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般若品易解句義釋·淨水如意寶講記(二十叁)

  【初者如數論派所許心識體性的常我無有,若取聲識常住,則成一切時取聲故。何則?正取聲時彼體性識許爲如此常住故。】

  按體性劃分,遍計我只有兩類,要麼是心識的體性,要麼是色法的體性。前者像數論派承許的常我完全是子虛烏有的,因爲如果有這樣的心識常我存在,那取聲音的識就是常住的體性,應成這個識一切時都在取聲音。爲什麼這樣說呢?因爲他承許正取聲時那一體性的識就是按那樣子常住的。

  “彼體性識”就是當時對聲音明清了知的這樣體性的識。比如聽到“喂”這個聲音的心識就是對“喂”明清了知的體性。

  下面舉例子說明。比如早晨八點鍾城市裏的人聽到鍾樓裏響起八下“當、當、當”的鍾聲,如果這時候取聲音的識是常住的體性,那在這一整天裏,不論吃飯、工作、睡覺,耳邊都一直響著“當、當、當”的聲音。不但這一天裏,而且這一生的任何時候,耳邊都響著“當、當、當”。又不但這一生,連死後漂泊在中陰界時,耳邊還在響著“當、當、當”。乃至盡未來際,一直聽到“當、當、當”。這當然不可能成立,八點鍾過後這八聲鍾響就再也聽不到了。所以心識常我絕對不成立。

  【诤:“未一切時取聲”不是因爲識不常住,而是由于現在境中無音聲。】

  上面中觀師以“心識常住就有一切時取聲的過失”破斥了心識常我。誰都知道心識不可能一切時都取某個聲音,這時,數論師就要保住“心識常住”這一點,還要想辦法解釋爲什麼心識沒有一切時取聲音,他诤辯說:沒有恒時取聲音,不是因爲心識不常住,而是由于現在境上聲音沒有了。意思是,心識是常住從沒有滅過,只是現在境上沒有了“當、當、當”的聲音,所以沒有恒時取這個聲音。

  【駁:若無所知境如聲,則有境了知何者後,以何因而說了知彼境?】

  對此中觀師駁斥:如果現在沒有所了知的境比如聲音,那有境心識是在了知什麼後,以什麼理由說它了知這個境呢?意思是,境上沒有了聲音,就不成立這時還有了知這個聲音的識,這樣就破了“取聲的識常住”。

  上面數論師說心識是常住的,只是境上沒有了聲音,所以沒取聲音。這裏中觀師就破斥他:境上的聲音都沒有了,如果這時還安住取聲的識,那是以什麼理由說還有取聲的識呢?意思就是這時有取聲識是無法安立的。

  大家想一想:比如境上有“當、當、當”的鍾聲,當下很清楚自己有了知“當、當、當”的心。如果境上沒有“當、當、當”的鍾聲,還說有了知“當、當、當”的心,當然是不合理的。按照平時的經驗,聲音在耳邊響起時,自己能判斷:“我聽到了這樣的聲音,這是男人的聲音,這是女人的聲音,或者這是刮風的聲音、下雨的聲音。”當時心是明清了知的。所以境上有一個聲音,才有取這個聲音的識。境上沒有聲音,決定沒有取聲音的識。

  【若想“雖無知彼或取彼境(這是把偈頌的“知”字解釋成取境),然成知彼”而安立,則木亦成了知聲等的能知,無知境猶爲能知故。】

  如果想:雖然當時心識沒有取這個聲音,但成立心識了知聲音。也就是心識現在沒有聽到下雨的聲音,但心是知道下雨的聲音是“嘩、嘩、嘩”的,即使現在不下雨,心識對雨聲還是了知的。又比如現在沒有吃辣椒,但心識對辣椒的辣味是了知的。

  “則”以下是對此發難:如果這樣的話,那木頭也應當是覺知聲音等的能知了,原因是:沒有覺知某個境還能成爲這個境的能知。

  本來,木頭對什麼境也不會出現覺知的心,如果沒有對某個境覺知,還能說是這個境的能知,那木頭也成立是一切色、聲等境的能知了!也就可以說木頭是青山綠水的能知,是酸甜苦辣的能知,是風聲雨聲的能知……,但這是不可能的,沒有覺知過境怎麼能說是這個境的能知呢?

  【是故,“境所知自身未現于境中,則無彼有境之識”爲決定義,以識了知何境定觀待于彼,不可能未知境而爲能知故。是故,境中無聲,由彼聲所生有境聲識也以因退失故,如何現今仍有?決定無有。】

  到這裏就下一個定論說:“如果某個所知自身沒有顯現在境中,那就絕沒有了知它的有境心識。”爲什麼說這是定論呢?因爲心識了知任何境都決定觀待著這個境,不可能沒了知過這個境還成爲它的能知。

  比如:境上有從古筝中彈出的悠揚曲調,才有對這個曲調了知的心;境上沒有這個曲調,就不會有對它了知的心。境上飄來了濃郁的菊花香,就有對菊花香了知的心識;境上要沒有菊花香,絕不會有對菊花香的覺知。所以,心了知某個境決定觀待這個境,不可能脫開境而單獨成立能知。

  所以,境上沒有了聲音,由這個聲音所生的有境心識以因退失的緣故,現在怎麼還存在呢?這裏境和有境是觀待成立的,境是因,有境是由這個境所生的覺知它的心,現在因的境已經消失,有境怎麼可能獨自存在呢?就像鏡子前的東西已經消失,鏡子裏怎麼還會存在它的影像呢?

