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對于因分而言。果之分齊之意。即超絕因人言說思慮之不可思議境界也。具雲性海果分,亦稱果分不可說。冠注五教章上之一所謂“性海果分者,是當不可說之義,即十佛自境界,”是也。依華嚴探玄記十,有說所诠之義爲果分,有說地上之證智爲果分,有說十地之圓滿爲果分,有說亡诠證入十地之正行離諸言教所安立之相爲果分,無不皆應于理義,自出兩重之釋,一就實之十地,唯佛之所知佛智之所行,名爲果分,二約于妙智,證正智如境故離言離相,名爲果分。然清涼之華嚴略策謂“果者亡修離言名。”唯約于契證絕言而釋之,蓋此師以行門爲本故也。
對因分而言,因分是尚在修因之位,果分是已達到果德不可思議的境界。 - 陳義孝編
對因分而言,因分是在修因之位,果分是達到果德不可思議的境界。
- 梵心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