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節課
昨天講了,我們遭受怨敵鬼神的危害,應該跟自己的前世有關,所以每當遇到這些不順時,要用正知正念來提醒自己,盡量不要擾亂歡喜心,對別人也不要生起極大的嗔恨心。
今天的內容,按照無著菩薩的科判,是“說明自身之過失”。而其他講義中是說,別人害我的話,兩方面都有過失,因爲別人和我有不同的因緣,別人也有過失,我也有過失,所以不應該生氣。
卯二、說明自身之過失:
敵器與我身,二皆致苦因,
雙出器與身,于誰該當嗔?
怨敵手持棍棒長刀等凶器,對我毆打砍殺,對我的身體造成傷損,甚至讓我粉身碎骨,感受難忍的痛苦,故應對怨敵産生強烈的嗔恨心。但如果詳細地觀察,怨敵有他的過錯,你也有你的過錯,爲什麼呢?因爲你痛苦的來源主要有兩種,一是對方在嗔恨心的引發下,用棍棒等兵器來摧殘你,這確實是他的過錯。但你也是提供身體讓他打,如果沒有身體的話,別人要打也像打虛空一樣沒有辦法。所以,敵人的兵刃與你的身體這兩者均是傷痛的來源,依靠這種因緣聚合,才會産生身心的痛苦。假如你單獨對敵人生嗔心,非要報仇不可,但對身體從來沒有怨言,也不打算找它算賬,這完全是一種愚癡的做法。
當然,世間上很多人並不這麼認爲,他們覺得身體明明是自己的東西,別人故意拿棍棒進行加害,怎麼可能不生氣呢?這個角度雖然也可以成立,但此處主要是分析痛苦的來源,因爲這是我們最不願意接受的,也是産生嗔恨心的主因。那痛苦的來源是什麼?一是自己的身體,一是別人的兵器,二者同時具足才能導致痛苦,這樣的話,到底該怨恨誰呢?它們共同合謀才産生惡果,不能只追究一者的責任,猶如依靠地水火風而生苗芽,若僅僅對地大恨之入骨,責怪它讓苗芽出生,這合不合理呢?
作者通過非常尖銳的智慧理證進行破析,告訴我們:對于怨恨的敵人,哪怕他拿棍棒來狠狠打我一頓,也不應該生氣,要生氣的話,要怪怨敵,也要怪自己。
然而,我們的執著並不是這樣,別人傷害自己時,對自己從來沒有怨言,恨怨敵還覺得理所當然。這種做法不合理。世間上任何一個事物,因緣聚合才能生果,這是一種自然規律。若以客觀公正的態度來觀察,自己的身體和別人的兵器都是痛苦之因,且不說前世彼此之間的恩怨,即生當中的痛苦,也必須具足二者才能産生。所以說,若要嗔怪的話,自身也難辭其咎,正如剛才所言,如果沒有身體,用棍棒來打、用長刀來砍,就像對付虛空一樣,根本不會有任何事情,若不爲敵人提供這個身體,也不會有今天的痛苦。
初學大乘佛法時,別人狠狠地打你,你不但不還手,還想到自己身體也有錯,可能好多人都接受不了。即使他人隨便罵一句,指出你的過失,自己也難以忍受,好幾天都站不起來。所以我們串習大乘佛法的力量,應該說非常薄弱。當然,在座的各位,肯定有前世串習大乘佛法的高僧大德和具有一定境界的修行人,但對大多數人而言,遇到別人拿棍棒來打,身體被打得相當痛,或者別人砍一刀,鮮血開始出來,當時自己心態是怎麼樣的?雖然有些人已經聽過《入行論》,但根本控製不了自己,卷起袖子就說:“不還手的話,我不是人!只要有一口氣,不能還他一刀,也要打他一棍,這是我做人的原則。”或者“不是想跟我打嗎?你用棍棒來打我,我就用石頭來砸你。”這樣的話,按照《入行論》的觀點,他們已喪失了大乘種性,完全退出了大乘行列。因此,大家在這方面理應注意。
總的來講,今年學習《入行論》,雖然只有半年時間,但外面城市裏的有些居士,本來矛盾非常尖銳,彼此之間水火不容、格格不入,不要說一起放生學佛,見個面也是怒目相向,背後誹謗得相當可怕,但最近以來,他們學習大乘佛法以後,關系開始逐漸緩和,大家也能和睦相處,這是我非常高興的事情。尤其是學了《安忍品》之後,希望你們的嗔恨心能有所減退。
其實本論的加持不可思議,不要說是我們,就連法王如意寶、觀音上師等高僧大德,從傳記中也可以看出,他們雖然多生累劫串習大乘佛法,但在顯現上,也是從小聞思了本論之後,心的相續才有所改變。所以,大家現在遇到了這麼好的大乘佛法,一定要好好珍惜!
身似人形瘡,輕觸苦不堪,
盲目我愛執,遭損誰當嗔?
