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叁十六節課
下面開始宣講《善說海》的第四品。
《入菩薩行論》第一品中宣講了菩提心的功德,然後開始宣講六波羅蜜多。其中布施波羅蜜多在第二品、第叁品分別講了一些,同時在回向品中也講到了法布施和發願布施,因此沒有單獨安立爲科判。
在獲得菩薩戒以後,怎麼樣趨入菩提呢?首先是講戒律波羅蜜多,用不放逸和正知正念兩品來宣說。接下來就是安忍、精進、靜慮、智慧,每一度用一品來闡述,品名也分別叫安忍品、精進品、靜慮品、智慧品。
首先我們講戒律度中的第一品 第四品 不放逸
戊一(不放逸)分叁:一、略說;二、廣說;叁、攝義。
己一、略說:
佛子既如是,堅持菩提心,
恒勤勿懈怠,莫違諸學處。
作爲發了大乘菩提心的佛子菩薩,我們依靠七支供等加行、龍猛菩薩或無著菩薩兩大傳承儀軌來受持菩提心的正行、讓自他生起歡喜心的後行,已經獲得了非常殊勝的願行菩提心,從此以後就應當堅定不移地守護菩提心,即使遇到生命危險也不舍棄,並且努力做到恒時不違越菩薩學處。
此處的菩提心,是指世俗菩提心,不能舍棄這樣的世俗菩提心,是本品宣說的主要內容。以什麼樣的方式不舍棄呢?就是以不放逸和正知正念不舍棄。不放逸的話,一定要精進不懈怠,不要認爲我受了菩薩戒就是菩薩了,以後不用度衆生了,天天都是很安閑地坐著,這樣並不是菩薩的行爲。受了菩薩戒以後,大家一定要在思想上、行爲上多考慮衆生,多做一點利益衆生的事情,凡是有利于衆生的,什麼事情都要做,這在下面也會講到,因此千萬不能懈怠!
現在世間上的有些人,經常以種種借口來拖延聞思修行,什麼“我現在工作很忙”、“我要考試某某論典”、“我現在如何如何”,動不動就想退心。其實學習這部論典的安排,對外面的人來講是很輕松的——兩個月只聽15堂課,相比我們學院或任何一個聞思修行的道場,60天只用15個小時,這已經算是非常少了,但仍有些可憐的在家人推叁就四。說到他們,我有時候非常悲傷,也非常生氣,表面上自認爲在學《入行論》、《菩提道次第廣論》,學什麼呀,這不叫學,只不過是應付而已!所謂真正的學習,就像我們這裏,先是法師講,法師講完後輔導員講,輔導員講完後,下面還要反反複複地講考、背誦、筆考,參加大大小小的考試,才算是學。但有些人真是特別懶惰,當然,懶惰並不意味著你天天迷迷糊糊地睡懶覺,關于懶惰的定義,過幾天還要講。現在許多人相當的散亂,凡是做一些非法事,他們就非常聰明,有時間也有精力,但是在一個禮拜中聽兩叁堂課,就相當的費勁,經常有種種困難。有時候看這些在家人學佛,真的沒有希望了,說實話,他們只不過是應付而已,表面上過關而已,實際上根本沒有好好學。真正的學習不應該這樣,自己欺騙自己是沒有什麼用的。當然,這裏說的只是部分人,有些人也特別精進,但我覺得沒有必要贊歎。
如果你們真想修持菩提心,就不要懈怠,同時也不能違背菩薩戒。前面也講了,按照《虛空藏經》中的觀點,利根者要防範十八條墮罪、八十條惡作罪。從肯定或修持的角度來講,六度四攝、叁十七道品等是菩薩應學的學處。不管是應學的學處,還是應遮的學處,菩薩戒律中怎麼規定的,我們都應該認認真真地去行持。
在“略說”時,大家一定要搞明白什麼叫做不放逸。所謂不放逸,就是對叁門小心翼翼、謹慎取舍。《學集論》 中雲:“所謂不放逸,即是無貪、無嗔、無癡而精進行持善法,在內心防護有漏法,它是一切世間和出世間福德的根本。”以此宣講了不放逸的本體和作用。這是一種新概念,我們經常口頭上說“不放逸”,但何爲不放逸大家一定要搞明白。不放逸的定義,就是行持一切善法的精進,不放逸的作用,就是受持世間和出世間一切功德,具有這種能力的心叫做不放逸。《學集論》中還講了不放逸的違品——放逸,什麼叫做放逸呢?就是自己的叁門沒有束縛、放任自流,對做善法沒有興趣,造惡業卻非常擅長。
我們在諸佛菩薩面前已經受持了殊勝的菩提心,從此以後,菩提心的戒律永遠也不能損壞,若要做到這一點,必須要以不放逸來攝持,因爲不放逸是一切善法的根本,佛陀在《叁摩地王經》中也說過:“所說一切諸善法……根本即是不放逸。 ”因此,八萬四千法門的根本就是依靠不放逸,如果相續中有了不放逸的心態,我們做任何一件事情時都會小心謹慎的。上師如意寶在講《入行論》時也說過:“所謂不放逸,就是平時自我監督、自我提醒的一種心。”比如在說話時,看看有些話能不能說;在做事時,看看有些事能不能做;在想事情時,看看有些事情能不能想。平時自己監督自己,言行舉止要特別注意、謹慎取舍,這樣的行爲和心態就叫做不放逸。因此受了菩薩戒以後,如果你沒有不放逸,過兩天就可能完蛋了,菩提心就已經失去了。
