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宗十宗判釋之第六。華嚴宗將佛教教義判釋爲十類,稱爲十宗。其中,主張一切世間、出世間之萬法,皆僅爲一能诠之假名,而全無所诠之實體者,即稱諸法但名宗;例如小乘一說部即屬此宗。又窺基與法藏嘗將小乘二十部派依其所奉之主張而略分六宗,諸法但名宗即其中之一。[華嚴經探玄記卷一、華嚴五教章卷一](參閱“小乘佛教”935、“五教十宗”1146)
(術語)華嚴十宗之一。見宗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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