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惑业所感得的有漏不净之肉身。即指凡夫污秽不净之身。观无量寿佛经疏卷一(大三七·二四六中):“唯可勤心奉法,毕命为期,舍此秽身,即证彼法性之常乐。”[往生要集卷上]
(术语)谓凡夫之身,污秽不净也。观经玄义分曰:“舍此秽身,即证彼法性之常乐。”
污秽的身体,即凡夫的身体,因凡夫的身体污秽不净。 - 陈义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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