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apratigha。對,爲礙之意。無對,即非極微所成之無障礙法。“有對”之對稱。十二處中,眼、耳、鼻、舌、身等五根及色、聲、香、味、觸五境等十處有障礙,故爲有對;意處、法處無障礙,故爲無對。然有對分爲障礙有對、境界有對、所緣有對叁種。今十色處爲有對,意處、法處爲無對,乃就障礙有對而論。[大毗婆沙論卷七十六、俱舍論卷二、成唯識論述記卷二](參閱“有對”2451)
雜集論叁卷七頁雲:雲何無對?幾是無對?爲何義故,觀無對耶?謂有對相違,是無對義。一切皆是無對。或隨所應。爲舍執著遍行我故;觀察無對。 - 朱芾煌
1.無障礙性者,如「不可見無對」、「依于無對」。2.無相對應,指「無相似」或「無相反的對比」,如「涅槃者無對也」。 - 莊春江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