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體滅”之對稱。即指作用之謝滅。俱舍論“叁世實有”教義中,主張諸法滅時,其體非滅,體爲常住恒有,所滅者僅其作用而已。(參閱“體滅”6931)
(術語)對于體滅而言。諸法之滅,其體非滅。體爲常住恒有。其作用滅也。是爲諸法滅之主張。
諸法于毀滅時,它的理體並不亦滅,因爲理體是永恒常住的,所謂滅者,只不過是它的作用滅而已。 - 陳義孝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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