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法力之略稱。指以智慧來簡擇一切事物之判斷力。擇,分別之意。即指批判力、判斷力;于禅門中,轉指作爲指導者的師家之見識與力量。大毗婆沙論卷叁十一(大二七·一六一上):“非擇滅、無常滅何差別?答:非擇滅者,不由擇力,解脫疫疠、災橫、愁惱種種魔事行世苦法,非于貪欲調伏斷越;無常滅者,諸行散壞、破沒、亡退,是謂二滅差別。”
(術語)以智慧簡別諸法之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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