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思惟分別者,稱爲神;能照見者稱爲明。(一)指天地之諸神,諸神能明白察知善惡邪正,確實無誤,故有此稱。(二)指衆生之神識(靈魂、精神之主體)。
(術語)天神地祇也,不測曰神,靈明如鏡曰明。無量壽經下曰:“日月照明,神明記識。”賢劫經一曰:“諸天神明,人與非人,愛重至德。”藥師經曰:“解奏神明,呼諸魍魉。”大方等陀羅尼經一曰:“當以神明爲證。”又言衆生之識性。釋門歸敬儀中曰:“開神明之正路,通正道之明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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