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叁品。
具體來說,下品、中品暖位次第滅除對四谛共同特法與不共特法的耽著。上品暖位的階段以及下、中、上品頂位依次滅除對顯現、空性、雙運及等性的耽著。然而,絕不要誤解成與中觀四步境界是一個。下、中、上品忍位依次滅除對等性的差別法相、有寂相、取舍相平等性對境叁解脫的耽著。下、中、上品勝法位次第滅除對有境因果體之叁解脫者的耽著。這是從主要的角度來宣說的。《明義疏》中說:有些從因的角度……,這顯然是本論的密意,但其他論師也是衆說紛纭。
壬二(廣說所斷四種分別)分二:一、所取法之分別;二、能取補特伽羅之分別。
癸一(所取法之分別)分二:一、略說本體之分類;二、廣說事相之分類。
子一、略說本體之分類:
由所依對治,二所取分別。
由所取境所舍所依法與它的對治所取清淨法的差異,有境取法的分別也有兩種,一是分別對境所舍事之法的染汙所取分別,二是分別所取清淨法的清淨所取分別。有些論師認爲所取分別也有實有執著與假有執著兩種。盡管是有卓越智慧的人,但還是希望辨別場合、分析要義。
子二、廣說事相之分類:
由愚蘊等別,彼各有九種。
染汙所取分別從對境的角度來分有九種,到底是哪九種呢?對于對境事之法,有總體、具體、特殊的叁種分別。
其中,第一總體之分別包括兩種:
1、愚昧不知染汙因法的分別。
2、愚癡不知染汙果法苦谛蘊的分別。
第二具體之分別包括叁種,即染汙體之分別、染汙因之分別與染汙果之分別。其一、染汙體之分別包括兩種:
3、耽著染汙基是名色的分別。
4、基差別貪執爲二邊的分別。
染汙因之分別包括叁種:
5、不知淨染功過的分別。
6、不住彼過差別執爲對治聖者的分別。
7、緣所斷叁輪的分別。
8、染汙果之分別就是自他叁有等的分別。
9、第叁特殊所斷法之分別方式,也就是于所斷法差別生起相似清淨法的分別。
總共有以上九種。
同樣,清淨所取分別如果從對境的角度來分也有九種,是哪九種呢?
于對境淨法有總體、具體的兩種分別方式,其中于對境清淨法的總體分別包括叁種:
1、執著清淨體爲無漏五蘊的分別。
2、執著增上緣爲清淨處的分別。
3、執著近取因爲無漏界的分別。
于對境清淨法的具體分別,包括對基道果法的叁種分別,于基法之分別包括兩種:
4、于緣起執爲世俗法的分別。
5、于其本體空性執爲勝義法的分別。
于道法之分別包括行爲與本體之兩種分別:
6、行爲的分別,也就是執著爲布施等六度義的分別。
本體之分別包括兩種:
7、執著現見前所未悟的實相是見道的分別。
8、執著修行已見實相是修道的分別。
9、于果法之分別,也就是執道究竟爲果無學道的分別。
以上是九種清淨所取分別。
由此我們要清楚,所取境法之自性由基與對治分別境的差異,染汙、清淨所取分別一一也各有九種。
癸二(能取補特伽羅之分別)分二:一、略說本體之分類;二、廣說事相之分類。
子一、略說本體之分類:
由實有假有,能取亦分二。
由對境補特伽羅實有、士夫僅僅假有作爲所依,承許它的有境執著補特伽羅的能取分別也分爲兩種,一是分別對境補特伽羅爲實有的實有能取分別,二是分別對境士夫假立的假有能取分別。
子二、廣說事相之分類:
自在我等體,蘊等依亦爾。
實有能取分別,執著對境補特伽羅不是單單假立而是自由自在之我等本體實有的分別方式有九種。是哪九種呢?
總的來說分爲執著補特伽羅之差別事與差別法兩種分別方式:
1、差別事之分別:執著獨立自在之我等本體的分別。
差別法之分別包括總體、具體與特殊叁種分別方式。總體分別包括以下叁種:
2、執著我是獨一無二的分別。
3、執著我是作者之因的分別。
4、執著我是享受對境者之因諸如此類的分別。
第二具體之分別即執著我是輪涅束縛解脫之所依的分別,包括以下兩種:
5、執著我是束縛染汙之所依的分別。
6、執著我是解脫離貪之所依的分別。
第叁特殊之分別即執著我是涅槃道之所依的分別,包括以下叁種:
7、執著我是涅槃道之所依的分別。
8、執著前所未見的實相義得以現見是見道之所依的分別,執著修行已見義是修道之所依的分別。
9、執著修行究竟的所爲是果無學道之所依的分別。
總共有以上九種。
假有能取分別,雖然對境補特伽羅不存在實有但依于設施處蘊等而假有的差別,補特伽羅假有能取分別也有九種,是哪九種呢?
