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宗公案名。某次,南泉普願在山上作務,一行腳僧欲參訪南泉,行經其地,上前請教(卍續一叁八·四七下):“南泉路向甚麼處去?”南泉拈起鐮子雲:“我這茆鐮子叁十錢買得。”僧曰:“不問茆鐮子,南泉路向甚麼處去?”南泉曰:“我使得正快!”此一公案,南泉以手上之鐮子作現成說法,所謂立處皆真,此乃南泉之佛法。叁十錢買得一把快利好使之鐮子,此本尋常生活之事,然一切法之當處自具其真實絕對之理,此外別無他理,別無他路。行腳僧不解南泉之意,僅知問取皮毛上之南泉路。[五燈會元卷叁南泉普願章]
(公案)見鐮子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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