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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觀莊嚴論釋——彌勒言教(哦巴活佛 著)▪P12

  ..續本文上一頁一、總說所依緣覺之特點;二、宣說所知緣覺道之差別。

  癸一(總說所依緣覺之特點)分二:一、現前證悟自利智慧之理;二、無聲以身示現利他之法理。

  子一、現前證悟自利智慧之理:

  自覺自證故,亦不依他教,

  是故當宣說,麟喻智甚深。

  獨覺種姓者依靠以前資糧道的身份,憑借積累百劫資糧的威力而以最後有者的身份證悟甚深智慧自生的本智甚深體性現觀,因爲現前了盡智無生智的菩提。無說甚深之特點,以最後有者的身份也不需要依賴其他善知識所宣講的教授,正是由于這種原因,所以經中才明顯地宣說道之補特伽羅麟角喻的本智超勝聲聞菩提,具有甚深性。

  子二、無聲以身示現利他之法理:

  若誰于何義,欲聞如何說,

  于彼彼彼義,無聲如是現。

  無說甚深的特點:如果某位所化衆生,對于任何所诠的意義,想要如理如實聽聞(到底是如何宣說)。在他們面前,雖然不是以聲音言詞講說彼彼所诠義,但以往昔的宿願而只是以身體的形象向那些所化有情如是顯現意義。

  癸二、宣說所知緣覺道之差別:

  遠所取分別,未離能取故,

  當知由所依,攝爲麟喻道。

  認識到本體所知緣覺道無所得,他們證悟所知所取無自性所攝的緣覺道勝過聲聞就是因爲證悟了所取無自性而遠離所取是外境的分別;緣覺低于菩薩是由于沒有證悟能取無自性而未遠離能取是心之分別的緣故;所依的差別:具有中根斷證的種姓。我們應當知曉由這叁種差別攝爲所知麟角喻獨覺正道中的殊勝道就是所緣。行相的差別,如前面一樣類推“行相不可得,當知緣覺道”。由此可知,所知緣覺道是屬于“求寂聲聞……”緣覺引入寂滅的方便基智所包括。了知它的道智是“諸樂饒益衆生者……”所攝的道智,而並不是基智,因此要區分開來。

  壬二、彼之因——抉擇分:

  開闡假法性,無違相爲暖,

  頂由達色等,無減等所顯,

  忍由內空等,不執色等故,

  色等無生等,相爲第一法。

  通達(開顯)了顯現色等的有法唯是名言假立(無違相)即是加行道暖位;頂位通達了色等空性之法性勝義無增無減;忍位由通達色等雙運本體現空何者也不執著;通達色等平等法性無生滅相的特點即是世第一法位。以上從了知緣覺道不可得的加行道爲主的角度宣說了四種。

  辛叁(了知菩薩道之見道道智 )分叁:一、略說本體;二、廣說十六種忍智之差別;叁、攝義。

  壬一、略說本體:

  由谛與谛上,忍智四刹那,

  說此道相智,見道具功德。

  菩薩道之見道道智的本體是現見不共菩薩道無所得的現觀。所緣之差別:即是四谛,從界的角度來說,由緣下界斷治之四谛與上界斷治之四谛的差異,行相也有法忍、法智、類忍、類智,如此忍、智每一個都分四刹那,經中說了知菩薩道的這一道智,是證悟見道功德的十六刹那智慧。

  壬二(廣說十六種忍智之差別)分四:一、苦谛之四相;二、集谛之四相;叁、道谛之四相;四、滅谛之四相。

  癸一、苦谛之四相:

  真如與諸智,互無能所依 ,

  故不許差別,廣大無能量,

  無量…

  現見欲界之苦谛的無間道境(真如)與有境(諸智)無二無別,相互之間無有能依所依的關系,因此不承許有差別,證悟了這一點就是苦法忍的智慧;同樣,證悟了現見欲界苦谛的解脫道境與有境無二無別、廣大勝義的實相,是法智;證悟了現見上界之苦谛的無間道境與有境無二無別而無有能量的實相,即是類忍;證悟了現見上界苦谛的解脫道境與有境無二無別猶如虛空般無量的實相,即是類智。

  癸二、集谛之四相:

  …無二邊,住彼于色等,

  執爲佛自性,無取無舍等,

  慈等…

  證悟了現見欲界集谛的無間道境與有境無二無別、無常斷二邊的實相,即是集谛法忍;證悟了現見欲界集谛的解脫道境與有境無二無別、自性涅槃的實相,即是法智;證悟了現見上界集谛的無間道境與有境無二無別、無取無舍的實相,即是類忍;證悟了現見上界集谛的解脫道境與有境無二無別、具備慈心等方便的實相,即是類智。

  癸叁、滅谛之四相:

  …及空性,證得佛陀性,

  遍攝諸淨法,除遣諸苦病。

  證悟了現見欲界滅谛的無間道境與有境無二無別法性空性的實相,即是滅谛法忍;證悟了現見欲界滅谛的解脫道境與有境無二無別證得究竟(佛陀)果位的實相,即是法智;證悟了現見上界滅谛的無間道境與有境無二無別、對治遍攝一切淨法的實相,即是類忍;證悟了現見上界滅谛的解脫道境與有境無二無別、遣除所斷疾苦的實相,即是類智。

  癸四、道谛之四相:

