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觀莊嚴論》略義 華智仁波切 著
堪布索達吉 譯
頂禮文殊師利上師!
般若的法相,就是已經或者能夠抵達現證諸法離戲智慧的無住涅槃;般若的事相,就是證悟大乘叁聖道 一切萬法無有自性的部分。如果按照名稱來進行分類,則可分爲自性般若、經典般若、道般若與果般若四種。
自性般若:是指現量證悟諸法離戲智慧的對境,它與基般若是一個意思。其界限在大乘叁聖道;
經典般若:以诠釋基道果般若爲主的經論,也即以所宣說的名稱、詞句以及文字而顯現的種種有表色,就是經典般若的法相。其界限,是從未入道直至最後有際 ;
道般若:能夠抵達現證一切萬法離戲智慧的無住涅槃之法,即爲道般若的法相;以見道、修道及無學道叁道爲主的五道,即爲道般若的事相。其界限,從真實的角度而言,是從大乘聖道開始;從假立的角度而言,則是從資糧道以及加行道開始;
果般若:徹底現證一切萬法離戲的究竟無住涅槃智慧,就是果般若的法相;佛地的如幻智慧,就是果般若的事相。其界限僅爲佛地。
真僞的差別:
基般若與果般若二者,爲真實般若;而經典般若,則只不過是假立般若而已;至于道般若,則真假二者兼備。
陳那論師所說的“智慧度無二,彼慧即善逝。修彼具義故,論道立彼名”的密意,也就是爲了表明它們之間的主從關系。
作爲經典般若的《現觀莊嚴論》,是以叁智、四加行和法身果八事,以及八事所分細的七十義來闡釋般若的。
八事中的第一事,就是遍智[一切相智]:能于一刹那間現見諸法一切如所有性及盡所有性的智慧,就是遍智的法相。可分爲兩種。其界限爲佛位。
道智[道相智]:了知叁道無有自性,並依靠圓滿、成熟和修煉的方式,來現證空性的有學道智慧,就是道智的法相。可分爲叁種。其界限,爲大乘五道。
基智[一切智]:現證一切萬法補特伽羅人我爲空性的片面智慧,就是基智的法相。可分爲兩種。其界限,爲小乘五道。
正等加行[圓滿現觀一切相加行]:爲了使叁智所證獲得自在,而總攝無生叁(智)進行修習的菩薩瑜伽,是正等加行的法相。可分爲二十種加行。其界限,是從小資糧道直至十地之最後有際之間。
頂加行:依靠正等加行,總攝無生叁(智)進行修習而獲得自在的菩薩瑜伽,是頂加行的法相。可分爲七種。其界限,是從暖位直至最後有際之間。
次第加行[漸次加行]:爲了使與叁智識相同時生起的證悟獲得穩固,而次第修習叁智之相的菩薩瑜伽,即是次第加行的法相。可分爲十叁種。其界限,在漸悟者中,以聞思爲主的,是從資糧道開始;而修行者,則是從暖位開始,直至最後有際之前(不包括最後有際)。
刹那加行:次第修習叁智的菩薩瑜伽,便是刹那加行的法相。可分爲四種。其界限,僅在十地的最後。
法身:修習加行所獲得的究竟之果,也即具備衆多無漏功德,便是果法身的法相。可分爲四種。界限僅在佛地。
在七十義中,首先是表示遍智的十法:
一、發心:以希求或者向往他利爲因而引發,並以相應希求菩提果位爲助伴的大乘殊勝意識,是大乘發心的法相。如果就本體而分,則可分爲願菩提心和行菩提心兩種;如果以比喻而分,則可分爲二十二種。其界限,是從小資糧道直至佛地之間。
二、教授:對于獲得大乘發心之義的方法,能夠無有錯謬地演說的能诠語,便是大乘教授的法相。以對境而分,可分爲十種。其界限,相似的(教授),是從未入道(開始;一般的教授,是從資糧道)直至佛地之間。
叁、抉擇分[大乘加行道]:在大乘資糧道之後生起的,爲勝解行地所攝的,具備五種差別法[特征]的現觀,即爲抉擇分的法相。可分爲四種。其界限唯在加行道。
四、修行所依[修行所依自性住種性]:某種法界,便是此處所說的修行所依或者種性的法相。根據能依之法的差別而分類,則有十叁種。此論直接指出,其界限是從小暖位直至最後有際。
五、修行所緣:大乘修行人遣除增益基礎的所知[外境],即是修行所緣的法相。可分爲十一種。沒有界限。
六、修行所爲:菩薩依照某種途徑而趨入修行所獲得的究竟成果,即是修行所爲的法相。可分爲叁種。其界限爲佛地。
七、披甲修行[披甲正行]:依靠大乘發心,爲了獲得無上菩提而修持兩種利益,並在任何一種波羅蜜多中,都各自攝持了六種波羅蜜多,從而進行修持,即是披甲修行的法相。可分爲叁十六種。其界限,是從資糧道直至最後有際。
八、趨入修行[趣入正行]:依靠大乘發心,爲了獲得無上菩提而修持兩種利益,並主要以修所生慧所攝持的趨入大乘行爲,便是趨入修行的法相。可分爲九種。其界限,是從暖位直至最後有際。
九、資糧修行[資糧正行]:依靠大乘發心,爲了獲得無上菩提,而修持兩種利益,並能直接産生自果大菩提,即是資糧修行的法相。可分爲十七種。界限,前面的十五種(資糧)是從世第一法直至最後有際,而地資糧與對治資糧二者則存在于十地。
