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宗所立心所法之一。指由特定境界引起之心理活动。与“遍行”相对称。包括欲、胜解、念、定、慧,此五者称为五别境。[成唯识论卷五、大乘百法明门论解](参阅“五别境”1095)
(术语)各各别别之境界也。亦别境心所也。
各别不同的境界,也就是别境心所。别境心所有五种,即欲、胜解、念、定、慧,此五种皆与五识心王,次念相应。 - 陈义孝编
二、别境五者:一欲、二胜解、三念、四三么地、五慧。所缘境事多分不同,缘别别境而得生故,名为别境。
一、欲 欲者,于所乐境希求冀望,以为体性,精勤依此而生,以为业用。
二、胜解 胜解者,于决定非犹预境,印可任持,而为体性,不可以他缘引诱改转而为业用。
三、念 念者,于过去曾习之性,令心明审,记忆不忘,而为体性,定之所依,而为业用。
四、三么地 三么地者,此翻为定。于所观境,令心专注不散,而为体性,智依此生,而为业用。
五、慧 慧者,于所观境,简别决择,而为体性,断疑而为业用。 - 明·杨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