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時假有無實休可得。吾輩凡夫對此幻象執著其爲實有而起分別心。這就是遍計所執相。《解深密經》又雲:
若諸菩薩能於諸法依他起相上,如實了知遍計所搪相即能如實了知一切無相之法。(《大正藏》卷十六,六九叁中)
遍計所執性,遍計,就是周遍計度之意,是在意識上作種種推求的心理活動。指一般凡夫迷惑之妄心。所執性,指在迷心之前所妄現之我相、法相;心執著外界的現象爲實有,此當情現相(對著情境而起執著、著迷之相)即叫遍計所執性。其實萬法因緣生,何來真實之我、法?所謂,我、法,只是在迷惑心之前才有,並非真有。如在暗夜見麻繩,誤以爲蛇,蛇乃妄有,理上則無,是心外法,是故必須排除。“杯弓蛇影”的事人皆盡知,把弓箭之影誤認爲蛇,生起心病,這也就是遍計所執。又凡夫妄執萬象,認爲實物皆實有,而遍計一切法,是明顯的自以爲是,如俗雲:“一朝被蛇咬,叁年畏井繩”;如夜入空屋,妄執有鬼,基於妄執,無中生有,像空中華,在相上是虛幻不實在。這便是周遍計度,妄情所現在實我實法相,稱之爲遍計所執性。
《唯識叁十頌》雲:由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大正藏》卷叁十一,六十一)
“遍”有種種的意思,如意識,有思惟、考察的種種行相如是周遍的生起計執,名爲遍計。如眼識見各式各樣的物相,耳識聽各式各樣的聲音……身識接觸各式各樣的體相,都全有遍計的作用。因遍緣一切境界,這個遍計心的品類衆多,不一,所以說爲“彼彼”。“種種物”指的是普遍被計較執著的境界。指的就是被我們妄執實有的“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這個遍計所執的自性本無自體,但當虛妄分別心,妄執這個無體之物時,當下也會有一些境界現前。如我們看戲時,明知劇中人物和情節是虛構不實,也常情不自禁地進入情況,隨著劇情的“悲歡離合”而情緒起伏不定。尤其是看到《紅樓夢》中,林黛玉的境遇時,不自覺地會爲共坎坷的命運,病弱的身體一掬同情之淚。其實哪一個是真實的呢,待戲終人散,什麼王公將相、美女、英雄一切都不存在。而當我們爲劇中人流淚、傷心、生氣時的心境就是一種遍計所執性。
《成唯識論》卷八說:周遍計度,故說遍計,品類衆多,說爲彼彼。謂能虛妄分別,即由彼彼虛妄分別,遍計種種所遍計物。謂妄執蘊處界等,若我若法自性差別。此所妄執自性差別,總名遍計所執自性。(《大正藏》卷叁十一,四十五下)
人的主觀精神活動是在意識的作用下進行的,它使人能夠在思想上預先構擬出活動成果的全貌,或者在想象中創造出來事物的樣式和它們獨具的尺度等等。這就是所謂的“周遍計度”。它反映出意識的改造能力,包括在改造客觀世界的同時改造自己的主觀世界。由於在人的認識活動中存在著思想的主觀意向以及隨之形成的客觀內容兩方面因素的製約,使那些已經被意識到或者終將被意識到的種種現象,首先作爲經驗的感性的直觀映象展現在人們的面前。然而這類映象本身,可能存在著歪曲地表達了事物內部本質聯系的屬性,因此它直接反映到人的頭裏所形成的東西,就不可能准確地顯示出事物的真相,故說“謂能虛妄分別,即由彼彼虛妄分別,遍計種種所遍計物。”唯識學把這種虛妄分別的主觀映象稱爲“似外境”,它是與現實的“心外境”有一定差別的。這種差別不但來自主觀自身的認識差異性,而且來自主觀在反映客體時,客體自身的訊息差異性。這就如《成唯識論》所說的“妄執蘊處界等,若我若法自性差別”,它歸結於識的遍計所執性的作用。
常言“心有千千結”,就是因爲這顆凡夫心,時常會爲外境所轉,會執著計度各種現象,所以《攝大第六論》中說有二種遍計,四種遍計,十種遍計;《顯揚聖教論》說有六種遍計;《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叁說有五種遍計等,今將遍計的種類列舉於下一節。
四、遍計所執的種類
《成唯識論》卷八雲:識品雖二,而有二、叁、四、五、六、七、八、九、十等遍計不同。(《大正藏》卷叁十一,四十六上)
1、二種遍計:
就是《攝大乘論》所說的自性計與差別計。如該論說:“遍計所執亦有二種:一者,自性遍計所執故,二者,差別遍計所執故,由此故名遍計所執”(《大正藏》卷叁十一,一叁九下)。《攝論講記》解釋說:“一、自性遍計所執,就是遍計諸法的一一自性,如色聲等。二、差別遍計所執,就是遍計色聲諸法的差別不同的義用,像色聲等的無常義、苦義、空義等。自性遍計,執諸法的自相;差別遍計,執諸法的共相。由遍計諸法的自性及差別,所以有兩種遍計所執自性”。《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叁同樣說有二種遍計執性。如該論說:“雲何遍計中自性?謂有二種:一、無差別;二、有差別。無差別者,謂遍計一切法所有名;有差別者,謂遍計名,此名爲受,此名爲想,此名爲行,此名爲識。