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宗二種十身之一。又作融叁世間十佛。華嚴宗謂圓教之菩薩以真實之智解照見法界時,所觸目者,無論萬有萬法,皆視爲佛身,簡約其類別,分爲十種,總稱爲融叁世間十身。即:(一)衆生身,指六道之衆生。(二)國土身,六道衆生之依處。(叁)業報身,招感生于衆生身或國土身之業因。(四)聲聞身,觀四谛而求涅槃者。(五)獨覺身,觀十二因緣而求涅槃者。(六)菩薩身,修行六度而求菩提者。(七)如來身,于“因位”修行圓滿之佛身。(八)智身,佛身所具能證之實智。(九)法身,佛身所具證得之真理。(十)虛空身,即周遍法界、普覆群機之實體。
此十身之前叁身屬染分;四至九身屬淨分;第十之虛空身則離染、淨、有、無諸相,而爲染淨二分所依。又十身中第二之國土身,即國土(器)世間;第一之衆生身及第叁至六等五身,爲衆生世間;第七至十之四身,爲智正覺世間。此十身融攝叁世間之諸法而爲毗盧正覺之體,故稱融叁世間十身。複以此十身爲解知毗盧遮那佛覺體所知之境,又稱解境十身。[舊華嚴經卷二十七、十地經論卷十、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四、華嚴五教章卷二、華嚴玄談卷叁十]
(名數)華嚴經說二種之十身,一謂融叁世間之十身,二謂佛具之十身。融叁世間之十身者:一衆生身,六道之衆生也。二國土身,六道衆生之依處也。叁業報身,生上二身之業因也。(已上叁身屬于染分)。四聲聞身,觀四谛而求涅槃者。五獨覺身,觀十二因緣而求涅槃者。六菩薩身,修六度而求菩提者。七如來身,因圓果滿之妙體,即佛當分之身也。八智身,佛身所具能證之實智也。九法身,佛身所具所證之真理也。(已上六身屬于淨分)。十虛空身,離染淨二分之相而爲染淨二分所依,周遍法界無形靈之實體也,表離染淨有無諸相而謂之虛空。此十身中第二之國土身,即國土世間;第一之衆生身及第叁業報身乃至第六菩薩身者,爲衆生世間;後四身者,智正覺世間也。即此十身融攝叁世間之諸法而爲毗盧正覺之體,故謂之融叁世間之十身。又謂之解境之十身,以此十身爲解知毗盧舍那佛覺體之所知之境也。見舊華嚴經二十七,探玄記十四,華嚴玄談叁十,大疏鈔叁十八。
(術語)華嚴宗二種十身之一。見十身條。
[出華嚴經疏] 融者。通也。會也。叁世間者。一有情世間。二器世間。叁智正覺世間也。謂菩薩知諸衆生心。隨其所樂。融會叁種世間以爲十身。複以十身及自身。遞互相作。融通無礙。是名融叁世間十身也。(隔別名世。間差名間。有情世間。即衆生世間。器世間。即國土世間。謂世界如器故也。智正覺世間。即佛世間。以其一一隔別間差。故通稱爲世間也。遞互相作者。謂菩薩如以衆生身作自身。亦作國土身乃至虛空身之類。此之十身。與菩薩自身。一一遞互相作。融通無礙也。)一衆生身衆 - 明·一如等 撰
融叁世間之十身:
一、衆生身 六道之衆生也。
二、國土身 六道衆生之依處也。
叁、業報身 生上二身之業因也。
四、聲聞身 觀四谛而求涅槃者。
五、獨覺身 觀十二因緣而求涅槃者。
六、菩薩身 修六度而求菩提者。
七、如來身 因圓果滿之妙體,即佛當分之身也。
八、智身 佛身所具能證之十智也。
九、法身 佛身所具所證之真理也。
十、虛空身 離染淨二分之相,而爲染淨二分所依,周遍法身,無形靈之實體也。表離染淨有無諸相,而謂之虛空。 - 明·楊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