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有漏與無漏之並稱。漏,爲漏泄之義,即指煩惱。有煩惱而輪回生死,稱爲有漏;無煩惱而能出離生死,稱爲無漏。于各種煩惱之間,具有互相隨增(隨順增長)關系者,稱爲有漏法;無互相隨增關系者,稱爲無漏法。在四聖谛中,苦、集二谛爲有漏法,滅、道二谛爲無漏法。
關于有漏與無漏之分別,玆略述于下:世間凡夫有漏之身體,稱爲有漏身;而無漏清淨之佛身,稱爲無漏身。又修行有漏之六行觀,能招感人天叁界之果報者,稱爲有漏道、有漏路;而修行可證得涅槃道果之行法者,稱爲無漏道、無漏路。以世俗之法爲對象,所産生之智慧,稱爲有漏智;而證知四谛之理,及見道以後的聖者之智慧,稱爲無漏智。凡夫于見道之前所作之善,稱爲有漏善;見道以後之聖者所作的無煩惱汙穢之善,稱爲無漏善。以有漏智所作之世俗行爲,稱爲有漏行;以無漏智所修之四谛觀行,稱爲無漏行。以有漏道斷除煩惱,稱爲有漏斷;以無漏道斷除煩惱,稱爲無漏斷。有漏行能招感人、天等五道之有漏果,故稱爲有漏因;無漏行可證得涅槃之無漏果,故稱爲無漏因。又凡夫因修行六行觀,而住于四禅、四無色定、四無量心定等禅定中,稱爲有漏定,或有漏禅;而聖者以無漏智所發得之禅定,稱爲無漏定,或無漏禅,此無漏定生起于無漏九地(未至定、中間定、四根本定、下叁無色定)中。
此外,唯識家將佛果之淨識稱爲無漏識;將未成佛以前之識,稱爲有漏識。然第六、第七識于初地入見道時,稍可轉識得智,故亦可成爲無漏識。至于前五識與第八識,則系于初成佛果時,方能轉變爲無漏識。又無漏之覺悟,其本來寂然者,稱無漏無爲;因作用而起動者,稱無漏有爲。[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二、卷一七叁、俱舍論卷一、卷二、卷十叁、順正理論卷一、卷四十九、成唯識論卷五、卷十、成唯識論述記卷五末、卷十末]
一切法有二大別,曰有漏無漏。漏、漏泄之義,貪嗔等之煩惱,日夜由眼耳等之六根門,漏泄流注而不止,故名曰漏。言有或無,曰有漏無漏。
一、有漏 有煩惱之法,或爲增長煩惱緣之法,謂之有漏。染汙末那,是其有漏之正因也。有漏之言,正表漏俱。謂諸有漏,由與自身現行煩惱俱生俱滅互相增益,方成有漏。由此熏成有漏法種,後時現起,有漏義成,自相續中,六識煩惱與彼善等不得俱起,雖由煩惱引施等業,唯是傍因而非正因。表漏俱者,取能有體,不取煩惱,有他漏故,名爲有漏。了義燈中解釋有漏,有其叁種:
一、體是漏,爲有所有,名爲有漏。
二、有他漏故,名爲有漏,即說能有。
叁、漏性合故,亦煩惱自體,由此煩惱在生死中,以漏體有用,名爲有漏,有即漏也。
又雜集論言六種有漏:
一、漏自性 即煩惱體。漏性合故,名爲有漏。由此煩惱在生死故,名漏性合。漏體有用,名爲有漏。煩惱現行,令心連注流散不絕,名之爲漏。如漏器漏舍,深可厭惡,損汙處廣,毀責過失,立以漏名。
二、漏相屬 與漏相應,及漏所依,即染汙心心所名相應遍行別境,及前七識與惑俱者,眼等五根名漏所依。有漏相屬,名曰有漏。
叁、漏所縛 謂有漏善法,由漏勢力招集後有,故名所縛。從能縛惑,名爲有漏。
四、漏所隨 謂余地法,但言漏隨不言縛者,以他地法不相增益也。從能隨惑,名爲有漏。
五、漏隨順 順決擇分,異地不增,同地得增,雖增背有,然與漏俱,故名隨順。
六、漏種類 謂無學身諸有漏法,以先有漏之所起,名爲種類。
二、無漏 離煩惱之清淨法,及不爲增長他煩惱緣之法,謂之無漏。諸漏永盡,非漏隨增,性淨圓明,故名無漏。若在佛果,乃爲究竟無漏矣。 - 明·楊卓
此爲有漏與無漏二者的並稱。漏爲漏泄之義,即指煩惱。有煩惱而輪回生死,稱爲有漏;無煩惱而能出離生死,稱爲無漏。于各種煩惱之間,具有互相隨增(隨順增長)關系者,稱爲有漏法;無互相隨增關系者,稱爲無漏法。在四聖谛中,苦、集二谛是有漏法,滅、道二谛是無漏法。關于有漏與無漏之分別,世間凡夫有漏之身體,稱爲有漏身;而無漏清淨之佛身,稱爲無漏身。又修行有漏之六行觀,能招感人天叁界的果報者,稱爲有漏道;而修行可證得涅槃道果的行法者,稱爲無漏道。以世俗之法爲對象,所産生之智慧,稱爲有漏智;而證知四谛之理,及見道以後的聖者之智慧,稱爲無漏智。凡夫于見道之前所作之善,稱爲有漏善;見道以後之聖者所作的無煩惱汙穢之善,稱爲無漏善。以有漏智所作之世俗行爲,稱爲有漏行;以無漏智所修之四谛觀行,稱爲無漏行。以有漏道斷除煩惱,稱爲有漏斷;以無漏道斷除煩惱,稱爲無漏斷。有漏行能招感人、天等五道的有漏果,故稱爲有漏因;無漏行可證得涅槃的無漏果,故稱爲無漏因。又凡夫因修行六行觀,而住于四禅、四無色定、四無量心定等禅定中,稱爲有漏定,或有漏禅;而聖者以無漏智所發得的禅定,稱爲無漏定禅,此無漏定生起于無漏九地(未至定、中間定、四根本定、下叁無色定)中。此外,唯識家將佛果之淨識稱爲無漏識;將未成佛以前之識,稱爲有漏識。然第六、第七識于初地入見道時,即可轉識下品之智,故亦可成爲無漏識。至于前五識與第八識,則系于初成佛果時,方能轉變爲無漏識。見《成唯識論述記》卷五、卷十。 - 于淩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