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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案禅機 貳、認識本性 二、公案 — 空之如來藏 9· 法身體用

  

(一)公案本文

  

僧問福州廣平玄旨禅師曰:「如何是法身體?」(識起迷情於法身體,法身者本無形相,法身體者即本體也,本體之性無自性,是依他而起自性。)

  

玄旨禅師曰:「廓落虛空絕玷瑕。」(法身突破色陰束縛而入虛空,絕習氣、斷諸過錯,始與虛空同。)

  

曰:「如何是體中物?」(法身體爲何,體中物又如何?)

  

師曰:「一輪明月散秋江。」(明月喻法體,可應萬種緣,毫不偏失。)

  

曰:「未審體與物分不分?」(理體、事用兩者是一是二?)

  

師曰:「適來道甚麽?」(剛才我說的是什麽?)

  

曰:「恁麽則不分也。」(本是一體兩用,同用一體,二者合一乎。)

  

師曰:「穿耳胡僧笑點頭。」(六根依性起動,皆是法身之用也。)

  

(二)玄祥釋解

  

1. 前言

  

佛性本具有兩個功用,一個是空的如來藏性(體),一個是不空的如來藏性(用),體性是怎麽樣的?法身體是空性,從「空性」悟得諸法生滅,慢慢要轉入「有」,所以修行要先認識了空以後,你要把它有爲的部份找回來。我們說修行有個過程,你首先要悟得到空、無黏,才能有解脫的力量;然後對一切現象既然能解脫後,你就能夠再容納世間的一切相。這樣的話,你就可以從空體之中起一切的性用,我們都知道心明以後才能見性,要見的是從空體能應緣時,所現的一切妙用,這樣的話,我們就能夠走完修行的路程。所以修行過程是棄妄有、證真如體空、得解脫道、回有相圓融佛性,次後即能得法身體空,進而起用之功能。

  

2. 釋題

  

這個公案-法身體用,在說明清淨法身起用的功能,修行第一個階段是要求開悟,開悟是讓你的法身活起來,所以先要證得「法身活」。法身本是清淨,它是無形的,沒有相,也沒有色,法身是一無所有,皆是空!有如虛空,證得法身活以後,剛開始不是能馬上認識它,我們剛開始是被一切的妄想習氣蒙蔽,所以我們打開心的時候,所看到一切不淨的心念,要把它滅掉,滅得不能再滅的時候,無心可滅時,那才是真正清淨的體空,「法身活」會真正現起,現出來以後,你就能慢慢體會它怎麽來用。

  

法身體用在修行過程間,不是不能用,可以用!你也嘗試地認識它---如何用,但是因爲你的妄想習氣毛病不滅,所以你去用它,恐怕會落到色陰區宇,那是在造業。我們說雖然知道它可以用,但不要隨便去用,有所用都是爲其他的衆生用,這樣你就慢慢的無求、無願,雖然學佛法學了很久,若還是沒有正知見,說佛法要幹麻?佛法是用來求得解脫的。

  

要解脫就不能求一切都要順利,比方說請佛菩薩保佑我升官、發財、一切順利,有所求就沒辦法證得解脫了。怎麽解脫?光修我們內心的毛病,順逆境界都不去執著,能無辯、無求、無願的話,才能真正的證到解脫,也就是真正的讓我們的法身佛成就。

  

到這時候,慢慢再轉回來,認識它以後才能用它,這個「用」是自然應緣的用,不必去學習要怎麽用,如果我要學習來用這個體,是不知法味,因爲佛性本自具足,能生萬法,它是不必去學的!若心清淨的話,它就能起用,從我們清淨的體,自己會去應緣,應緣就是心用,自性應緣當然會産生一切的法,這法怎麽起?自己也不知道何時該用何法,等到該用時,自法就自然會發起!不是說我要學某些招式、方法,這個要用這樣,那個要用那樣,都不對的!自性從空無間,去産生一個法,各個事要産生各個法來相對,所以說,無有定法。

  

法起,憑什麽?不是憑你的思想,不是憑你所學到的什麽法門,而是憑你一念之間清淨的法身,它能夠了知一切境界,然後自然流露,起什麽法就是什麽法,自性起什麽動作就是什麽法。

  

舉個例子來講,現在很多有外遇的男生,常常在上班的地方又結交女孩子。某甲她的先生有這個毛病,她來請教用什麽法,因你不認識她先生,不認識沒關系,你當下能無念後而告訴某甲說:「順他,不取一法。」過幾天又有某乙也來找你,說她先生有外遇,你也不認識她先生,卻告訴某乙說:「不順他,而取一法。」這兩個例子一順從、一不順從,心地所現之法不一樣,從兩個不同之間,你怎麽知道用什麽法?假設某甲對先生有點感情,不能走極端,這一切都是業在轉,佛法是要求圓滿,一切衆生都造圓滿,不管冤親,都能得到圓滿最好,所以你叫她暫時忍耐一點,順了一點,不取一法,時間慢慢過,慢慢去轉,也對!

