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vipa^ka^varan!a。指衆生由過去世之煩惱業因而招感今世生于地獄、餓鬼、畜生等諸趣之果報。又作報障、果報障。爲叁障之一,四障之一。又除地獄、餓鬼、畜生外,或亦生于人間、天上等,然生來即不能聞法修持,因而障礙聖道及其加行之善根,故亦稱爲異熟障;如北俱盧洲及無想天之果報皆是。[大毗婆沙論卷一一五、俱舍論卷十七、俱舍論光記卷十七、俱舍論寶疏卷十七、俱舍論頌疏卷十七]
(術語)謂自然之果報,不能修行佛法之境界也,如叁惡趣或無想天是。俱舍論十七曰:“全叁惡趣,人趣北洲,及無想天。名異熟障,此障何法,謂障聖道,及障聖道加行善根。”
謂由于自然果報的障礙而不能修行佛法的地方,如叁惡趣及無想天等是。 - 陳義孝編
如叁障中說。
二解 俱舍論十七卷十五頁雲:全叁惡趣、人趣北洲、及無想天、名異熟障。此障何法?謂障聖道、及障聖道加行善根。
叁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十五卷十七頁雲:雲何異熟障?謂諸有情、處那落迦傍生鬼界北拘盧洲無想天處。問:余洲亦有異熟爲障;如扇搋迦半擇迦無形二形等。此中何故不說?答:此中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是有余之說。是以前說此中叁障、皆有余說。複有說者,此中但說決定爲障。彼非決定。由彼有情、所有異熟、或有爲障,或不爲障;是以不說。
四解 發智論十一卷五頁雲:雲何異熟障?謂諸有情、處那落迦、傍生、鬼界、北拘盧洲、無想天處。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