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二卷。又稱敕修百丈清規。收于大正藏第四十八冊。原爲百丈懷海(720~814)所製訂之清規(世稱古清規)。禅宗形成初期,禅林尚無製度、儀式,故該清規設有法堂、僧堂、方丈等製度,又規定衆僧分別擔任東序、寮元、堂主、化主等各種職務,爲八、九世紀間中國禅宗脫離律寺,維持獨自教團生活之必要規範。
本書內容分上、下兩卷,計有九章。卷上有祝厘章第一、報恩章第二、報本章第叁、尊祖章第四、住持章第五。卷下有兩序章第六、大衆章第七、節臘章第八、法器章第九。其中,祝厘章記載聖節、景命四齋日祝贊、旦望藏殿祝贊、每日祝贊、千秋節、善月等對帝王聖壽萬歲之祈願,此系國家權力統製下之宗教教團儀禮。尊祖章敘述祖師忌辰之典禮。大衆章收錄坐禅儀方法、禅院修業生活規範與百丈清規製定之沿革。
懷海所訂之清規原型于宋代失轶,直至元順帝至元元年(1335),東陽德輝奉順帝之敕命,以宗赜之“禅苑清規”及惟勉之“叢林校定清規”等爲藍本,重新編輯本書,由全悟大訢校正,此即二卷本敕修百丈清規。
(書名)畫唐百丈山懷海禅師之禅門規式者,稱爲古清規,今不傳。後元百丈山德輝禅師奉敕改修之。稱爲敕修百丈清規,有八卷。世所傳者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