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種與聖種。據法華安樂行義載:(一)凡種,指凡夫之人,不能覺了,隨業受報,輪回生死,相續不斷,故稱凡種。(二)聖種,指人由善知識之助,得聞法義,善能覺了一切諸法皆從妄念而生,觀此妄心,猶如虛空,如是而不著諸法,能爲聖果之種,故稱聖種。
[出法華安樂行義] 一凡種謂凡夫之人。不能覺了。因眼見色。生貪愛心。爲愛造業。隨業受報。輪回生死。相續不斷。是名凡種。二聖種謂人因善知識。得聞法義。善能覺了一切諸法皆從妄念而生。觀此妄心。猶如虛空。如是而修不著諸法。能爲聖果之種。是名聖種。 - 明·一如等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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