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乃“道”之意;在人應守之道外,稱爲方外。道外之人,多指舍世之人,後世則專指佛教徒。又指方域之外,此即指夷狄之地。由儒家立場而言,除其本身以外之教,均稱方外之學,認爲佛教乃外國、夷狄之教,故稱佛教爲方外之教。又稱僧侶爲方外之侶。但依佛教立場而言,出家者乃俗人所守道之外者,故不應以世俗之道規律之,因此自稱爲方外之士或塵外之士。[沙門不敬王者論、梁高僧傳卷六、弘明集卷五]
(雜語)猶言世外。莊子大宗師曰:“彼遊方之外者也。”今謂僧道曰方外。
僧道的別稱。 - 陳義孝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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