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法指心法、心所法、色法、不相應法、無爲法。謂心、心所等事理之五法皆爲唯識。乃大乘唯識家之說。其中,心法爲識之自相,心所法爲與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賴耶等八識相應而起者,色法爲心法與心所法所變現者,不相應法爲假心法、心所法、色法等之分位而設者,無爲法則爲識之實性。
(術語)謂心心所等事理之五法盡爲唯識也。其所以然者,以心爲識之自相故也。乃至無爲爲識之實性故也。見五法條。
五法指心王法、心所法、色法、不相應行法、無爲法。謂心、心所等事理之五法皆爲唯識。這是大乘唯識家的說法。其中,心法爲識的自相,心所法爲與八識心王相應而起者,色法爲心法與心所法所變現者,不相應法爲心王法、心所法、色法等之分位而假立者,無爲法則爲識之實性。 - 于淩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