  【如是,各刹那聲音的有境亦是別別故,“識住第二刹那”絕無可能。】

  這是進一步成立心識是刹那滅的體性。按照這樣推理:境和有境是一一對應的,有什麼樣的境才有了知它的有境,以境是刹那性的緣故,各刹那的聲音都是別別不同的體,而覺知各刹那聲音的有境也就是別別不同的體。這樣到後一刹那,就不存在前一刹那的識,因此識不可能住第二刹那。

  比如現在聽到吹海螺的聲音,“嗚嗚嗚嗚”,聲音從低而高地變化,各刹那的海螺聲是別別不同的體,相應地,各刹那覺知海螺聲的心識也就是別別不同的體,所以每刹那取聲音的識都不住第二刹那。這樣就摧毀了數論派承許心識永遠安住的立宗。

  【诤:並無此過。知聲之前識後來覺知色等它法故,識爲常住,僅是緣別別所知有差別。】

  面對中觀師淩厲的攻擊,數論師發起诤辯說:你說的“心識不常住”的過失並不存在,因爲先前覺知聲音的識後來在覺知色等的其它法,所以心識肯定是常住的,只不過心識緣別別所知有這樣那樣的差別。

  意思就是,心識一直常住,只是有時候緣聲音、有時候緣色法、有時候又緣香氣……。就像明鏡裏顯現影像,鏡子始終是同一個,只是鏡子裏現的影像有這樣那樣的差別。心識就好比是鏡子那樣常住不壞,心識所知的法好比是鏡中的影像那樣有種種變異。

  從這裏看出,他始終不明白境和有境觀待成立。有境的心並沒有獨立的自性,唯一是依著境而緣生緣滅的。他的想法是境變、心不變。中觀師抓住他說的心不滅,發出以下的問難:

  【駁:先前聲識自身常住故,見色等時何不兼聞聲?前性未舍故。】

  中觀師說:既然先前覺知聲音的識是常住性,爲什麼在見色法等時沒有聽到先前的聲音呢?先前覺知聲音的體性沒有舍棄嘛!應當聽到聲音。

  比如:先前覺知“當、當、當”這一聲音的心是常住體性的話,這個覺知“當、當、當”的體性就一直存在,這樣在後來見色法時,識上還持有這個體性,這時候還應該在覺知“當、當、當”!

  【若想:彼時不聞是因境聲不在近旁。】

  如果數論師這麼想:後來見色法的時候沒聽到聲音是因爲聲音不在附近。

  中觀師對此做四番破斥:第一、以“無境則無識”破斥;第二、破除“聲音不在近旁”;第叁、破除“取聲識即是取色識”;第四、破除“取聲識轉成取色識”。

  第一、以“無境則無識”破斥。

  【駁:無境故,則無彼境之識。道理如上。】

  中觀師駁斥:既然聲音不在近旁,這個聲音就不成爲心識覺知的境,因爲聽不到嘛!這樣沒有所知的境,也就不會有對它覺知的心。道理跟上面所說一樣。所以你說的“取聲識常住”不能成立。

  第二、破除“聲音不在近旁”。

  【此外,汝許識我遍一切故,彼與諸變異有遠近如何應理?】

  此外你承許的識我或者神我是周遍一切所知的,因此,心識和種種變異怎麼會有遠近的差別呢?也就是識我既入在一切色法中,又入在一切聲音中,它和一切色法是零距離,和一切聲音也是零距離,根本安立不了遠近。總之,識我和任何一種變異都是零距離,所謂“聲音不在近旁”是不能成立的。

  第叁、破除“取聲識即是取色識”。

  【又取聲自性之識雲何成取色之識?二者異體故。】

  中觀師又破斥說:你說前面取聲自性的識後來在覺知色法,但這取聲自性的識怎麼會又成取色的識呢?取聲的識和取色的識明明是不同的體性,取色就是取色,取聲就是取聲,完全是不同的自性,所以不能說前面取聲的識又是後來取色的識。

  這裏要認清,取聲識的自性就是對聲音的鮮明覺知,取色識的自性就是對色法的鮮明覺知。體性上是差別宛然的,不能混爲一體,如果有差別的法還是一體,那這個世界就變成了混沌世界,什麼都分不清了。而且成了看色就跟聞聲一樣,成了用鼻子能嘗味道,用眼睛能吃飯了!所以先前取聲的識和後來取色的識不能成立是一個。

  第四、破除“取聲識轉成取色識”。

  【又如是境上如聲與色爲異體,彼有境未舍前性時豈有轉成後位,如玻璃染爲白色未舍時,不容轉成黑色。】

  中觀師再破:取聲識轉成了取色識也不成立(就是由一種識轉成另一種識也是成立不了的)。因爲按你的教義所說,神我受用的境是一切變異,這些變異又是彼此不同的法。這樣境上像聲音和色法是不同的體性,對這些境了知的有境也應當是不同的體性,這樣在有境沒有舍棄先前體性的時候,怎麼會轉成後位而覺知其它法呢?就像玻璃前面染成了白色,在沒有舍棄白色時不可能轉成黑色。

  舉例來說,前面境上是下雨的聲音,有境的體性就是對這個下雨聲音明清覺知的心。這個心如果常住不滅,那就恒時保持它的體性,這樣在不舍棄自己的體性時,不可能轉成覺知其它境的心,比如對雨聲覺知的心不會轉成對花香覺知的心。如果轉成了對花香覺知的心,那一定舍棄了先前的體性,這又和你們承許心識常住相違。

  一般人會想:這個…

《般若品易解句義釋·淨水如意寶講記(二十叁)》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