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义有二:(一)为“取”与“结”之并称。取、结,俱为烦恼之异名。烦恼能取生死、取执所对之境,故称为取;烦恼又能结缚众生,故称为结。
(二)梵语para^mars/a-sam!yojana。为系缚众生,令其不得解脱生死流转的九种烦恼之一。包括“见取见”与“戒禁取见”两种:(一)见取见,即执着于身见、边见、邪见,及种种偏妄见解,以之为最上、最胜者,如执着于见及见所依之肉身,且以之为最上、最胜之见解。(二)戒禁取见,即主张受持牛戒、鹿戒、狗戒等种种非道邪行,并以为可因而出离众苦,永得解脱;如印度古代之外道,妄执食草、啖粪等牛狗之行为乃解脱生天之因,遂受持此等非道之戒行,并以为其见解乃最胜之见解,以其不断忍受此等禁戒之肉身为最上、最清净之身。[杂阿含经卷十八、俱舍论卷十九、显扬圣教论卷一、成唯识论卷六]
(术语)取与结皆为烦恼之异名。烦恼能取生死故曰取,又能取执所对之境,故曰取。又烦恼能结缚众生,故谓之结。
取与结,都是烦恼的别名。 - 陈义孝编
杂集论六卷十七页云:取结者:谓见取,戒禁取。取结所系故;于邪出离方便,妄计执着;弃舍八圣支道,妄执萨迦耶见等,及彼为先若戒若禁,为清净道。以妄执着邪出离方便故;广行不善,不行诸善。由此能招未来世苦,与苦相应。
二解 俱舍论六卷二十二页云:能为彼种,故名取果。
三解 大毗婆沙论五十卷六页云:云何取结?谓二取。卽见取,戒禁取,总名取结。
四解 入阿毗达磨论上十页云:取结者:谓二取。卽见取,戒禁取。谓前三见及五取蕴,实非是胜,而取为胜。此染污慧,名见取。取是推求及坚执义。戒,谓远离诸破戒恶。禁,谓受持乌鸡鹿狗露形拔发断食卧灰;或于妄执生福灭罪诸河池中,数数澡浴;或食根果草菜药物,以自活命;或复涂灰拔头髻等;皆名为禁。此二俱非能清净道;而妄取为能清净道。此染污慧,名戒禁取。诸婆罗门,有多闻者多执此法以为净道;而彼不能得毕竟净。如是二取。名为取结。
五解 品类足论一卷四页云:取结云何?谓二取。卽见取,戒禁取。见取者:于五取蕴,等随观执为最为胜为上为极;由此起忍乐慧观见。戒禁取者:于五取蕴,等随观执为能清净,为能解脱,为能出离;由此起忍乐慧观见。 - 朱芾煌
取即取著。谓诸众生于见取、戒取,妄计执著,广行不善,由此遂招未来生死之苦,流转三界,不能出离,是名取结。 - 于凌波居士著