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诸法所具本质之相状(体相),或指其意义内容(义相)。唯识宗之特质在于分析或分类说明法相,故又称法相宗。[解深密经卷二“一切法相品”、大毗婆沙论卷一二九、成实论卷一众法品、卷二“四法品”]
(二)指教义上之分齐、区别、纲要。
(三)指真如、实相。与“法性”同义。(参阅“法性”3358)
(术语)诸法一性殊相,殊别之相,由外可见,谓之法相。维摩经佛国品曰:“善解法相,知众生根。”大乘义章二曰:“一切世谛有为无为,通名法相。”[囗@又]法相宗之略称。
诸法显现于外各别不同的相。 - 陈义孝编
诸法一性而相万殊,由万殊之相以言法,故曰法相。 - 明·杨卓
指诸法所具本质的相状(体相),或指其意义内容(义相)。唯识宗的特质在于分析或分类说明法相,故又称法相宗。见《解深密经·一切法相品》。 - 于凌波居士著
诸法显现於外各别不同的相状。
- 梵心居士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