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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薩行廣釋(中冊)▪P14

  ..續本文上一頁法,而不要爲了以財物去供施的善法,到處求利養。自己的煩惱沒有調伏,就到處去化緣,表面上看來,也許你的善法形象很大,可是其實際情況呢,自己在此中有說不完的煩惱!這樣你得到的只有罪業,而福德不但無法積累,連以前所積的福善都會爲一念嗔惱毀壞無余。因此,我恭勸你們在沒有得到一定的修證前,不要出去爲了形象上的善法而花費時間精力。對初學者來說,最適宜的是緊隨上師住在寂靜處,聽一些輪回因果方面的教言,生起堅定的出離心,然後去依次第聞思修習佛法。唐朝有些禅師在證悟後仍依止上師達十五年之久,他們並沒有忙著離開上師,到處修廟造塔等等,更何況我們呢?

  若爲塵俗活,複因彼退墮,

  唯行罪惡事,苟活義安在?

  如果爲了追求世俗的利養而活著,並因此而退失安忍難行,只做惡事而使來生墮落受苦,這樣的生活又有什麼意義呢?

  人們活在世間,因不同的業力和因緣,生活目標與方式各不相同,有些人活得非常清淨,有些人活得很不清淨。如果一個修行人爲了享受物質財富,爲了得到別人的稱譽恭敬,這種目標導致的只會是不清淨的生活,結果也只有墮落。修行人的目標理想應放在追求開悟解脫、自利利他上,如果內心有了追求名聞利養等世俗八法的念頭,那就會如同密勒日巴尊者所言:“如果你有所求,連惡人的話也得聽了。”有求名利的心,在行爲上也就會去迎合世人,行許多僞法行,以此而墮入輪回的險坑。

  我們活在世間不是很長的,不應爲微小的眼前享樂而造惡業,而應過清淨的生活,淨心守道,方能得至道。這不但是出世修行人的基本要求,自古以來世間正士都以安于清貧爲守持高尚人格之本,古人常說:“甯可清貧,不守濁富”,“不爲五鬥米折腰”,“咬得菜根斷,始能爲人”等等,正直的君子甯可過清貧的生活,不願守著惡業所積的財物而過。這些古人雖不是修出世法的,但他們的品格道德,我想現代的許多修行人,都應該去學習。

  一個修行人如果陷入了世間八法的業網中,自己的忍辱等德行立即退失殆盡,而所行所爲只會是罪業,這樣地活在世上,實在是毫無意義。爲名利而不計一切,這種人與盜賊有什麼區別呢?即使他非常有名聲、有財富,實質上與小偷屠夫一樣,而且罪業更嚴重。藏族人有民諺說:“世間的屠夫和獵人,殺生的豺狼和貓,這幾種衆生,殺了也沒有什麼罪過。”其意是說,屠夫獵人等活一天就要造一天的惡業,如果讓他們死了,也就解救了很多衆生,他們也少造惡業。當然,這只是民間的說法,凡夫去殺死他們,超度不了,肯定有過失,但是針對造惡業者說,確實是早點死了比活著好。爲利養而活的人也是如此,他的人生不但毫無意義,而且每活一天,唯有多造作一天的罪業。

  我總想:我們修行人,一輩子不開悟是沒有什麼可擔心的,但千萬不能一天遭心魔。正如古大德所說:“甯可千年不悟,不可一日錯路”,如果心生邪見,業際顛倒,墮在名聞利養的世間法中,依佛法而造罪業,那才是令人可悲可歎的事情!

  謂謗令他疑,故我嗔謗者,

  如是何不嗔,誹謗他人者。

  有人說:“譏毀會使別人對我失去信心,因此我要嗔恨譏毀我的人。”既然這樣,當別人受謗時,你爲何不同樣生嗔恨呢?難道對別人誹謗不會毀壞他人的信心嗎?

  有些人或許會辯解說:別人誹謗譏毀我,會令他人對我不起信心,而生起懷疑,使我無法弘法利生,所以我對謗者應生嗔恨,讓他不敢誹謗我,他人也就不會失去對我的信心,而《華嚴經》說:“信爲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法。”我其實不是爲了自己,而是爲了護持他人的信心,爲了利他而生嗔惱。

  這種說法也是不能成立的。既然你是爲護持他人的心,不讓他人生懷疑而失去對叁寶的信心,那麼有人誹謗修行人時,你爲何不對謗者生嗔恨呢?那些正在弘法利生的高僧大德,也有人對他們誹謗、譏毀,你爲什麼不怕衆生因這些譏毀,而喪失對高僧大德們的信心呢?因爲你弘法利生的願望很迫切,甚至要爲他人而生嗔惱,犧牲自己去保護他人的信心,對衆生有這麼強烈的悲願,理應也去阻止他人對高僧大德們的誹謗,不讓衆生因譏毀而失去信心。然而事實上並非如此,爲自己受譏毀而生嗔恨的人,對他人受譏毀,往往是不會在意的。

  謂此唯關他,是故吾堪忍,

  如是何不忍,煩惱所生謗。

  有人說:因爲失信的對象只與別人有關,所以我能忍受別人遭受誹謗。那麼怨敵出于煩惱而生的譏毀,導致他人對自己的失信,同樣只與煩惱因緣有關,你又爲何不能忍受呢?

  認爲應該嗔恨謗者的人繼續辯解說:別人誹謗其他人與我毫無關系,只是他們之間的因緣所生。既然誹謗發生了,肯定有它一定的道理,雙方都有責任,我是旁觀者,毫無牽涉,所以能心平氣和地忍受。作者就這種回答而辯駁說:既然你明白這個道理,能夠心平氣和,那麼你應內省自身,別人對你的誹謗譏毀難道就不是因緣所致嗎?別人對你失去信心也是因緣所生法,與譏謗者也沒有什麼關系,在前面已經分析過,當煩惱因緣具足時,譏毀傷害也就必然會出現;同樣因緣具足時,別人就會對你失去信心,與譏毀者無關,既然如此,那你爲何不安忍呢?

