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乃所观之道理,智乃能观之智慧。真如之理与悟得此理之智慧相应,称为理智相应。能观之智与所观之理一致者,称为理智冥合。俱舍论卷十八列举二种智,有漏诸智称为事智,与之相对者为“理智”,即指无漏诸智。
(术语)理为所观之道理,智为能观之智慧,彼此冥合,称为觉悟。即依理生智依智显理也。不思议疏下曰:“秘秘中秘释者,本不生理自有理智,自觉本不生故。”[囗@又]智有二种,有漏诸智谓之事智,无漏智谓之理智。见俱舍论十八。
1.理是指所观察的道理,智是指能观察的智慧,理与智合一,便叫做觉悟。2.有漏智叫做事智,无漏智叫做理智。 - 陈义孝编
理是指观察的道理,智是指能观察的智慧,理智彼此冥合,叫做觉悟。有漏智叫做事智,无漏智叫做理智。
- 梵心居士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