十、定生修行[決定出生正行]:依靠大乘發心,爲了獲得無上菩提,而修持兩種利益,最終必定會産生遍智,即是定生修行的法相。可分爲八種。其界限,爲十地的殊勝道。
表示道智的十一法:
一、道智支分:以道智的因、本體以及果法中的任何一種所攝的功德,就是道智支分的法相。可分爲五種。其界限,是從未入道直至最後有際。
二、弟子聲聞道[聲聞道智之道相智]:以攝受所調化的聲聞種性,而令其證達聲聞道之所緣不可得[聲聞道所證悟的無我空性部分]的菩薩聖智,便是弟子聲聞道的法相。如果以對境而分,則可分爲聲聞聖道以及加行道的不可得智慧[空性智慧]兩種。其界限,爲大乘五道。
叁、獨覺道[獨覺道智之道相智]以攝受所調化的獨覺種性,而令其證達獨覺道之所緣不可得[獨覺道所證悟的無我空性部分]的菩薩聖智,便是獨覺道的法相。其分類與界限同前。
四、大乘見道:尚未産生無漏修道之前的,證悟兩種無我的出世間智慧,便是大乘見道的法相。可分爲十六種忍智。其界限,是從獲得見道果位的當下直至修道即將生起之際。
五、修道功用[大乘修道作用]:修道成果的功德,即是修道功用的法相。可分爲六種。其界限,是從獲得修道的第二刹那,直至最後有際之間。
六、勝解修道:堅定不移地深信母般若是叁利[自利、他利、俱利]之源泉的有漏修道,即是勝解修道的法相。可分爲二十七種。其界限,自利勝解,是從二地直至七地之間;俱利勝解,是在八地與九地;他利勝解,是在十地的後得之位。
七、勝解修道功德[勝解修道勝利]:佛陀以及上地菩薩,對獲得勝解修道果位的菩薩生起歡喜,以及宣說住于其位之功德方面的任何一種贊美、承事和稱揚,即是勝解修道功德的法相。其分類與界限同前。
八、回向修道:爲了利他,而將善業轉爲圓滿菩提支分的有漏修道,即是回向修道的法相。可分爲十二種。其界限,是從二地直至十地之間。
九、隨喜修道:對于自他所作善業生起歡喜的有漏修道,即是隨喜修道的法相。可分爲世俗與勝義兩種有境。其界限,是從二地直至十地之間。
十、修行修道[引發修道]:成爲究竟證悟之因的無漏修道,即是修行修道的法相。可分爲五種。其界限,是從二地直至十地之間。
十一、清淨修道:成爲究竟所斷之因的無漏修道,即是清淨修道的法相。針對九種修斷,而可分爲九種。其界限同前。
表示基智的九法:
一、智不住生死基智[由智不住叁有之道智]:以證悟叁世爲無有自性的平等性之智慧,而滅除生死有邊的菩薩智慧,便是智不住生死基智的法相。其界限,爲大乘五道。
二、悲不住涅槃基智[由悲不住涅槃之道智]:以殊勝發心之力而能滅除寂滅邊的智慧,便是悲不住涅槃基智的法相。其界限,爲大乘五道。
叁、遠基智[于果般若母遙遠之一切智]:被對基道果叁者的相執所束縛,而無力對治這些執著的基智,即是遠基智的法相。其界限,爲小乘五道。
四、近基智[于果般若鄰近之一切智]:證達具備殊勝之方便智慧的基位[諸法]無自性智慧,即是近基智的法相。其界限,爲大乘五道。
五、所治基智[所治品之一切智]:因顛倒執著于基位[諸法]實相而被束縛,從而成爲菩薩之所斷的基智,即爲所治基智的法相。其界限,爲小乘五道。
六、能治基智[能治品一切智]:因證悟基位[諸法]無有自性,從而能夠對治于基位[諸法]之相執的智慧,便是能治基智的法相。其界限,爲大乘五道。
七、基智加行[一切智加行]:通過斷除對于色法等等的耽執,而能間接引發聲聞、獨覺加行的修道,便是基智加行的法相。可分爲十種。其界限,是從資糧道直至十地之間。
八、菩薩加行平等性[一切智加行平等性]:因修持基智加行,從而能斷除對各種外境以及有境的安立,便是菩薩加行平等性的法相。其分類爲,十種加行各有四種,總共爲四十種。其界限同前。
九、基智見道[通達聲聞住種類之見道]:徹見遠離叁十二種增益之真谛,並能間接引發小乘見道,便是基智見道的法相。其界限同前。
表示正等加行的十一法:
一、加行相[圓加行所修之行相]:加行所修的對境或者智慧差別,便是加行相的法相。可分爲一百七十叁種。其界限,以識相的角度而言,是從資糧道直至佛地之間。
二、加行[能修諸加行]:爲了獲得自在,而總攝叁智進行修持的(菩薩)瑜伽,便是加行的法相。可分爲二十種。其界限,是從小資糧道直至最後有際之間。
叁、加行功德:因修習加行而獲得的暫時與究竟功德,即是加行功德的法相。可分爲十四種。其界限,是從大乘資糧道直至佛地之間。
四、加行過失:對加行的生起以及增上作阻礙的魔業,便是加行過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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