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samyak-sam!buddha,巴利語samma^-sambuddha。又作叁藐叁沒馱、叁耶叁佛、叁耶叁佛陀。意譯作正遍知、正等覺、正等覺者。爲如來十號之一。據大智度論卷二載,叁藐叁佛陀者,叁藐,義爲“正”,叁,義爲“遍”,佛,義爲“知”;故叁藐叁佛陀即爲“正遍知一切法”。如來能覺了四谛之理,知一切諸法實不壞之相,不增不減,又悉知十方諸世界之名號及六道所攝衆生之名號等一切諸法,故有此一稱號。[坐禅叁昧經卷上、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八、大乘義章卷二十末]
(術語)Samyak-sa&mdotabv;buddha,又雲叁耶叁佛,叁耶叁佛檀。佛十號之第叁。舊譯曰正遍知,等正覺等。新譯曰正等覺。對于外道之邪覺,稱羅漢爲正覺,對于羅漢之偏覺,稱菩薩爲等覺,對于菩薩之分覺,稱佛爲正等覺。案菩提就法而名,佛陀就人而名,故叁藐叁菩提宜謂爲正遍知,正等覺等。叁藐叁佛陀宜言爲正遍知者,正等覺者等。智度論二曰:“何名叁藐叁佛陀?叁藐名正,叁名遍,佛名知,是言正遍知一切法。”法華玄贊二曰:“舊雲正遍知,即正覺等覺正等覺,如次簡外道小乘菩薩叁種。”希麟續音義曰:“叁藐叁佛陀正雲叁藐叁沒馱,叁字去聲,此雲正等覺,亦雲正遍知,即第叁號也。”
佛十號之一。見叁耶叁佛條。 - 陳義孝編
亦雲叁耶叁菩。秦言正遍知。大論雲:是言正遍知一切法。什師言正遍覺也。言法無差故言正;智無不周故言遍;出生死夢故言覺。妙宗雲:此之叁號,即名叁德。今就所觀,義當叁谛:正遍知,即般若,真谛也;應供,即解脫,俗谛也;如來,即法身,中谛也。故維摩雲:阿難!若我廣說此叁句義,汝以劫壽不能盡受。 - 宋·普潤法雲
爲音譯,另音譯爲「叁耶叁佛」,簡爲「叁佛」,義譯爲「完全的;圓滿的解脫者」、「正等覺者」、「遍正覺者」、「等正覺者」,爲無師自悟證得解脫,而又具足十力能說法廣教化衆生者,常略稱爲「佛」、「佛陀」。 - 莊春江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