  

某乙的先生不安好心,現叫她不能順他,就是跟他過不去,「取一法」就是以進爲退,第一例是以退爲進,有的先生看到太太舍不得小孩子,好!他吃定你了,他想再婚,爲什麽要小孩子呢?小孩子給 ,他不要。如果 說:「小孩子給先生照顧,他一定會照顧得亂七八糟,所以我一定要小孩。」不要想得那麽多!就改說:「小孩給你,你跟你未來的太太去照顧,然後我要錢、要贍養費、要房子、...」這是以進逼得他沒有錢,沒有錢提不出贍養費、房子、...,那就不要離婚。

  

怎麽教某甲這人這樣?教那個人那樣?沒有定法!這是從心地不用一法之間,自然可以了解每一個人情況的不一樣,每一個人的另一半的障礙是什樣子,不用思考去想,這就是說我們的「體」能起性用,它能夠認識一切境,能認識它,才能跟它合作得很好,也不必要像外道所用的一些有爲之法。

  

3. 語體文解

  

這公案是闡述禅心如何地用,因爲講到法身體用,法身是無形無相,講那麽多公案,在認識本性。現在才剛開始學習認識體性起用,我就舉這個例子來參考,不是學有爲法的用,是清淨的體空去用。

  

僧問:「如何是法身體?」我們常常在講法身的「體」時,知「體」是「性空」,大圓鏡智的法身體是空的,要找它找不到,法身清淨沒有一個形相,但是它能夠依外在的一切緣起自性,這自性雖然起時似有,但也是無自性,因爲它是不真實的,是依空而短暫因緣起的法性,所起的這個法性,要找也找不到它。法身的體是天天在講的,就是這個空體,從空裏(不生滅體空)産生一切的生滅法。自性空如果遇聲音會産生聞性,如果是對色相就産生見性,如此層層去了解:嗅性、味性、觸覺性、心性等,慢慢它會現起一切法相,法性現起,法相就現起,至法相這個塵境就現起爲止。

  

譬如說以耳根爲例,耳朵聽到聲音,這是緣聲(因緣法),空性遇到這「碰!碰!」的聲音就會起聞性,聞性要轉成法相的聲音,它就現一個法塵,法塵誰來認識它?因爲是從耳根入,聞性現起的,就由耳識來認識它,耳識來認知聲塵,但僅只認知這是法塵,不加以分別這是好壞音聲,因爲耳識所認識的是聲塵,所以它只認識這個聲音,到此爲止,不加以分別這是什麽聲音,聲音裏面是什麽內容?是講什麽意思?不清楚!所以僅只於了知。

  

如果能夠達到不理此聲塵的話,那就是「聽而不聞」,聽是聽到,但是不聞入,不必去想裏面是什麽意思。我們本心---阿賴耶識是無始無終跟著我們在一起的,我們去輪回也是它,跑到哪個界、地去受生也是它,所以這個是我們的本心,要認識這個聲塵的法相,由自己的第八阿賴耶識的見分、相分、自證分、證自證分等法之四相來說明並認識它。

  

「見分」是了知其他所緣境的一個功能,所以它能夠見諸塵境。五根對五塵境,均是經八識見諸塵。而耳識所認識的是聲音,這是耳朵根門才能夠對這個聲塵境。八識本心遇聲音時,現一法相是爲聲塵,是爲法塵境像,是謂「相分」。八識所現相分,爲前五識所緣之緣,亦爲第七、第六識所緣之緣,前五識、六、七識等不是親緣實境,而是疏緣八識的相分,故說八識相分爲他識所緣之緣。故經雲:「識之所緣,唯識之所現。」前之「識」字,指前五識及第六、七識,後一「識」字指第八識,所現者爲八識之相分。故除八識外,無一心直緣實境。而這實境誰來緣?是照相機的鏡頭 八識來緣!其他的識不能緣;色相是用眼根來緣,是八識的根門頭,不是你的眼識來緣色相,因眼識依托緣八識之相分。

  

現在耳識認知這個法相是「碰!碰!」的聲塵,耳識去了知這個聲塵,才産生聲塵相。第八識的見分一見知聲塵,然後産生相分後,本心八識裏面産生這個聲塵(相分),此相分聲音、聲波都要與原音一樣,不能改變絲毫的,百分之一百相像,因爲它只是翻版認知而已,「翻版」是指不能夠改變它的大小和形象,因阿賴耶識僅有 照功能及記錄功能,無有妄習可與之相應。

  

「自證分」是八識本心的性用,法身體用,法身的體産生用之時,可謂法的始覺位,亦是因緣法中的能作因,自能應緣而起一切法性。

  

「證自證分」是我們體空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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