  人與人之間的誹謗、厭惡等,都是業力因緣所招感的法。有的人言行如法,但別人總覺得討厭他,于是對他生起了誹謗,以前釋迦牟尼佛在世時,外道首領飲光每看到世尊,便覺得世尊長得很憔悴,所說的話也很刺耳,這些使他無法自主地去誹謗佛陀。我們在受到譏毀傷害時,須認清他人的傷害言行其原因是煩惱,可以說與他人本身無關,因而不應對他生嗔恨。

  夏日瓦格西說過:“嗔恨是毀壞一切善法功德的禍根,如果不認識這個過患,是一種最大的錯誤。”我想在座大部分人對這個過患已有所了解,而大多數人也有不同程度的嗔恨煩惱習氣,在日常的生活中,各種因緣現起的譏毀傷害肯定也難免。在遇到時,如果我們能知道這一切都是因緣所現,無有可嗔的對象,進一步再去了達一切緣起法的自性空寂,無有生嗔之境,也無可嗔之人,那麼嗔恨心是容易斷除的。如果不懂得這些竅訣,要斷除這個過患,變成一個很好的修行人,肯定是難上加難。

  癸叁、(于吾友造不欲者修安忍):

  于佛塔像法,誹诋損毀者,

  吾亦不應嗔,因佛遠諸害。

  對那些誹謗诋毀甚至破壞佛塔、佛像和經典正法的人,我也不應生氣。因爲叁寶本性空寂,遠離了各種損害。

  一般人除了因自己受損害而生嗔恨外,對自己所執著的事物,也會因其受損而生嗔。本論在此爲我們作了引導,當自己所執著的對象受到損害時,該如何修安忍。

  佛塔、佛像、經典法寶等,是我們佛弟子的皈依處,是每個佛弟子頂禮供養的對境。然而在世間,有一些人不但不恭敬,反而因無明煩惱的催動,在語言上對叁寶作種種誹謗,比如有些人說:佛陀是虛構的神話,佛法是迷信,佛像、佛塔都不過是泥木構成,沒有什麼可尊重的……;有些人甚至無所顧忌地去摧毀這些供養境。曆史上有些帝王也曾有過這種愚癡的惡行,像漢地的“叁武滅佛”,藏地的朗達瑪滅佛等等。我們在座居士中也有這樣的遭遇吧:自己學佛,而家裏人反對,把自己供奉的佛像、經書給毀壞了。在這種情況下,有很多人非常傷心,隨之也就生起嗔惱,爲此而吵架:“哼,你這個該死的,竟敢砸佛像……,我跟你拼了!”又吵又打,家裏鬧得天翻地覆,四鄰不安。

  其實,這種做法並非明智之舉,與自己所學的教法也相違背。如果你有一定的佛法修養,應該以大慈大悲心去勸阻他人的這些損害行爲,給他講道理,講信仰自由的法律條文等等,以種種方便善巧阻止他。如果實在是無能爲力,自己也就不要生氣,生起嗔恨煩惱去打鬧的方式,並不能表示你對叁寶的信心,也不能報答叁寶,只能是違背佛陀教言,製造罪業的惡行。龍樹菩薩在《親友書》中說:“汝爲沙門婆羅門,師客父母王妃眷,亦不應造諸罪業,地獄異熟他不分。”你如果爲了他人造罪,將來墮地獄的果報現前,只有你自己承擔,他人不會替你分擔。既然你無力阻止他們,那麼你自己又何必去白白地積累惡業呢!因此,爲了他人損害佛像、法寶的惡業,你生很多嗔心,實在是沒有必要,而且也有很多的過失。

  他人誹謗叁寶,摧毀佛塔、佛像、經書等,實際上對佛法僧叁寶不會有任何損害。《寶性論》中說,依佛無量功德的法身,而出生了叁寶,叁寶在究竟上都是無爲法,清淨無我。論中講佛寶時說:“誰無前後中間際,寂靜自覺而證知。”講法寶時說:“非無非有非有無,亦複非非有非無。”講僧寶時說:“此心自性光明故,照見煩惱本無實,真實證悟諸有情,無我寂靜之實際。”佛法僧叁寶都是滅谛所攝的清淨法,其本體即法界本性,如同金剛,根本不會有什麼損害苦受。他人去摧毀塔像經書,實際上除了損害自己外,並不能損害叁寶。如果你對此生分別念,發嗔恨心,實際上是一種錯誤的執著,如《金剛經》中說:“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你對塔像等起愛執而生嗔,將色像等有相法執爲如來、法寶,其實已行了邪道。所以不要過于執著,如果無法阻止他人的惡業,也不應嗔恨,自己在一旁修習安忍,以大慈大悲爲他回向忏悔,這樣才能真正于人于己都有益無害,才是真正的護持叁寶。

  在遇到這類損害惡業時,也有些人不生嗔恨心,卻因爲可憐家人,而隨順了他們的惡業。有的人說:“家人對我的修習佛法,對我的出家修行很反對,……我爲了不讓他們造罪,就只好放棄學佛,放棄出家。這樣隨順他們,就可以讓他們生起歡喜心了。”這也是一種不懂佛法的愚笨想法,你如果去隨順他們,最後又會如何,難道他們從此可以不造惡業嗎?而舍棄正法、舍棄出家去還俗的罪業,將來會有怎樣的業報呢?他們沒有福德機緣,對佛法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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