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谓身三、口四之恶业。身三者,杀生、偷盗、邪淫等;口四者,妄言、绮语、恶口、两舌等。以七恶支分,故称为支,乃十恶中之前七恶。
(二)转轮圣王象宝之七支。即四足、首及阴、尾等。[大萨遮尼干子所说经卷三]
(名数)身三口四之恶业也。身三者杀生,偷盗,邪淫。口四者妄言,绮语,恶口,两舌。七恶支分故名为支。十恶中之前七恶也。[囗@又]转轮圣王象宝之七支。所谓四足首及阴尾是也。见大萨遮尼干子所说经三。
[出法界次第] 支即支分。身三支。谓杀盗淫。口四支。谓妄言绮语两舌恶口。总名七支。即十恶中之七也。一杀生谓断一切众生之命。故名杀生。二偷盗谓遍起恶心。取他财物。故名偷盗。三邪淫谓非己妻妾而行欲事。故名邪淫。四妄言谓以虚诞之言。欺诳他人。故名妄言。五绮语绮即文饰也。谓绮饰言语。取悦于人。故名绮语。六恶口谓以恶言加彼。令他受恼。故名恶口。七两舌谓构合是非之言。向此说彼。向彼说此。令其争鬭。故名两舌。 - 明·一如等 撰
十恶中的前七恶叫做七支,即身三(杀生、偷盗、邪淫)与口四(妄语、绮语、两舌、恶口)的恶业。 - 陈义孝编
1.七个部分;七个要素,如「以此七支习.助.具」。2.七个肢体,如「七支尽正」、「七支拄地」。参看「支」。 - 庄春江居士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