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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品易解句義釋·淨水如意寶講記(二十四)▪P2

  ..續本文上一頁眼睛黑洞洞也能聽到,明顯是兩種法;再從體上觀察,取色法的識是對紅、黃、藍、綠等色法的了知,取聲音的識是對風聲、雨聲等聲音的了知,也是兩碼事。像這樣明明見到是兩種還說是一個,那就像見到一個是男、一個是女,還說是一個一樣,只會贻笑大方的!

  如果已經見到別別的體性,還依然是一個的話,那一切法就都成一個了!全國人民成了一個,全球萬物成了一個,全法界萬物成了一個!從此在法界裏再找不到兩種東西,只剩下孤獨的“一”了!

  下面再破“一人多相”的比喻。

  【由此,藝人也出現彼彼形相各異的分位,爲體性各異的刹那性,勝義中非“一”,若“一”可同等觀察故。】

  “由此”就是由上面這個理。什麼理呢?要抓住一點,就是:如果是實有的“一”,在這個“一”上分不出幾個,如果已經分成幾個,那這“幾個”就不可能是“一個”。由這個道理,在藝人身上出現了前後形相不同的階段,更細地說,這個藝人每刹那現的相都不同,應當是各刹那體性不同的刹那性,而不是勝義中無分的“一”,如果還說是“一”,那可以做同等觀察。也就是,如果已經現出種種的相還說是“一”個,那任何不同的相都可以說是“一”個,這樣一切差別法就都成了一個!

  上面這些歸納起來,就是要懂得“一識多相”是自相矛盾的承許。既然勝義中識是一個,那就是無分的獨一,怎麼能說有多種相呢?因爲多種相是不同的相,不可能是一個。

  以下數論師答複:

  【若說:以變異聲等作區別之識的彼彼異相顯現,唯是觀待分位的似現,並非真實,如玻璃球以染料塗色,于玻璃本性中並非真有。】

  數論師說,如果勝義中承許是獨一的識,又說它有種種相,當然不對。但我說的“種種不同的相”只是好像有的相,而不是真實,所以並沒有勝義中“一識多相”的過失。

  具體來說,識原本只是一個,無法區分出種種來,現在只是按照它所取的變異聲音等來作區別。也就是:所取的境是聲音,就說是“了知聲音的識”;所取的境是色法,又說是“了知色法的識”;所取的境是香氣,又說是“了知香氣的識”。像這樣有種種不同的相,只是觀待階段看起來好像存在的相,其實不是真實中有這種種不同的心識。

  用比喻來說。比如在白玻璃球上塗色,塗紅色就現成紅玻璃球,塗黃色又現成黃玻璃球,塗藍色又現成藍玻璃球,像這樣看起來有種種不同的相,其實玻璃的本性中並沒有紅、黃、藍等的種種相,玻璃只是唯一的清淨相。同樣,知聲、知色、知香等,看起來像是有很多差別,其實這些只是假相,真實中並沒有好多差別。所以我所說的沒有“一個識有多相”的過失。

  中觀師見他在識上分成真假兩種,把多種相歸成不是真實,就再追問他識的真實體性是什麼?

  【問:余相——以境區別的知聲等各分既不成真實,你應說出自身的真實體性如何?】

  “余相”,就是真相以外的虛妄之相,指的是“以境區別的知聲等各分”,也就是以識了知的境——聲音、色法等對“識”區別爲:“這是了知聲音的識”、“那是了知色法的識”等等。既然“了知聲音”等的每一分不成立是真實,你應當說出識或者神我自身的真實體性是什麼?

  到這裏已經很關鍵了!中觀師見他說“知聲”、“知色”等這樣一分分的了知都是虛妄的,就逼他回答:撇開這一分分的了知,心識的真實體性是什麼?

  【對此,若說:未以境作區別的單單的識,于前後一切識無差別遍有故,唯“識”的這一個即是!】

  對方回答說:這要分清兩層,就是以境作各種區別,給人的感覺是好像識有種種相,其實這是假相,這一點已經排除了。而沒有以境作區別的單單的識,這是在前後一切識中無差別而普遍有的,所以單是“識”的這一個就是真實性。

  這裏“未以境作區別”,就是沒有以境是藍色、是黃色、是風聲、是雨聲等對識作區別。這樣沒有偏在取色、取聲等上總的一個識,不管取色法時、還是取聲音時,都無差別具有的這個識,就是“神我”真實的體性。

  這是他撇開境,顯出單單的識在前後一切識上無差別具有,既然在前後無差別存在,就是前後一體,是常住的識。

  這樣,中觀師就分兩步駁斥,首先以同等理發出妨難,然後說明“識”周遍一切識的真相。

  【駁:如此則應成一切士夫成爲一體,于一切心續不可能不遍爲識故。此外具心者——神我與無心者——自性等二十四法也應成一體。何則?彼等同爲“有”故。】

  中觀師說:如果是這樣,一切士夫就都成一個了,因爲:不管你的心、我的心、每個衆生的心都是“識”。既然在“是識”這一點上沒有差別,那這一切識就成了一個,也就是,所有的衆生都成了一個。

  而且,心法神我和無心的自性等二十四法也都成了一個,因爲神我是有的法,自性等二十四法也是有的法,這個“有”周遍在二十五法上,因此這二十五法也都成了一個!