總的包括于補特伽羅之差別事與差別法兩種分別方式。其中,差別事的分別方式包括叁種:
1、依于設施處蘊而執爲假有之補特伽羅的分別。
2、依于處而執爲假有之補特伽羅的分別。
3依于界而執爲假有的補特伽羅的分別。
對其差別法的分別,也就是執爲輪涅縛解之所依的分別方式,分爲總體與具體兩種。第一總體分別包括兩種:
4、將我束縛以十二緣起相流轉法執爲假有之補特伽羅的分別。
5、將解脫清淨涅槃法執爲假有之補特伽羅的分別。
第二具體分別包括四種:
6、將現見前所未證的法性執爲見道假有補特伽羅的分別。
7、將修行已見之義執爲修道假有補特伽羅的分別。
8、將修行更進一步殊勝執爲勝進道假有補特伽羅的分別。
9、將道究竟之果執爲無學法假有補特伽羅的分別。
正如前文剛剛講的實有能取分別的分類一樣,假有能取分別也有九種類別。
在《現觀莊嚴論》的注釋中,關于所取分別與能取分別的差異,說對基和對治所包含的法執著是所取分別;而依實有、假有的所依執著爲補特伽羅是能取分別,這也是本論頌詞直接宣說的意義。而且,聖解脫部與獅子賢二位論師的注釋中也明明說“依有情實有與士夫假有所依……”,可是其他人卻說這兩種分別的差別是以我與我所、無情法與心識、境與有境來分,諸如此類沒有掌握要點的說法各種各樣。
對于以上的這些分別,承許是多重與單一兩種分別中的單一分別,而多重分別是不合理的,因爲與教義理證相違的緣故。承許是遮破與建立兩種分別中的建立分別,因爲是分別法與補特伽羅存在的心,並不是遮破分別,因爲不是分別法與補特伽羅不存在的心,這一點是決定的(周遍),因爲遮破分別與建立分別的差異執著相是憑借呈現出破立行相來辨別的。由此可見,所有這樣的分別是在道位的所斷中具足,而不是在本體中具足,因爲加行道的本體是修行法無我與人無我的智慧相合法的安忍,而又怎麼是這裏講的分別呢?此處宣說的四種分別,依靠加行道能予以擯除,又怎麼會是修行它的本體呢?可以說,這裏講的四種分別完全是見道修道的所斷二障包括的。
下面講如何具足及如何斷除的道理:對法實執的現前所取分別及執著補特伽羅是實有的現前實有能取分別這兩種,是凡夫具有的,而聖者是沒有的,因爲他們已經現量證悟了無實的緣故。除此之外的所有現前假有能取分別,聖者才有,而凡夫是沒有的,因爲他們尚未現量證悟無我的緣故。凡夫相續,因爲實執極其顯著致使無法現前假有能取分別。當然一般來說四種分別的種子,凡夫是具有的,作爲聖者,在斷除自地所斷的同時,下地所斷的種子也蕩然無存,而上地的一切所斷的種子是作爲將來的所斷。
如何斷除的分界:分別決定有遍計、俱生與極細隨眠叁種。遍計分別是依靠見道來斷的;俱生分別是由修道九地斷除,極細隨眠是由金剛喻定斷除。特別是實有能取分別,遍計的部分由見道斷除,俱生種子部分由前七地斷除,即圓滿斷除煩惱障;它的隨眠作爲所知障,由叁清淨地斷除。如此也脫離了修道的修行資糧與修道頂加行的四分別不齊全的過失。而認爲實有能取分別從一地就已經斷除的論師們,很難以解釋修道對治的修行資糧與修道頂加行這兩者,因爲頌詞中說“見道修道中,各有四分別,四種能對治”。
壬叁(廣說所依兩種攝持)分叁:一、分類;二、斷除逆緣違品;叁、彼等之攝義。
攝持的本體就是能受持不墮輪回、寂滅之邊。
癸一(分類)分二:一、內攝持;二、外攝持。
子一、內攝持:
心不驚怖等。
作爲因的內攝持具有方便智慧特點,也就是說,依靠智慧而對甚深空性心不驚惶、毫不畏懼等,間接引出依靠方便大悲而對廣大利他事業不驚不懼,身體力行。
子二、外攝持:
宣說無性等。
作爲緣的外攝持,智慧的差別:(上師)宣講無本性等,間接引出不離開方便差別的大悲方便,如此宣講殊勝方便。
癸二、斷除逆緣違品:
棄舍所治品。
徹底抛棄這兩種攝持的違品——遠離內在的方便智慧以及外在的魔知識。
癸叁、彼等之攝義:
應知爲攝持。
(我們應當知曉)以上就是所有內外攝持的特點。
庚叁(修行所依之種姓 )分二:一、真實宣說;二、遣除诤論。
辛一(真實宣說)分二:一、本體;二、分類。
壬一、本體:
種姓本體就是修法的根本——心的實相。
壬二(分類)分叁:一、以總體修法而分;二、以分別斷治法而分;叁、以特殊通達法而分。
癸一、以總體修法而分:
通達有六法。
總體來說,能依修法的本體,有加行道(1)暖位、(2)頂位、(3)忍位、(4)勝法位也就是加行道四法,再加上(5)見道及(6)修道之現觀法,通達修行的本體共有以上六法。
癸二(以分別斷治法而分)分二:一、無間道之法;二、解脫道之法。
子一、無間道之法:
對治與斷除。
7、證悟無我的智慧是作爲所斷之真實對治的對治法。
8、依靠它的力量斷除所斷二障,即是斷除之法。
子二、解脫道之法:
彼等皆永盡。
9、這樣的斷除、對治都圓滿達…
《現觀莊嚴論釋——彌勒言教(哦巴活佛 著)》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