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paks!a-dharmatva。因明用語。爲因(理由)支叁相之一。乃因明叁支作法中,就因與宗(命題)之關系而檢查論式是否正確之關鍵者。蓋因必包含宗之前陳名詞(主詞)所有之事件;亦即因對于宗之前陳而言,其範圍必相等或較大始可成立,故稱爲遍是宗法性。例如舉“聲爲無常(宗),所作性故(因)”之立論時,爲因之“所作性”,于宗之前陳名詞“聲”中含有遍有之性質;即聲是所作性之一部分,所作性必具一切聲,又所作性之範圍較聲爲大,“所作性”叁字于一切“聲”決定遍有。故知依此遍是宗法性之規定所立之因,其範圍必定大于宗之前陳。[因明入正理論、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上、因明論疏瑞源記卷二]
(術語)因明叁相之一。叁支之中,望因于宗而示其關系者。蓋因必于宗之前陳名辭中,爲元來遍有之事件。故因者(宗之前名辭中)有遍是宗法之性之意,是雲遍是宗法性。例如謂聲無常也(宗),所作性故(因)時,爲因之“所作性”,于宗之前名辭“聲”中固遍有之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