如是等類無量無數差別法中各各別名。複次,遍計所執自性執,當知略有二種:一、加行執;二、名施設執。加行執當知複有五種:(一)貪愛加行故;(二)瞋恚加行故;(叁)合會加行故;(四)別離加行故;(五)舍隨與加行故。名施設執當知複有二種:(一)非文字所作;(二)文字所作。非文字所作者,謂執此爲何物?雲何此物?此物是何?此物雲何?文字所作者,謂執此爲此物,此物如是,或色乃至或識,或有爲或無爲,或常或無常,或善或不善或無記,如是等”。(《大正藏》卷叁十,七O叁——七O四)《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四又說二種:“又於依他起自性中,當知有二種遍計所執自性執:一者,隨覺;二者,串習氣隨眠”。
2、叁種遍計者
有說一我、二法、叁用的叁種;有說一自性、二隨念、叁計度分別的叁種。《對法論》第二說:“自性分別者,謂於現在所受諸行自相行分別;隨念分別者,謂於昔曾受諸行追念行分別;計度分別者,謂於去來今不現見事思構行分別”。有關我、法、用的叁種遍計,在《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叁說:“或依境中體用差別,開體令用分之爲叁,謂我、法、用體用相隨。”
3、四種遍計者
就是一、計自性;二、主差別;叁、計所取;四、計能取。《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叁說這四遍計的差別:“謂計叁科諸法自性,名1、計自性;謂計色等一切諸法有見無見、無漏、漏等一切差別種種道理,名2、計差別;謂計色等一切諸法,是彼各各叁界、叁性、漏、無漏等心心所取,名3、計所取;謂計色等能取色等及計心心所取諸法,名4、計能取”。《攝論》說四遍計,除了自性計、差別計的兩種,更加有覺計、無覺計的二種。無性後二計說:“善名言者,謂自意趣在語前,行領解具足,故名有覺;與此相違說外無覺”(《大正藏》卷叁十,四O四中),世親攝論釋後二計說:“善名言者,謂解名言,不善名言者,謂牛羊等。雖有分別,然於文字不能解了”。
4、五種遍計者
《攝論、所知相品》雲:“如是遍計複有五種:一、依名遍計義自性,謂如是名有如是義:二、依義遍計名自性,謂如是義有如是名;叁、依名遍計名自性,謂遍計度未了義名;四、依義遍計義自性,謂遍計度未了名義;五、依二遍計二自性,謂遍計度此名此義如是體性”。(《大正藏》卷叁十一,一叁九下)
印順導師的《攝論講記》解釋說:
一、依名遍計義自性,聽到某一不知意義的名字,就去推度那名下所诠的義是什麼,以爲如是名有如是義,這叫依名遍計義自性。二、依義遍計名自性,現見某一義相,不知它的名字,就去推想那義的能诠名是直麼,以爲如是義有如是名,這叫信義遍計名自性。叁、依名遍計名自性,依已經了解所诠義的名,遍計度未了義的名,如聽見一譯名,譬如說阿賴耶,根本不知它的意義,現在用我國習知的名字去譯它,說阿賴耶就是藏,依藏名去計度阿賴耶名,這樣的遍計,叫依名遍計名自性。四、依義遍計義自性,依已知名稱的義,遍計度未了名的義。如初見電燈,不知它是什麼東西,見它能放光,知放光是燈名的所诠義,因此,以燈義去推度這電燈,這叫依義遍計義自性。五、依二遍計二自性,就是以已了義的名,及已了名的義,推求未了知的名義,或因名而推想到義,或因義而推想到名,遍計度此名此義,如是體性,這叫依二遍二自性。
5、六種遍計者
《顯揚聖教論》卷十六雲:“由有六種遍計差別故,遍計所執自性亦有六種。何等名爲六種遍計?一、自性遍計,謂遍計色等實有自相;二、差別遍計,謂遍計色等決定實有有色無色,有見無見等諸差別相;叁、覺悟遍計,謂善名言者所有遍計(如成年人能用言語表達所認識的,叫做善名言的覺悟遍計);四、隨眠遍計,謂不善名言者所有遍計(如嬰兒的咿呀,及牛羊等不能以言語傅達它的意境,叫不善名言的隨眠遍計);五、加行遍計,此複五種(就是前說的貪愛加行等的五種);六、名遍計,此複二種:(一)文字所起;(二)非文字所起者。非文字所起者,如有計執此爲何物?雲何此物?此物是何?此物雲何?文字所起者,中有計執此爲此物,此物如是,或色乃至識,或有爲或無爲,或常或無常,或善或不善或無記,如是等”(《大正藏》卷叁十一,五五八上)
6、七種遍計者
就是七種分別,如前曾經說過的有相分別、無相分別、任運分別、尋求分別、伺察分別、染汙分別、不染汙分別。
7、八種遍計者
《顯揚聖教論》卷十六雲:“八種分別能生叁事:一、分別戲論所依緣事;二見我慢事;叁、貪瞋癡事。八種分別者:一、自性分別,謂於色等想事,分別色等所有自性;二、差別分別,謂即於色等想事起諸分別,此有色此無色,此有見此無見,此有對此無對,如是等無量差別,以自性分別爲依處故,分別種種差別之義;叁、總執分別,謂即於色等想事所立我及有情、命者、生者等…
《談心說識(釋依昱)》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