  滅除涅槃執,諸佛守護等,

  不殺害生等,一切相智理,

  自住立有情,所修布施等,

  回向大菩提。

  證悟了現見欲界道谛的無間道境與有境無二無別、滅除對涅槃執著的實相,即是道谛法忍;證悟了現見欲界道谛的解脫道境與有境無二無別、具足十方諸佛守護之功德的實相,即是法智;證悟了現見上界道谛的無間道境與有境無二無別、具有(不殺害衆生等,自己安住並將有情安置于一切相智的境界中)成辦自他二利作用的實相,即是道谛類忍;證悟了上界道谛的解脫道境與有境無二無別、具有一切善根回向大菩提作用的實相,即是道谛類智的智慧。

  壬叁、攝義:

  是道智刹那。

  以上就是道智的見道忍、智的十六刹那。

  一般來說,關于見道十六刹那的安立,雖然《俱舍論》、《大乘阿毗達磨》、《攝抉擇論》、中觀宗各派都有不同說法,但是千萬不要把《般若經》的密意與下面宗派的觀點混淆起來,必須按照解釋佛經密意的祖師龍樹、彌勒的意趣來講解。

  按照龍樹菩薩的意趣,現量見到對境空性勝義涅槃法的智慧沒有不同刹那的差異,因爲所證的法性沒有差別的緣故。《六十正理論》中雲:“現法即涅槃,亦所作已辨,設若法智後,于此有差別,有爲法極細,誰計自性生,彼即非智者,不見緣起義。”月稱菩薩在《六十正理論釋》中說:“現見無生涅槃也是它的體性,因此只是一種現觀而已。”所謂的法智也並不是法忍法智中所分的法智,有法世俗所攝的叁谛與法性勝義(滅谛)無二無別的實相,稱爲了知滅谛涅槃法。月稱菩薩說:“所謂法智者,即稱爲涅槃。”又說:“因爲了知法之對境即稱爲法智的緣故,現見叁谛緣起的體性無生涅槃也就是它的體性。”然而,從(引導不同根基衆生的)必要角度而承許有十六種反體分類。《六十正理論釋》中說:“如此,修道十六種,爲了欲求解脫者安立道,是爲了知真如進一步修習經觀察而安立的。真如只是一個本體而已。”

  彌勒菩薩的意趣就是承許隱義現觀次第斷治的反體有十六種,就像見道的一個智慧,以有法的差別而從反體角度分爲兩種無我智慧一樣,見道對治的一個智慧,從所緣的角度來說,證悟有法四谛的實相有四個反體。這四種反體一一從界的角度,以上界下界谛的差別,都分爲法、類兩種反體,共有八種;從斷除所斷方式的角度,見道的一個無間道同時斷除所有見斷,因此由所斷的差異,從斷除上下界谛的顛倒執著反體的角度來說有八種忍;斷除它的解脫道從斷的反體角度來說,有十六刹那忍智,而十六刹那並不是次第生起的,這一點務必要明白。

  雖然其他論師說:一般而言,十六智慧是合理的,而說成十六刹那不合理,但是以第七品的刹那加行證明這種說法是不一定的。從所斷的反體而言,理所應當安立爲十六種忍、智,比如見道對治的一個智慧從斷除所斷四種分別的反體角度,在第一品中安立了見斷對治的四種資糧修行;第五品中安立了見道四種頂加行。爲此,本論剛剛講的第二品中以及下文即將講的第叁品、第四品的差別相和不退相、第五頂加行品的見道忍智都是從十六刹那的角度來宣說的。彼等均是分成對治、所斷的十六種反體,沒有一個說是十六刹那本體次第生起。尤其是在第五品見道頂加行品當中,“一刹那之忍,所攝此見道”直接說明了所有無間道本體由一刹那忍智所攝。由此一來,解釋般若密意的二大祖師意趣要點完全一致。此外,也有人認定第五品(頂加行)的忍唯一是苦法忍,盡管它同時斷除一切所斷,然而在它的後面,法智等無間道與解脫道的自性忍、智的所有智慧是次第生起。也有諸如此類的觀點。

  庚二(已見修行之現觀修道道智)分二:一、修道之作用;二、具作用之真實修道。

  辛一(修道之作用)分二:一、本體;二、分類。

  壬一、本體:

  修道作用的本體是具有大乘修道的殊勝作用。

  壬二(分類)分二:一、能依修道之作用;二、所依補特伽羅之超勝作用。

  癸一(能依修道之作用 )分二:一、暫時之作用;二、究竟之作用。

  子一(暫時之作用)分二:一、成辦順緣之作用;二、遣除違緣之作用。

  醜一、成辦順緣之作用:

  遍息敬一切。

  1、內在的因——心擁有自在而普遍息滅分別妄念。

  2、敬禮外緣——宣說取舍的善知識等一切大德。

  醜二、遣除違緣之作用:

  能勝諸煩惱,禍患 不能害。

  3、能克勝貪心等煩惱之因。

  4、果痛苦之禍患不能侵害。

  子二:究竟之作用:

  菩提…

  5、能成就究竟果位圓滿菩提。

  癸二、所依補特伽羅之超勝作用:

  …供養依。

  6、安住于如此修道的所依補特伽羅連所住的處所也成了供養之依處。

  修道道智總共有以上六種作用。

  辛二(具作用之真實修道)分二:一、後得福德自性有漏修道;二、入定智慧自性無漏修道。

  壬一(後得福德自性有漏修道)分叁:一、後得資糧自性未生令生之因——勝解修道;叁、已生令不退之因——回向修道;叁、未退令增長之因——隨喜修道。

  癸一(後得資糧自性未生令生之因——勝解修道 )分二:一、真實宣說;二、宣說彼之功德。

  子一(真實宣說)分二:一、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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