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乘阿毗達磨將一切有爲法分爲叁聚,即色法、心法、非色非心法。其中,既非四大所造成(非色),亦非與心相應(非心)之法,稱爲非色非心法。于俱舍宗所立七十五法中,不相應行之十四法即爲非色非心法。又成實論以無作色(俱舍宗稱爲無表色)爲非色非心。(參閱“無表色”5097)
(術語)分別一切之有爲法爲叁聚:一色法,二心法,叁非色非心法。如俱舍七十五法中不相應行之十四法,是非四大所成,故爲非色,是非與心相應之法,故爲非心,因而名爲非色非心法。又如成實論,以無作色(俱舍曰無表色)爲非色非心。
一切有爲法分爲色法、心法、非色非心法。非四大所造成的叫做非色,不與心相應的法叫做非心。 - 陳義孝編
一切有爲法分爲色法,心法,非色非心法。非四大所造成的叫做非色。
- 梵心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