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aran!a^。音譯阿蘭那。诤,即诤論,爲煩惱之異名。(一)爲能令諸有情不生貪嗔癡等煩惱之智,並具有止息他人煩惱之力;唯有佛及阿羅漢具此,爲其他有情所不能及之殊勝德力。[俱舍論卷二十七]
(二)指無漏,即離煩惱之法。相對于此,有漏即稱有诤,乃有煩惱之法。[俱舍論卷一]
(術語)安住于空理與物無诤也。佛言須菩提得無诤叁昧。見無诤叁昧條。
安住于空的道理而與物無诤。 - 陳義孝編
瑜伽九十九卷二十一頁雲:和合方便,共爲一事,名曰無诤。
二解 顯揚四卷五頁雲:無诤者:謂能守護他煩惱行之所引攝無癡智見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由此行多所行故。
叁解 無性釋九卷二十叁頁頌雲:能滅諸有情一切惑無余。害煩惱有染,常哀愍歸禮。此頌顯無诤,世俗智爲性。不同聲聞所得無诤,將入城邑,先審觀察;若一有情,當緣我身,隨起一種煩惱诤者;卽便不入。如來觀見,雖諸有情,當緣佛身,起諸煩惱;若彼堪任受佛化者;卽便往彼,方便調伏;令滅煩惱。能滅諸有情一切惑無余者:非如聲聞,住無诤定,方便遠離;不令自身作少有情生煩惱緣;唯伏欲界有事煩惱,非余煩惱。諸佛不爾。方便能滅一切有情一切煩惱,令無有余。害煩惱者;唯害煩惱。不害有情。有染常哀愍者:若諸有情,有煩惱染;佛常哀愍而不诃害。如有頌言:如咒鬼良醫,治諸鬼所魅。但诃害鬼魅;非鬼所魅者。如是大悲尊,治煩惱所魅。但诃害煩惱;不诃害有情。
四解 集論二卷四頁雲:雲何無诤?幾是無诤?爲何義故,觀無诤耶?謂有诤相違,是無诤義。乃至無漏有爾所量,無诤亦爾。爲舍執著離诤我故,觀察無诤。
五解 雜集論十四卷一頁雲:複次無诤者:謂依止靜慮,于防護他所應起煩惱住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法。所以者何?住無诤者,若欲往詣一切有情所應見處,先于自所住處,以願智力,觀彼有情,爲于我身當來煩惱現前行不。如是觀已;若知于我所,當起愛恚悭嫉等煩惱;卽便不往。若不當起;乃往其所。以能護他諸煩惱诤,令不當起;故名無诤。又雲:無诤作何業?謂所發語言,聞皆信伏。愛護他心,最爲勝故。如其所應發語言故。
六解 俱舍論二十七卷七頁雲:前叁門中,且辯無诤。頌曰:無诤世俗智,後靜慮不定。叁洲緣未生。欲界有事惑。論曰:言無诤者,謂阿羅漢,觀有情苦,由煩惱生。自知己身,福田中勝;恐他煩惱,複緣己生;故思引發如是相智。由此方便,令他有情,不緣己身,生貪瞋等。此行能息諸有情類煩惱诤故;得無诤名。此行但以俗智爲性。第四靜慮,爲其所依。樂通行中,最爲勝故。不動應果,能起,非余。余尚不能自防起惑;況能止息他身煩惱。此唯依止叁洲人身,緣欲未來有事煩惱。勿他煩惱,緣己生故。諸無事惑,不可遮防。內起隨應,總緣境故。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