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莊嚴經論卷叁菩提品以法身、報身、應身叁身爲具有恒常性之叁法。即:(一)本性常,謂法身本性常住,無生無滅。(二)不斷常,謂報身常依法身,無有間斷。(叁)相續常,謂應身于十方世界沒已,複現化無窮。
(名數)一、本性常,法身佛本性常住無生無滅者。二、不斷常,報身佛常生起無間斷者。叁、相續常,化身佛沒已,複化現,竟不斷絕者。說詳佛地經論七。
[出佛地論] 一本性常本性常者。即法身也。謂法身本性常住。無生無滅也。二不斷常不斷常者。即報身也。謂報身常依法身。無間斷也。叁相續常相續常者。即應身也。亦名變化身。謂應身于十方世界沒巳。複現化無窮盡也。 - 明·一如等 撰
本性常、不斷常、相繼常。本性常是說法身佛永不生滅,本性常住;不斷常是說報身佛的智德永無間斷的生起;相續常是說化身佛滅度之後,又再化現,永不繼絕。 - 陳義孝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