這些竅訣,心相續會得以改善。這樣一來,凡是受過大乘教育的人,遇到別人加害時,行爲肯定與衆不同。

  當然,正在聽課時,你們行爲可能好一點,因爲熱氣還沒有退,這幾天跟人相處也比較和睦。前段時間我講《正知正念品》時,大家好像整天都具足正知正念,經常觀察自己的心,這種味道兩叁天內不會消失;現在正講《安忍品》,很多人不管遇到什麼樣的傷害,自己也能忍下來、不生嗔恨心,甚至故意去找脾氣不好的人來磨自己。現在有些人特別苦惱,爲什麼呢?因爲找不到脾氣不好的人。但講完這一品以後,他可能就不敢這樣了。

  寅二、與嗔者罪業相同:(嗔者的罪業,實際上跟害者的罪業相同。)

  或由愚行害,或因愚還嗔,

  此中孰無過?孰爲有過者?

  怨敵由于愚昧而作加害,你因爲愚癡而生嗔恨心,這兩者之中,誰沒有過失?誰有過失?很明顯,兩者同等具有過失。

  怨敵對前後世、業因果的道理一無所知,不知道害了別人,果報必須自己承受,所以發起嗔害心損惱對方,這是一種很大的罪業。而你在遭受損害時,不但不修安忍,反而以嗔恨心以怨報怨,既損害自他一切相續,又摧毀無始以來的善根,後世墮入惡趣受苦。如果劃一條標准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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