  又比如:一個樹林中,每棵樹沒有差別都是“樹”,那這些樹也都成了一個。一個軍隊中,每個士兵沒有差別都是“兵”,這些“兵”也都成了一個。

  下面再說明“識”周遍在一切識上的真相:

  【如是,就“排除其余非識”或“遠離其余”而言,是同有“識”這一點,但這只是假立。真實中不可能有離境獨立的獨一識,如無色之影。】

  像這樣,從“排除其余非識或遠離其余”上說,在一切識上是共同有“識”這一點,比如:眼識遠離了“一切非識的法”,耳識也遠離了“一切非識的法”,鼻識也遠離了“一切非識的法”,像這樣,在一切別體的識上是共同有“識”這一點。但這只是第六分別意識的假立(也就是第六分別意識按“每個識都遠離了識以外的其它法”,就安立一切識都有“識”這一點)。

  但真實中有沒有遠離境的獨立一體識呢?絕對沒有,就像沒有色就沒有色的影像。因爲影像是色的投影,離開了色,哪裏有獨立存在的影像呢?就像這樣,識是對境的明知,遠離了境,哪裏有對這個境的明知呢?所以真實中絕沒有離境獨自成立的獨一的識。

  【因此,就一切所知而言,以“排除異類”這一分遍有而安立共相之名,允爲無上內教名言之相。此處也間接說及此義。】

  因此,任何一種所知都是以“排除了不同類”這一點在一切個體上具有,而安立共相的名言。比如以“排除了非濕潤法”這一點在任何水上具有,就安立共相“水”的名言;“排除了非動轉法”這一點在任何風上具有,就安立共相“風”的名言;“排除了非人類”這一點在任何人上具有,就安立共相“人”的名言。推展開來,任何名言都是這樣安立的。

  “無上內教名言之相”,就是外在實際沒有“人”、“山”等,只是心假立這樣一個名言,好在名言谛中彼此交流,這就點出了名言的真相,再沒有更高的認識。人們不認識名言只是假立的,才執著名言作種種破立,而引起貪嗔。

  到這裏,有人會問:“人”這個共相容易領會是分別心假立的,因爲真正去尋找的話,得不到共相的“人”,但個體的“張叁”等,怎麼也是假立的呢?要知道,共相和別相也是相對安立的,“張叁”相對人類是別相,相對他的眼、耳、鼻、舌等別相又是共相。這只是以這個五蘊相續的每一分上都有“排除非張叁相續”這一點,而安立“張叁”的共相。

  像這樣廣作觀察就知道,任何名字都是像這樣假立的。原因是勝義中沒有實法可得,名言中只有虛妄的現相,而且這是唯心自現的見、相兩分,一一都是多體性、刹那性,小到任何一點都是如此。而在世間互相要交流、聯系、傳達,這樣就只有以簡禦繁,用分別心來設立種種共相的名稱,而展開活動,不然就沒辦法交流、聯系。但這樣排除掉不同類、根據共同點而安立的共相,只是分別心設立的符號,不是事物的自體。但人們忘記這只是心設立的符號,把它執著成實有,這是很大的顛倒,就是在這個假名言上起各種執著,引起貪嗔。

  【若計:如已成別別分位的異體,的確是顛倒或不真實(這裏全知把原文的“顛倒”解釋成不真實),然于一切別體無別同具的“一”性豈能無有?】

  到這裏他還在執著“周遍在一切識上的一個識”是實有的。他想:如果已經成了別別分位不同的體性,那到了後面的時位,前面的法就滅了,的確不是真實的法,但這樣在一切別體上無差別而共有的“一”,是前後常存的法,怎麼不是真實存在的呢?

  【駁:此是于諸別體錯覺爲有一共相而執著的邪解,如此除一切別體外的共同一個所依或一共相是何者呢?決定無有!】

  中觀師說:這只是對衆多不同的別體錯認爲有一個共相而執著的邪解,現在你回答我:排除了一切別體後的一個共同所依或者一共相是哪一個呢?決定是沒有的!

  比如一盒火柴,把每根火柴都拿掉後,還有“火柴”的共相呆在火柴盒裏嗎?又比如一碗飯,把每粒飯都拿掉,還有“飯”的共相呆在碗裏嗎?同樣,現在各刹那的相都是虛妄的,把這每刹那的別相排除掉,還有一個周遍在一切刹那上的實有共相嗎?絕對沒有。

  

《般若品易解句義釋·淨水如意寶講記(二十四)》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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