前一頌說痛苦的來源是敵人和我,兩方面都有責任。而在這一頌中,痛苦的來源不怪敵人,應該怪我自己,怪我的身體那麼脆弱,把過失全部拿到自身上分析。
身體如同人形的大膿瘡,輕輕觸碰也是苦不堪言,別人說一句、撞一下,或者稍微對它進行損害,也是無法忍受,就像衛藏的厲鬼、新肌的嫩肉一樣,忍耐性非常弱。麥彭仁波切說過,這種身體連小小的火星也不能堪忍。現在太陽強一點、火稍微近一點,身體就嫌太熱;外面吹一點風、下幾滴雨,身體就嫌太冷,怎麼樣都不滿意。所以身體的質量相當差,稍微一碰就爛了,就馬上生氣了,或者要起其他反應了。
雖然得了這麼不好的身體,但如果沒有執著也不要緊,不執著就不會有這麼多痛苦。然而,無始以來,我們失去了取舍的慧目,如盲人般把不淨身執爲我所,一直緊緊抓住不放,貪執使我們備受痛苦。所以別人用刀槍棍棒來加害,不應該怪別人,應該怪自己,怪自己什麼呢?一方面怪自己的我執,另一方面怪自己得到這麼差的身體,很差勁。
原來有個居士天天說:“我很差勁啊,我很差勁啊。”我開始不明白什麼差勁,後來才知道他說自己的身體、心態、修行很差。同樣,我們的身體也很差勁,布頓大師比喻道:“這個身體就像膿泡一樣,即使無意中碰到牆壁,也是痛得不得了。我們不應對牆壁生嗔恨心,要怪就怪身體疖膿了,如果用石頭來打牆壁,那不合理!”所以我們的身體十分可悲,如果非要一個身體,就該要個金剛般堅實的身體,這樣誰也害不了,自己也有一種安全感。
作爲凡夫人,痛苦的來源一是對自己的執著,別人稍微有點看法、說法,自己就接受不了;還有一個,就是身體非常不堅實,以致常要感受各種痛苦。無垢光尊者說:“一切痛苦不樂根,此身極大煩惱源。”因此,一切痛苦的罪魁禍首,就是這個身體。
其實,我們也不難看出身體的質量。比如自己很想早起跟道友一起背書,但今天拉肚子、明天頭痛、後天喘不過氣來,有時候特別恨這個身體。所以,大家要發願舍棄這種業報身,獲得如來的相好身,恒時任運顯現度化衆生。
總之,這個身體沒什麼可貪戀的,即使沒有遇到驟然的死緣,它也呆不了多長時間,幾十年過後,身體的顔色、裏面的質量都已經變完了,再過二十年就沒辦法看了。故而,特別執著身體沒有必要,依靠身體來造惡業更不應該,縱然有人傷害它,讓它感受痛苦,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卯叁、說明業力之過失:
愚夫不欲苦,偏作諸苦因,
既由己過害,豈能嗔于人?
愚昧無知的凡夫不管在任何環境、任何時間,都不願感受身心的痛苦,都希望過得快快樂樂。然而,他雖然喜歡快樂的果,卻偏偏造痛苦的因,想法和行爲背道而馳。有因必生果,此乃無則不生的自然規律,既然造下這麼多苦因,必定會不斷感受苦果,自作自受豈能怨天尤人?
現在的世間中,很多人殺生、偷盜、邪淫,造種種佛製罪和自性罪,造了這些罪以後,就像毒種必定産生毒果一樣,肯定會感受各種各樣的痛苦。所以一切痛苦的來源,完全是自己往昔行爲不如法所致,有智慧的人認識到這一點以後,今生就算遇到他人的損害,也不應該生嗔恨心。
平時我們人與人之間發生沖突,沒有來源是不可能的,而這個來源,往往要追溯至多生累劫之前的因果。對此,有些人不一定想得通,經常懷疑因果規律是否真實存在,這也是唯物論和勢事論的觀點太根深蒂固的原因。實際上,在這個世界上,唯一的量士夫就是大慈大悲的佛陀,佛陀的智慧不僅遠勝過一般凡夫人,甚至得地菩薩和阿羅漢,也無法及之萬一。佛陀以無漏的智慧已經抉擇,世俗當中因果不虛,這一點,絕不會有教證理證的任何違害。然而,有些人從小對佛法串習不深,尤其對業因果、前後世等經常産生邪見,但這種邪見只能毀壞自己,佛教的本來面目是絲毫無損的,這種實相以孤陋寡聞的智慧也無法駁斥,而愚者往往被自己的分別念作繭自縛。
佛陀在《業報差別經》中雲:“一切衆生,系屬于業,依止于業,順自業轉。”世間上的一切衆生都在業的範圍中,與業有一定的關系,所作所爲皆隨自業而轉。我們遇到一些事情時,有時候認爲很突然,但實際上與前世有一定的關系。假如相信業因果的存在,自己平時的言行舉止也不得不謹慎。
唐代的悟達禅師,在曆史上非常出名,他的學問、智慧、戒律均爲當時修行人所標榜,唐懿宗也尊封他爲國師。有一次皇帝供養他一個沈香寶座,禅師在座上不覺起了一點慢心,從那以後,一個腿的膝蓋上漸漸長出恰似人面的惡瘡,有眉有眼,有口有齒,皇帝召集天下名醫治療,但也無濟于事。這時,悟達禅師想起了自己以前照看過一位患病的老僧,那位老僧病愈後,分手之際曾吩咐他:“你以後有難,可來彭州九龍山找我。”禅師于是來到九龍山,找到了那位老僧說明來由。老僧便命他到山後的一口清泉邊,用水洗惡瘡。正要洗濯時,惡瘡突然開口說話:“且慢洗!你看過《西漢書》沒有,晁錯是我的前世,袁盎就是你的前世。當年你向景帝偏言,害我在東市被腰斬枉死。(這段曆史我也看過一些,西漢時期吳楚等國造反,當時晁錯和袁盎同朝爲官,他們各自都有能力和智慧,彼此之間勢不兩立,性格也非常剛強。後來袁盎想辦法誣告,讓皇帝把晁錯殺了,這段曆史故事比較長。其實,人的性格若特別剛強,總是堅持己見、頑固不化,很容易像這兩位大臣一樣,生生世世冤冤相報,變成有一種習氣的延續。所以金剛道友之間,應該學…
《《入行論講記》第五冊 第六品 安忍 第七十八節課》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