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sa-ran!a,巴利語同。爲有漏之異稱。诤,煩惱之別稱。煩惱與善品相抵觸,損害自他之身,故稱诤。有,隨增之義。苦、集二谛之法,隨順煩惱而抵觸善品,故稱有诤。[俱舍論卷一](參閱“有漏法”2453)
瑜伽八卷六頁雲:能爲鬥訟诤競之因,故名有诤。
二解 瑜伽五十六卷四頁雲:問:何義,幾蘊,是有诤?答:多隨瞋恚自在轉義。一切一分是有诤。
叁解 顯揚五卷十六頁雲:問:何義,幾種,是有诤?答:瞋多分自在轉義故。一切少分是有诤。
四解 俱舍論一卷五頁雲:此有漏法,亦名有诤。煩惱名诤。觸動善品故,損害自他故,诤隨增故;名爲有诤。猶如有漏。
五解 集論二卷四頁雲:雲何有诤?幾是有诤?爲何義故,觀有诤耶?謂以依如是貪瞋癡故,執持刀杖,發起一切鬥訟違诤。執持刀杖等,是诤因貪等,是诤自性。如是彼自性故,彼相屬故,彼所縛故,彼所隨故,彼隨順故,彼種類故;是有诤義。乃至有漏有爾所量,有诤亦爾。彼所隨義故;爲舍執著诤合我故;觀察有诤。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