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集論六卷六頁雲:雲何業盡?謂順生受業,順後受業,俱盡,故死。此約相續沒說。由于此處順生後受業,受用斯盡。以無業故,不複生此。 - 朱芾煌
即「滅盡所有以前的業」,參看「業報」、「滅盡」。按 - 莊春江居士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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