另外,《菩薩地論》中還將不放逸分爲五種:第一種叫前際不放逸,即是對往昔所造的罪業心生追悔,發誓再也不造而如理忏悔;第二種是後際不放逸,就是改過自新之後,今後的行爲如理如法,不做任何壞事;第叁種是中際不放逸,是指當下所做的事情如理如法,不背離一切善法規則;第四種是前行不放逸,即以後的一切行爲不作惡法;第五種是現行不放逸,指現在的一切行爲不作惡法。後兩種與前際不放逸、中際不放逸稍微有點差別,後者是從行持善法的角度而言的,前者則是從不作惡法的角度來講的,反體方面有所不同。
不放逸能令衆生獲得無死的甘露果位,龍猛菩薩在《親友書》中雲:“佛說不放逸甘露,放逸乃爲死亡處。”意思就是說,修持善法、防止有漏法的不放逸,將到達無死涅槃的甘露之處,而放逸無度的下場則是死亡之處的輪回。這方面的教證是比較多的,如果我們沒有不放逸,真實行持善法也非常困難,佛陀在《文殊國土莊嚴經》中曾說:“放逸者,聲聞之道亦不能成就,更況無上菩提正道?”對那些放蕩不羁的人而言,如果沒有不放逸的正念,不要說聲聞緣覺的果位,就連世間上的好人也可能做不到。假如所作所爲就像瘋子一樣,連世間上最基本的人格也沒有,那學佛的誠心就更不用提了。所以,不管你是什麼樣的修行人,應該經常提醒自己:“我是已經發了菩提心的人,行爲跟其他人是不同的,我現在不能抽煙、不能喝酒,也不能作那些非常低劣的行爲”,應該時刻對自己有一種約束。如此一來,變成好人也不是特別困難,否則的話,行爲若想完全如理如法,這是根本不可能的!
以上是放逸品的略說。
己二(廣說)分叁:一、謹慎修學所修;二、謹慎所依暇滿;叁、謹慎所斷煩惱。
庚一(謹慎修學所修)分叁:一、不舍菩提心之合理性;二、舍棄菩提心之過患;叁、教誡不舍菩提心。
辛一、不舍菩提心之合理性:
遇事不慎思,率爾未經意,
縱已誓成辦,後宜思取舍。
諸佛及佛子,大慧所觀察,
吾亦屢思擇,雲何舍誓戒?
我們平時做事情時,最初未經反複觀察,或者只是稍加觀察而未經慎重分析,在這種情況下,自己承諾“我必定要做”,然而經過一番詳細觀察才決定到底做還是放棄,這一點也是合情合理的。比如有些人投資做生意,開始時覺得有利可圖,但到了中間發現有點不對了,趕緊改變原來的計劃,付給對方一些違約金,並抱歉道:“我原來在你面前雖有過承諾,但現在想來想去,覺得這樣做下去不合理,所以打算不繼續投資了,咱們重新簽一份合同吧。”或者說:“當初我們之間的協議,現在我可能沒有把握了,所以一定要改變。”這樣的改變,就世間而言是可以的,做任何事情不一定從開頭到結尾一點變化都沒有,譬如我本來打算明天到什麼地方去,但晚上想來想去覺得不妥,雖然已經在課堂上跟這麼多的人都說了,但我明天不去也沒有多大過失,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情,在世間上這種現象也司空見慣。
但我們受持菩提心則完全不同,舍棄菩提心並不是那麼輕而易舉的,爲什麼呢?因爲一切如來,尤其是娑婆世界的本師釋迦牟尼佛,具有照見萬法實相的智慧,他們通過盡所有智和如所有智的再叁觀察,覺得對衆生唯一有利的就是菩提心,而且在修道的過程中,自己也是依靠菩提心而得以成就的。就菩薩而言,無論是文殊菩薩、彌勒菩薩,還是觀音菩薩、虛空藏菩薩,所有的菩薩也是在學道過程中,通過超越的智慧再再觀察諸法的本體,發現唯有菩提心才能將衆生從輪回的苦海中救拔出來,獲得解脫。
諸佛菩薩以大智慧和大慈悲詳加觀察後,都認爲菩提心對衆生是最有利益的,我們雖沒有諸佛菩薩的智慧,但憑借自己的見解抉擇,在上師面前通過學習菩提心的功德,也知道了菩提心對自他的利益,懂得這個道理以後,經過反反複複的思維,才決定受持這種發心學處。在圓滿了七支供等加行之後,于諸佛菩薩、金剛上師面前發誓“我要度化無量的衆生”,對這樣的承諾怎能半途而廢呢?我們今天發下菩提心,明天就隨便舍棄了,從此不度化衆生、不利益衆生了,這是絕對不能的。什麼東西都可以不要,但珍貴的菩提心卻永遠不能舍棄,《彌勒獅吼經》雲:“希求菩提誓,恒時當堅固,猶如須彌山,永不可動搖。”意思是說,我們相續中的菩提心應當像須彌山那樣堅固,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難或痛苦,永遠也不能動搖。《文殊國土莊嚴經》中亦雲:“不管出家或是在家,受持了菩提心以後,即使遇到生命危險也不能舍棄。”佛陀在有關經典中再叁宣講了菩提心的無量功德。
因此我們平時做事情,假如不成功的話,中途改變是可以的,但在諸佛菩薩面前發下菩提心的誓言卻不是這樣。畢竟自己不是人雲亦雲,別人說什麼自己就馬上去做,以前上師也講了,個別人可能有這種情況,但百分之九十的人是知道了佛經(如《華嚴經》、《寶積經》、《妙…
《《入行論講記》第叁冊 第四品 不放逸 第叁十六節課》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