謂一切諸法皆非常住而系本來空寂。與“一切皆空”之義同。即一切現象,由原因、條件之相關性與相對性而彼此依存,然其本身並無獨自之實體可得。若以現代語稱之,則爲“一切存在皆無任何實體可得”。
大小乘對諸法皆空之義有異說。小乘以色、心諸法皆依因緣生起,故一一分析而至畢竟空,遂說諸法皆空。大乘則從因緣和合之立場而說明諸法皆無自性,亦即以“當體即空”之義來闡釋諸法皆空之理。
大乘宗派中,專論諸法皆空之理者爲叁論宗,故華嚴叁祖法藏于其十宗判釋中,將之判爲“一切皆空宗”。複以其他宗派言之,如天臺宗所立空、假、中叁谛中,空谛即依般若經而說諸法皆由因緣而生,無有實體可得,故謂諸法皆空。[道行般若經卷五、大智度論卷十八]
(術語)是叁谛中之空谛也。一切諸法,爲因緣生,故無有實性,無實性,謂之空。是般若經之所明也。然依法相權宗之意,則遍計性爲非有,依他性爲但有,圓成實性爲實有,故非一切皆空,若依華天之實宗,則圓成即依他遍計,故空谛者諸法皆空也。
謂諸法皆無自性,當體即空。
- 梵心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