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叁所斷之一。見叁斷條。
瑜伽五十六卷六頁雲:問:何義、幾蘊、是修所斷?答:從現觀後、修道所斷義。一切一分是修所斷。
二解 顯揚五卷十八頁雲:問:何義、幾種、是修所斷?答:由現觀智現觀谛後修道所斷義故。一切少分、是修所斷。
叁解 雜集論四卷七頁雲:雲何修所斷?幾是修所斷?爲何義故、觀修所斷耶?謂得見道後,見所斷相違諸有漏法,是修所斷義。見所斷相違者:謂除分別所起染汙見等,余有漏法。有漏法言,亦攝隨順決擇分善。粗重所隨故。一切一分。是修所斷。一分者:除見所斷及無漏法。爲舍執著修圓滿我故;觀察修所斷。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